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李乙李乙容,男,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地

因李某诉李乙侵犯继承权一案李乙容,提出答辩如下:

求助写一份民事答辩状在线等,要求格式正确事项齐全,未给明的事项可以应当合理虚拟,要求不低于800字:李乙容

原告李某诉称,其自1946年一岁起便过继给李甲(被继承人)为养子,还曾以养子的身份参加被继承人的葬礼,主张享有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李乙容。

对此,我有不同意见李乙容。首先,李某与被继承人从未共同生活,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从被继承人的户籍资料上从没有李某的登记信息,和被继承人调往外地工作时也没有带李某前往共同生活的诸多事实都可以看出,被继承人并没有收养李某的真实意愿。

  李某所谓“过继”、“养子”的说法即使是真,不过是被继承人多年前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话李乙容。其次,李某和被继承人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生效后,没有到民政部门补办过收养手续,也从未对收养事实进行过公证。李某参加被继承人葬礼与否,更不是判断收养关系成立与否的标准。

综合以上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认为李某和被继承人之间既没有法定的收养关系,也没有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李乙容。李某主张他是被继承人的养子不能成立,李某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法定的继承权,李某继承李甲遗产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乙

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要在中间书写,百度格式改不了李乙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