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赵洪兴,政府操纵转移国有资产

赵洪兴:国企改制,政府操纵转移国有资产,市长利用职权侵占职工生活费

  市长利用职权侵占职工生活费

  吉林省四平市商业宾馆、四平饭店、远香楼饭店三家国有企业的转制工作现已基本结束赵洪兴。

  三家企业是2008年底进入转制的,转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四平市副市长姚淑清担任,副组长由四平商务局局长贾文平、付洪涛担任,资产变现组长由四平常务副市长赵洪兴担任,可以说整个转制过程是严重违法的,正是这种违法转制导制我们三家企业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真所谓是大官捞大钱、小官不白当赵洪兴。(答复意见第12页倒数第3行有说明转制小组情况)

  一、政府利用职权侵吞企业资产

  我们四平饭店、商业宾馆是四平市服务行业最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国有企业,地处四平站前的最黄金地段,面对四平火车站;远香楼饭店地处商业步行街最繁华中段赵洪兴。2002年8月均被四平政府拆迁。

  四平饭店拆迁前,是七六年兴建的具有防八级地震、全框架、全现浇的四平市样板工程赵洪兴。四平饭店是餐饮服务行业,是独立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内部设有饭店、旅店、洗浴、冷饮、综合商店,并设有地下室等,服务项目俱全,所有设备用品俱全,完全能正常经营。按中央改制精神是可盘活企业。

  2004年10月,我们三家原企业楼盘均已竣工,四平政府却没能及时组织企业回迁进入正常运营,尽可能减少企业的损失赵洪兴。企业楼盘一度搁浅,直至2009年1月4日企业强制工人全部办理买断手续。市政府在未告知企业工人的情况下,于2009年4月29日下午3时,刘喜杰市长在市政府501会议室主持召开回迁会议。强制三家独立企业整体回迁到6#地胡同内,没有停车场的十二层商业楼。而我们企业原商业楼盘由个人掌控,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平均价在出售。

  二、政府操纵企业资产赵洪兴,拟定买方将国有资产低价售出

  我们三家企业回迁的6#地十二层商业楼虽然远不及我们企业原位置,但也处在商业闹市区,在企业资产变现问题上,政府是大动干戈赵洪兴。市长一手遮天,未按法律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造成企业损失惨重,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我们三家国企现有房产10930平方米,预售价1050元/平方米(市长定价),可变得现金1148万元,售出公企房180平方米。按改制政策可变得现金30万元,其它应收款3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为1208万元(见企业改制方案)。

  我们三家企业只有远香楼饭店一家有公企房,面积180平方米,按改制政策可变得现金30万元,平均每平方米是1700元赵洪兴。可在转制方案里提出远香楼有公企房600平方米,实则是领导们转移到个人名下的面积,此时竟然披上了公企房的外衣,请求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比照原企业位置和目前市场价评估做价,享受相关政策。为什么面对我们企业庞大的国有资产,竟然没有一个领导提出按法律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做价呢,为什么没有一个领导提出请求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比照企业原座落位置和目前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做价,享受相关政策呢?

  企业拆迁后,我们职工代表发现企业面积丢失,并多次向主管部门和市长反映并提交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始终得不到领导的重视赵洪兴。2004年末,我们职工代表坚持举报企业面积丢失问题,可商务局纪检书记站出来说:“你们别告了!牵扯人太多。雨润集团正准备对咱们四平饮服公司、四平铁西饮服公司进行兼并重组,以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收购楼房面积,对企业债务、工人工资全部负债。工人买断后,全部反聘。现在就看领导怎么决定。”市建设局认为楼房价格太低,如果6000元/平方米的话就同意。最后这个对工人有利的招商引资以楼房价太低告终。

  2006年中旬,企业领导召集工人开会,并让工人签字—同意以1050元/平方米资产变现,职工坚决反对赵洪兴。实则之前市长、局长私下已将企业楼盘以1800万元卖给由市长牵线搭桥的长春某老板。为了这场腐败交易顺利进行。2006年末,局领导从外单位调来一张口就骂人的泼妇卢亚会任四平饮服公司书记。职工代表不与其苟同,她就用开除党籍、就地正法来威胁职工代表。随即便有职工代表被打住院,工人更是任其摆布。

  2007年3月,饮服公司领导精心策划出转制方案,并于3月31日早7点30分在四平铁路俱乐部召开职工大会,而且动用了警察把守赵洪兴。卢亚会宣读了转制方案。会后,职工代表找到主管转制的付洪涛副局长,反映转制方案有问题,不但没经过职工大会通过,并且直到开会,职工代表都未曾见过转制方案。职工代表要求要一份书面转制方案。可付局长说:“恐怕不行。”我说:“如果不给,我们就去公司要,就算拼出人命,也要拿到转制方案。”付局长怕事情闹大,给卢亚会打电话。直到2007年4月12日,职工代表才拿到转制方案。我们一致认为,这份转制方案实质上是一份转移国有资产的计划书。

  2007年5月28日,职工代表到市政府赵洪兴。市经委主任赵连军说:“转制方案已经批了。”当时我们说:“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赵主任说:“我也知道有问题,可转制方案是贾局长亲自送来的,没办法。贾局长原来就是做我这个工作的。”

  我们三家企业回迁的6#地12层高楼,虽然远不及我们企业原商业位置,但也地处商业闹市区赵洪兴。正如某些领导所说:“按现在市场价每平方米卖5000元是不成问题的。”照这样计算,我们三家企业的10930平方米面积售价总额就是5000多万元。5000多万元,我们三家企业不需要向国家要一分钱就能够自行转制,而且还有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余资金返还国家。如果按企业原商业位置资产变现,市场价1万元/平方米,那么10930平方米面积资产变现总额达1亿元之多。

  各位领导,尊敬的政府官员们:在房价暴涨、飙升不下的年月,就连普通住宅楼都要3000元/平方米,可我们企业的国有资产只售1050元/平方米,而且每平米企业还要替买家承担400元的差价款赵洪兴。请问领导这合情、合理、合法吗?

  三、四平纪检信访杨主任、于主任协助转移国有资产

  2007年9月27日,我以一个职工代表转制领导小组成员的身份向四平市纪检委举报四平商务局局长贾文平、四平饮服公司 书记卢亚会及企业领导相互串通转移国有资产赵洪兴。

  四平饮服公司书记卢亚会2006年末到任后,对职工代表举报的企业面积丢失问题不但不予理睬,反而参与其中赵洪兴。于2007年7月13日又推出了《企业改制工作情况及职工上访相关问题的答复》,对企业领导转移国有资产问题予以否认,公开出示伪证,并伪造拆迁协议书,以权示法。

  1、详见答复意见第5页:关于四平饭店锅炉房面积110平方米和地下室面积244平方米,强调站前拆迁指挥部对其面积实施了货币安置是有理有据,所得款项已入四平饭店账赵洪兴。当职工代表提出异议要求查账时,领导又慌了手脚,并换个说法:“锅炉房面积11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44平方米和无照房面积380平方米(其中无照房380平方米是84年以后建的,按规定无偿拆除,在答复意见第7页有说明),因四平饭店原房照面积大于拆迁时,实际测量面积因此将这些面积视为原房照内。”(见答复意见第18页四平饭店三位领导关于无照房、地下室、锅炉房面积的说明)。各位领导,这种不能自圆其说的说法能成立吗?之前在答复意见第5页已经强调说这些面积已经卖了,且有理有据,那怎么又能顶到原房照内呢?这种无视党纪国法的说法能成立吗?

  2、四平饭店经理刘喜山在拆迁时私自向拆迁办出售面积430平方米,可同时却签有两份430平方米的拆迁补偿协议赵洪兴。一份是四平饭店经理刘喜山所签,另一份是公司副书记吴忠义所签。公司领导为了掩盖重复划拨面积的事实,在答复意见第21-23页出示了伪造的拆迁协议,详见答复意见第4-5页:公司领导对其伪造拆迁协议的解释。

  3、举报饮服公司书记卢亚会以给工人要生活费的名义,并用虚增、虚报人数的欺骗手段,向政府索要了15个月的生活费82万元赵洪兴。这笔“生活费”其中只有一部分发放给职工,其余资金却任其挥霍。现饮服公司的办公住所(对外声称是租用的)实则是用这笔职工生活费的一部分资金盖建的。其目的是待企业改制完全结束后据为已有。

  举报期间,我多次去纪委找杨主任、于主任询问调查结果赵洪兴。杨主任总是推托搪塞,问急了就说:“领导忙,还没和领导研究呢。等我请示领导再给你答复。”

  2008年2月14日,我再次来到市纪检委赵洪兴。杨主任说:“已和领导谈过了,转移国有资产不归我们管!”并对我恶语中伤:“你是不是没事闲的?现在国家正处在‘大气侯’!允许转移国有资产!”还举例说:“省农机、联合化都是这样做的!”(以上有录音为证)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身为党员的纪检委领导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你可以不把我们百姓放在眼里,难道也不把党放在眼里吗?“现在国家正处在‘大气候’”——处在什么“大气候”?各位领导能对这句话作出解释吗?省农机近三亿的国有资产——“四千多万给卖了”难道不说明问题吗?

  四、企业挂账工资存在严重问题

  四平饭店、商业宾馆、远香楼饭店三家企业,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止,审计挂账工资约700万元赵洪兴。

  四平饭店88人,挂账工资为2,722,022元(其间在岗工人每月只开200元生活费)赵洪兴。

  四平商业宾馆参加改制职工工资和退休职工退休前拖欠工资合计:3,724,501元(其中在岗职工70人,退休职工51人)赵洪兴。

  四平饭店、商业宾馆挂账工资合计:6,446,523元,其余是远香楼饭店的挂账工资赵洪兴。三家企业挂账工资总计约700万元。

  企业进入转制,樊经理、刘喜山经理利用职权挂人情工资赵洪兴。

  饮服公司樊经理是2004年从煤建公司调任四平饮服公司的赵洪兴。

  刘喜山是2002年8月拆迁时从饮服公司调回再任四平饭店经理的赵洪兴。

  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二位经理根本不在企业上班,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不但给自己挂上了工资,还另挂人情工资赵洪兴。

  马庆华(现任企业转制领导小组组长),一直都在外地经商,不但有挂账工资,摇身一变竟成了转制领导小组组长赵洪兴。这几位能干的领导硬是把拆迁前审计入账的原始挂账工资约700万元升至现在的1187万元,可见挂账工资问题严重。

  五、四平商务局局长贾文平、四平饮食服务公司书记卢亚会克扣工人工资

  2008年开奥运会前,国家为了安抚东北老工业基地一线在岗工人,特下拔生活补贴赵洪兴。可贾局长和卢书记不但没有及时将这笔生活补贴发放给工人,而是待进入转制后,将这笔生活补贴充当工人工资的一部分(约占工人工资的40%),然后又从工人工资中将这笔钱扣除。(当时国家发放这笔生活补贴时要求很严格,按要求工人都上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建行给每个工人办了一张卡,卡是用建行的信封密封的,内有一封致用户的信,告知卡内存款是财政局拔给工人的工龄补贴)贾局长和卢书记怕露马脚,又将工人工资的另一部分(约工资的60%)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然后工人每人又领取了一张中行卡。拖欠工人的工资是经过审计、劳动仲裁的,所以是全额补发的。如我本人,挂账工资是44340元,实际我只领到25440元,而其余的18900元则是2008年开奥运会前国家财政下拔的生活补贴。

  六、市长利用职权侵占职工生活费

  2009年4月29日下午3时,刘喜杰市长在市政府501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四平市站前改造工程房屋回迁有关问题,常务副市长王振才、副市长王延吉、刘向一、市财政局局长李云飞、市建设局局长邢忠、市房产局局长郭玉文、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向春、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桓、市建设局副局长刘同明、市房产局副局长武艺、市审计局副局长孙景龙、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杨大伟、市地税局副局长张岩、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刘书成、市法制办副主任刘雄建、市监察局副局长孟凡平、市发改委副主任高文鼎、四平供电公司生产负责人鄂向明参加了会议赵洪兴。会议一致认为,站前回迁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必须尽快完成,并对欠三家企业2005年10月—2009年4月31日止超期回迁过渡费,也就是职工的生活费做出了回应——超期回迁过渡费84个月共计501万元,并对此事做出指示:将501万元的过渡费顶到差价款上。四平饭店工人每月每人应得过渡费320元,84个月即每人26880元。政府把企业资产低价给卖了,差价款还要算到职工头上,这还有王法吗?难道市长们对待民生问题就是变本利地侵害百姓利益吗?(以上市政府会议纪要有说明)

  我们三家企业拆迁前,国拨土地面积共计4333.9平方米,而企业回迁后的土地面积仅约1450平方米,那么企业其余的2890平方米土地面积到底建了谁的楼?企业低价售出的6#地12层高楼原买主以5700万元转卖给了九州房地产赵洪兴。

  2010年9月16日,我到省纪检举报得到的答复仍是转移国有资产不归纪检管赵洪兴。随后,我到省信访局,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刘的女同志,她看了材料并留下材料说:“回去吧!一会儿我给四平田局长打电话。希望你以后别再找我,找我也没用。”回到四平商务局,局信访申主任便拿出了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交给我说:“过渡费顶差价款是市长定的,我们也没办法。”难道市长就有权力侵害职工利益吗?

  会议纪要里市长对个人资产倒是起到了绝对保护作用赵洪兴。转制方案呈现:1998年至2002年间,企业领导私下售出了19户房产面积为1346.36平方米并标明当时售房面积总金额为233万元,约合1800元/平方米。而233万元并非当时售房款金额,实则是给付企业收回19户房产面积的规定价。

  按法律规定,企业领导是没有权力出售或向个人借款抵押国有资产的赵洪兴。

  四平商业宾馆最为典型的以借款名义,与租借人相互勾结转移国有资产(答复意见第6页有提到)赵洪兴。

  1、前经理宋立新于1999年4月以单位名义向个人霍泉借款20万元,以使用面积200平方米做抵押,折合1000元/平方米,借款期限从1999年4月27日至6月1日,总计35天,约定利率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到期还不上,产权面积即归出借人所有赵洪兴。但在此之前,霍泉使用商业宾馆二楼526.29平方米三年,却不计租金。

  2、前经理高玉民于2000年5月15日又向霍泉借款16.98万元,期限80天,用使用面积169.8平方米抵押,折合1000元/平方米,到期还不上,产权面积即归出借人所有赵洪兴。借款期限:2000年5月15日—2000年8月15日。付款时间:2000年5月23日—2000年10月11日。

  3、高玉民又于2000年9月30日向个人李平借款26.24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用建筑面积328平方米抵押,到期还不上,将商业宾馆餐厅房屋面积产权划归出借人所有,折合800元/平方米赵洪兴。

  借款期限:2000年10月1日—2000年12月30日赵洪兴。

  付款时间:2000年10月25日—2002年3月6日

  4、高玉民又于2001年12月18日,向个人黄志成借款8万元,期限3个月,抵押二楼营业面积100平方米,折合800元/平方米赵洪兴。

  付款时间:第一笔2002年8月25日付2万元;

  第二笔2002年11月付6万元赵洪兴。

  站前拆迁改造时间是2002年8月5日通知的,三笔借款期限均为三个月,还不上就以面积为抵押,这分明是企业领导与租借人相互勾结转移国有资产赵洪兴。

  2002年8月,霍泉以借款到期索票未果为由,将商业宾馆告到铁西法院赵洪兴。按法律,企业领导人以国有资产做抵押向个人借贷是违法的。法院理应判决所签借款抵押协议无效,驳回起诉,还企业一个公道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可迫于权势压力,法院只能依指示进行判决以实物做价,以上三笔借款总金额为71.22万元,抵押面积797.8平方米,折合每平方米不足1000元。按法院判决(依领导指示)以实物做价,现金结付,1800元/平方米,797.8平方米共1,435,840元,超出原购房款一倍之多。政府对企业领导转移国有资产公然予以法律保护,并将低价售出的房屋面积高价收回,其目的就是将国有资产整体转移。

  由于政府的腐败,不但官商勾结,政府与局长与公司领导相互串通,将本能盘活的国企强行推向转制,职工买断后根本没有活路,由于政府因素,职工社保、买段补偿金理应由政府承担到转制之日2009年1月4日,可事实是任由职工代表怎样力争,反映实际情况,都无济于事赵洪兴。职工的买断补偿仅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止,职工的社保也只交到2004年12月31日止,其间拖欠的社保,职工无力补交。由于工人年龄关系,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有的工人连基本生活都很难维持,因而造成职工社保接续不上。而公司卢亚会此时倒是活得快活。每天进出都是公款消费,吃吃喝喝,还有时间旅游,逢年过节还要给捧臭脚的一干人等发放购物卡,少的一千,多则五千、上万元不等。卢亚会还公开声称:“只要把账做好,啥都不怕!”四平饮食服务公司的国企改制真是成全了市长,肥了领导,害苦了工人。

  注:相关证据扫描图片见反腐灰太狼百度空间(图片见正文下方):

  

  职工代表:赖宝东

  联系电话:13274343132

  QQ:1846339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