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法治社会发生这样黑白颠倒的事以前从未有过,寻衅滋事行凶扰乱公共秩序的黑恶势力被徇私枉法包庇逍遥法外陈雄杰。维护社会治安制止违法犯罪因公伤残却没有得到支持和尊重,反遭到落井下石,被逼迫变成了流血的畜生,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权利。

  我叫刘礼勇,曾是湖南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派出所的一名协警陈雄杰。2009年2月7日凌晨1点,我和队友在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混社会的罗亚南一伙十余人寻衅滋事拿砖头正在追打一个年轻人,为防止罗亚南等人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我快步上前表明身份阻止罗亚南等人行凶,小伙子成功逃脱。罗亚南一伙人气急败坏,不但没有听劝阻,反过来用砖头砸我,穷凶极恶,把我殴打致昏迷,经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诊断结果是右颧骨粉碎性骨折,(张口度1.5厘米),做手术,装钢板,取钢板,留下严重后遗症。

  嫌犯罗亚南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共同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察并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陈雄杰。

  就因为凶手罗亚南的堂叔是县纪委监察局长,嫌犯罗亚南等人竟被新邵县整个政法系统包庇陈雄杰。当我在医院刚开刀动完手术头面部装钢板,神智不太清楚人也极度虚弱时,酿溪镇派出所原所长(现公安局副局长)曾海江和县政法委副书记刘黎明到医院胁迫我签一份免责的调解协议,曾海江说:因为打我的人多,找不到具体是谁打的,关进去最多三个月就会放,还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私了就有钱看病,逼我和嫌犯罗亚南等人和解签协议,我不同意,第二天就指示医院要停我药,当天晚上派出所治安队长陈雄杰把准备好的协议书拿到医院逼我签字,我在需要钱救命的情况下被迫签了协议书。派出所在协议里写我和罗亚南等人的事是纠纷,让人不可思议的将凶手罗亚南变成了我的亲戚,以后不但不能向单位提任何要求,也要放弃对嫌犯罗亚南等人的一切诉求。一件公诉刑事案件,酿溪镇派出所却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没有按办案程序立案侦察并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反而在医院胁迫执行公务保护民众负伤的受害人协警当亲戚间的纠纷调解了,就这样让凶手逍遥法外。

陈雄杰:【举报】新邵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徇私枉法为非作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对方仅仅赔偿了贰万贰仟元钱,头部负伤之后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两次开刀动手术头面部装钢板和取钢板加治疗后遗症,我花掉赔偿的钱以外,又垫出去万余元陈雄杰。不但如此,当时派出所在医院胁迫我签的协议只有一份,签协议时我不但没有和嫌犯罗亚南等人会过面,派出所还把那份协议书拿走了,连份协议书也没给我。后来我多次向派出所讨要,过了一年多,才从派出所拿到一份复印件在手中。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护人民,惩治罪犯的派出所反行其道,执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社会治安负伤的受害人落井下石施以了残酷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结果让人很是寒心!试想,就是土匪也不会这样趁人之危落井下石背后捅自己人刀子陈雄杰。

  受到冤屈的我到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了新邵县公安局和酿溪镇派出所行政不作为,结果问题没解决,反把工作出脱,认定的工伤也只是一句空话,按规定应该定重伤害的七级伤残,当时也被莫名其妙的鉴定成了轻伤害,去找上级部门,也是被踢来踢去陈雄杰。2011年4月29日,新邵县公安局给了我一份书面答复,竟以组织的名义包庇凶手。2011年5月21日我上访公安部,公安部信访接待办的领导了解情况后很重视,要我把材料给留下一份,让我填写了一张表格,要我把经过和要求写上去。然后是下指示下去督促办理。新邵县公安局和酿溪镇派出所却公然藐视公安部的指示和证据的确凿,徇私枉法,包庇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共同犯罪、犯数罪的嫌犯罗亚南等人,侵害我的合法权利。

  酿溪镇派出所执法犯法徇私舞弊制造冤假错案,新邵县公安局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分子把法律当儿戏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陈雄杰。受冤屈五年多了,负伤之后,头部留有严重后遗症,身体每况愈下,现在是有病无钱治,证据确凿,有冤无处伸,上访去反映情况,还饱受威胁、恫吓,家人提心吊胆也跟着受到巨大的精神伤害,老母亲为此得了严重的冠心病,自己更是沦落的倾家荡产就要妻离子散,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磨难。

  敬请社会各界关注!伸张正义,反腐除恶,严惩穷凶极恶的凶手和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害群之马,以维护社会公正和国家法纪陈雄杰。  

  维护社会治安伤残都要被执法机关落井下石施以犯罪陈雄杰,良知何在?法律何在?公正何在?

  受害人 刘礼勇 电话:1508494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