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创建于2001年5月,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广西师范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桂林学校灵异事件。

学院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桂林学校灵异事件,坐落于漓江之滨、雁山脚下,东向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隔路相对。校园占地近900亩,建筑面积21.92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办学和生活服务设施完善,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为学子们营造了沐浴书香、畅游学海、静学深思的修读氛围。

学院现有语言文学学院桂林学校灵异事件、传媒学院 / 融媒体学院(合署)、经济与管理学院、商贸与法律学院/名淘电商学院(合署)、教育与音乐学院、设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善学院(合署)共9个二级学院,开设49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涵盖经、法、教、文、理、工、管、艺8个学科门类,以面向和对接现代服务业专业为主体、以教师教育类和人文社科类专业为两翼,以文化创意与教育服务、财经商贸与法律服务、信息与通信技术服务、旅游+运动康养服务4个专业集群为平台的“一体两翼四集群”专业结构格局。

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2493人桂林学校灵异事件,其中高职高专起点(专升本)学生259人。

作为一名曾经参加过教师公招考试监考的老师,我来回答关于考生非考试物品(如手机)的安全责任问题。

桂林学校灵异事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怎么样?

广西一考生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时手机被偷,这让我想起了上次教师公招考试监考的情形,二者有很多相似性。像这种正规考试,考场内都有监控和信号屏蔽仪,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老师都要对考生进行安检扫描,除考试必需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包括戒指、手表、手机等随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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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次教师公招考试入场前,有一位考生准备带手机进入考场,被我制止了,他于是对我说道:“你能负责我的手机安全吗?”我回答道:“我没有保管你手机的义务,我今天的职责是监考,如果让你带手机进来我就失职了,你也违规了,你确定要考试就请你把手机放在走廊上的“非考试物品存放处”,我不负责你的手机安全,我只能告诉你走廊上也有监控。”后来考生经过一番犹豫后还是选择放下手机进入了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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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非考试物品存放处”的桌子上,有背包、雨伞、手机等一大堆物品,也担心考试结束后考生是否会拿错(或者被提前交卷的考生拿走)东西,因为那不是我能兼顾的,我只负责室内考试的秩序,室外的一切与我无关。若真有考生的物品丢失了,那也只能找主办方或校方查监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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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里确实也有一个考生担忧的问题,如何让存放的物品有安全保障。考试的主办方一般是招生委或考试院,而承办方一般是学校,主办方没有自己的场地,大多借用学校来进行考试。如果学校的监控设施不是十分完备,不能做到考场外各角落包括走廊的全覆盖监控,万一考生的物品丢失了,那么考生应向谁维权呢?主办方有责吗?似乎无责,谁让你带手机等贵重物品来考试的,你放家里或车里不是没这回事了嘛!承办方有责吗?似乎更无责,我能借给你主办方场地用就不错了,你还让我承担有关责任,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广西考生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试手机被偷,学校坚称自己无责,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对于广西考生丢手机一事,我个人认为应向作为主办方的招生委或考试院投诉。因为主办方收了考生的考试费,相当于与考生建立了“合同”关系,主办方就有责任为考生选择设施设备更为完善的学校或场所进行考试,以保证考生物品的安全。大家对此有什么高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