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央视女主持李小萌的质疑是有理的, “范惩罚” 这个词也有点意思,但是李小萌太天真了童星李小萌。

罗海丽女士拦高铁确实不对,那么,依照法律,社会应该对她的行为作出什么惩罚童星李小萌?

根据中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59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拦截列车童星李小萌、阻断铁路运输。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也规定,扰乱车站、火车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是法律上应该对罗海丽做出的惩罚。

但是我们看到,事情往往没有那么简单童星李小萌。法律上的惩罚只是冰山一角。

罗海丽的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的热议不断童星李小萌。一时间,她的身份的谣言漫天飞,“老公是刑警队长”、“身戴过万名牌包”,让人们群众对这个人充满了愤怒,大呼 “自作孽不可活”。

当群众站成一团,围堵攻击这个看上去十恶不赦的罗海丽时,罗海丽的学校也及时地放弃了她,决定让她停职留薪。

以博士我看来,学校这样做确实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但是一个机构或者一个公司,不是跟光靠遵纪守法来运行的……它们还关注自己机构的声誉名气,都恨不得马上把众矢之的烫手山芋扔出去。所以,学校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的,无可指责。

这让我想到早几年国外的一个新闻。一个公关公司的职员Justine Socco在去非洲出差,登机前在Twitter上发布了涉嫌种族歧视的贴子,大意是“希望在非洲不要得艾滋病”。瞬间她的贴子传遍美国大江南北,引发众怒。事件一出,看看她公关公司IAC是怎么回应的吧:

Justine Sacco’s company said “This is an outrageous, offensive comment. The employee in question currently unreachable on an into flight.” IAC then revealed to firing her during her flight to Africa。(她的公司说:“这是个让人愤怒、极其冒犯的言论。这个有问题的职员目前在飞机上无法联系。” 然后该公司后来告诉大家,在她坐飞机的时候已经把她开除了。)在飞机上已经被开除了,还不能等到Justine下飞机!这公司为什么这么做?因为它是公关公司,他们懂得怎样挽救机构声誉啊!你跟他们谈没有法律依据?他们跟你说她违反了公司内部准则、和公司核心价值观不同!

所以我认为李小萌从法律角度的方面去质疑学校的做法,确实是有她的道理。但是,她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作为职员背后的机构,它也有它的顾虑、有它要服务的人群。机构并不是你爸妈,也不是你老公,跟你没有多大感情。他雇用你了,给你月薪,就是尽了责任了。这点国外国内都一样,美国企业可能还走得更快一点。现在学校只是把她停职,美国学校可能立马辞退后还不忘骂几句来撇清关系。想找一个你犯错了对你不离不弃的公司/机构,先想想看找一个对你不离不弃的另一半有多难吧。这不,还有老公得了肝癌还马上堕胎离婚的呢!

所以李小萌没看到社会机构运行赖以生存的方方面面,只能说她太天真。而且对于学校这些机构来说,罗海丽的行为确实也和学校对罗海丽担任好一个人民教师的要求相悖,学校也冤啊。所以罗海丽,就当学了一个教训,而教训的代价是不是过大,也不在这讨论范围里了。博士只是认为,“范惩罚”一词很有点意思,因为所有的惩罚都在一张网里面,一环扣一环,都有它的逻辑在,不能用简单的法律来解释。

作者:毒蛇女博士Catherine,欢迎关注她的悟空号:Catherineh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