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熔炉》改编自韩国作家孔枝泳的同名小说熔炉真实事件详情,以真实发生在光州一所聋哑障碍人学校的事件为蓝本,描写了自2000年起于校内性暴力事件引发的悲剧,以及学校中教师与人权运动者力图揭开背后黑幕的故事。
在电影中,涉案校方动用权力压迫、利益诱惑等手段疏通法官、检察官,取得了被害儿童监护人的和解,并最终以处罚最轻的缓刑避开了法律的实际惩罚;在现实中,光州仁和聋哑特殊教育学校虐待和性侵残障学生事件则发生于2000年熔炉真实事件详情。
2000年至2004年间熔炉真实事件详情,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人员长期对残障学生实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直到2005年6月,此事才广为人知。原因是一位职员实在忍不住,向光州障碍人性暴力服务机构揭发了此事。之后,继警察与检方进行搜查后,国家人权委也展开了调查。但是当时对罪犯的处罚很轻,2005年11月,该案一审,涉案校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名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过,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事实上没有接受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
事情过去6年了,无论是加害方,或是受害方似乎都将这件事埋藏在记忆深处,权当一切都不曾发生过熔炉真实事件详情。
电影的上映不仅引起了人们的反思熔炉真实事件详情,也再次将这起已结案的性侵害案件推上水面。在韩国民众的集中关注和推波助澜之下,韩国光州警方组成特别调查组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
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名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名受到向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
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检察厅对涉嫌对女学生实施性暴力侵害的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另一主要当事人实施逮捕,该名当事人2006年曾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仁和学校目前亦因援助资金中断等而处于事实上的关闭状态。
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社会福祉法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社会福祉法规定,对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十年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在职期间对使用社会福祉设施的人员实施同类犯罪的,将永远禁止从事社会福祉事业的经营管理业务。《社会福祉事业修订案》还规定了经营管理人员停止执行职务,强化国家和自法团体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社会福祉经营管理机构公益性和透明性等措施。
同时,电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学校虐待和性侵害学生事件,也引发人们对学生人权和性侵犯问题的关注。韩政府为预防“熔炉”事件的再次发生,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性犯罪的老师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对全国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实施联合检查,并成立预防对残障学生实施性侵犯的“常设监督团”。同时还将对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关从业人员的性犯罪经历进行调查。
韩国各级教育机关对残障人学生性侵害现状进行调查,并加强性教育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韩国京畿道、光州、首尔等城市也相继出台《学生人权保护条例》禁止间接体罚,禁止性别歧视等。
作为电影《熔炉》反映的针对残障人实施的性暴力犯罪的对策而制定的法律,2011年10月28日,韩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
性暴力特别法修订案规定,对残障人及不满13岁的儿童的性暴力犯罪不受时效限制;对残障人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强奸犯罪的处于七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强制猥亵犯罪的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缓刑;从事残障人保护及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残障人实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严惩。
我对这件事情不清楚,就去搜了一下,好可怜的小女孩,以下来源于网络:
2012年夏天,8岁女童独自在家睡觉,半夜被一男子入室掳走,实施了强奸和殴打,事后该男子用树枝和其他条状硬物捅女童的阴道和肠道,女童被附近的居民发现在一条小河边,当时下着雨,女童重度昏迷,大小便失禁,血肉模糊。送医治疗后经诊断,肠道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手术几乎把肠子全部切除,阴道和肠道中间的部分全部破坏,阴道在外伤的情况下又被粪便感染,子宫受损,也就是说,子宫,阴道,肠道都受到重创,安装了人造肛门之后,终身都要带着便便袋生活,有可能无月经无生育能力。
孩子很惨,但凶手抓到后拒不认罪,不赔钱,孩子的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支付医药费都很困难,一直申诉,一方面是为女儿讨公道,一方面是想得到赔偿给孩子更好的治疗。事件披露后引起韩国全国民的哗然,尤其是有女儿的家庭,多次集会游行,迫使时任韩国总统的李明博出面向全国民道歉,并很快修改了和强奸尤其是强奸幼女的法律法案,2012年韩国推出化学阉割,就是因为该案件的推动。
关于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判决强奸犯赵斗淳12年有期徒刑,因为其2008年12月于韩国安山市檀园区对8岁小学女生以残忍手段实施性暴力,并造成其终身残疾。该判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公众都指责该刑罚过于仁慈,最终导致国会提高了对儿童性侵犯犯罪的量刑标准。对8岁小学女生实施性暴力的赵斗淳事件在韩国法律界引起轩然大波。
一审判决赵斗淳12年有期徒刑,但同时由于赵斗淳因醉酒而身心虚弱对其减轻处罚,韩国民对法院予以指责,检察院因其起诉时法律适用上失误及放弃抗诉也引发舆论的围攻。韩国会议员在法院和检察进行国政监查时同样对法院和检察院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究。
此后法院方面开始着手制定性犯罪案件审理改善方案,并对加强针对儿童性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讨论。 检察院方面甚至召开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检察总长在调查检察过程中注意事项进行告诫。但大韩律师协会决定对事实真象进行调查并代理受害方向国家提起赔偿诉讼使针对该事件的争议进一步持续。韩法务部则提出对儿童实施性暴力犯罪诉讼时效应持续至该受害儿童成年时为止,并计划修订相关法律以扩大性暴力犯罪有期徒刑上限等应对措施。
其他类似的韩国电影《熔炉》、《妈妈不哭》等也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震撼人心的电影。
最后的结果,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自杀,不过小女孩儿的一生已经毁掉了,想想就很难过。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