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车道安阳事件,车辆稀少,视线良好,然而却发生了这样的惨祸!女司机违停,然本不应就此失去生命,停车时,公交车还有几百米的距离,因为有电动车逆行,女司机又关门再开门,然后下车,下车后看着公交车直直地挤压过来!估计做梦都没有想到,这辆公交车直直地从几百米之外慢慢的走来会成为她生命终结的凶器!

作为司机安阳事件,谁没有过违停?如果所有违停都要用生命做代价,那么车辆出故障的是不是也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还有那满街乱停,随时停车的出租车、警用巡逻车、环卫车,岂不是都危险了?

我不是帮违停找理由,高速路上的违停就非常危险,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安阳事件!

但是在这件事来说,女司机死的很冤,公交车司机罪责难逃安阳事件!从视频来看,公交车在自己车道上行驶已经到了旁若无人的境地,即使迎面两辆电动车逆行而来,也丝毫没有减速让行的迹象,接着反而向小车贴近,硬是酿成了惨剧!公交车司机怎么了?睡着了?依我看应该是已经习惯成了路霸了!我就亲身经历,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行驶,后面公交车快速地过来,鸣着笛,直接就靠过来,根本没有避让的迹象,要不是我快速躲闪,就被撞上了,即使这样身上还被濺了泥水,而公交车不过是要靠站停车而已……

本人也是位司机,远远看到右侧道路有停车有行人,总是下意识地减速、靠左侧让行安阳事件!几乎这都是条件反射了!从后视镜看到有车辆要超车,甚至是从右侧超,都会本能地让一让!

我想,公交车司机必须要经常做检查,性格上的,一旦有焦虑症的有路怒症的爱发脾气的一律不能上路!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情况,8月19日下午,受害人呼某某某(女,13岁)在林州市横水镇某网吧上网,被同在网吧上网的王某某等人叫出遭无故殴打。8月21日,林州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立案侦查,涉嫌寻衅滋事的嫌疑人王某(男,15岁)、呼某(女,15岁)、马某(女,17岁)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安阳事件:河南安阳公交车挤死女司机事件,如果你是司机你会怎么做?

这起案件中,打人者与被打者都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所以这又是一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虽然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但是抓获的三个打人者中,王某(男,15岁)、呼某(女,15岁)、马某(女,17岁)。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很遗憾,寻衅滋事罪并不在上述罪名中。所以,对于两个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法进行刑事追责,最多只能进行治安处罚。另一个满17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员,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当时道路情况复杂,公交不具备变道或者刹车条件,女司机这样操作,我相信大多数人认为女司机主责,我也会这样认为。但是,这起事故,从视频开始起,将近100米,左侧有两条车道,在十几米有电动车,还往右偏,这个司机如果不是打盹,其心可诛!认为女司机主责的,你们的心可不要黑了,眼不要瞎了。我开车这种情况遇见不只是一次,最近不足5米,而且在左侧最多一条车道的情况,我会选择制动,看后视镜后变向,长按喇叭表示不满。这个公交司机呢?在100处看到,未变向,20米不到有电动车时,反而向右变道。你说他打盹,我认,可公交司机一车人能打盹么?前面是大坑,是一辆大型货运车辆?不是后果会更严重,而这司机选择紧贴小车。。。记住,是有意识选择紧贴。如果是无意识,那概率。。。

而且。就目前通报来看,公交公司甩锅一等一。

最后我想说,在完全能避让而不选择避让。时间(100米远就目测有停车),空间(左侧还有两条车道)都充分的情况下,还说女司机全责,不是眼瞎,就是心黑。最后一点,希望在道路上你和你家人在道路上永不违法,如果有,就会有车有意识选择撞而不用承担主责。

李杰说:一千年看北京,三千年看西安,五千年看安阳,八千年看淮阳。八千年前还没文献记载,传说原始社会时期,淮阳为太昊伏羲氏和神农氏之都(网络信息)。有文字记载,是中国六千年文明史,我国各家史书,大多从太昊伏羲都宛丘写起。宛丘即河南阳。六千年前,太昊伏羲建都于宛丘,一统天下部落。这儿是当时的经济文化中心。《五帝纪》和《竹书纪年》说:“帝太昊羲氏…都宛丘。"《诗谱》云,“陈都于宛丘之侧。”还有《水经注,渠水注》,《诗经,陈风》都有记载(历料)。淮阳是最古老的文明发祥地。说八千年看淮阳是理有据的,不是演义和神话传说。淮阳是最古老最神奇的地方。这里是人祖伏羲长眠之地。欢迎八方友人前来观光祭祖,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