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经费是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物质保障。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人预算。村民委 员会的选举工作经费在村级收入中列支,村级收入不敷使用或 经济困难的村,县换届选举纪律、乡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 依法解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 行。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 人员,举办选举工作试点,印制选举宣传材料、文书、表格、选民 登记册、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投票大 会会场或投票站,选举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经费或误工补 贴,组织交流、观摩、检查,总结、表彰会议等。选举工作经费应有专人负责落实,专款专用。村级选举经 费应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接受审计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