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罪犯米脂三中事件,当然越快审判越好,现实总是很残酷。两个月的时间可能刚刚被起诉。
曾春亮就算立马认罪,警察也不会立即送往检察院或法院米脂三中事件。该走的程序必须要走。
警察这边还要收集更多的证据和证词米脂三中事件,光审讯可能就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人证物证等一大堆手续材料集全,然后再带犯罪嫌疑人去指认现场,承认犯罪事实。
之后才能再移交给检察院米脂三中事件,法院进行司法审判,审判之后还要给嫌疑人进行一审二审的上诉权利。
以杭州碎尸案为例米脂三中事件,案件已经将近一个月了,还没有进入检察院的起诉阶段。
再比如杨玉环案件,自己不服审判,还要经过上诉,二审,证据不足还要驳回再审。所有的程序走完,最快也要带一年多时间,才能有个结果。
中国法律越来越健全的同时,新的司法程序也越来越多,我们要查究的证据和步骤也越来越多,主要是为了避免以前过快过早的审判,而引发一系列的错案,冤案。
比如张玉环,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当时一味地追求破案率,反而受其害,没有证据来证明他有罪。
现在的司法越来越公正,也越来越繁琐,法律本着有据可依,有证可判的原则,才能进行公平的宣判。
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是人性泯灭后道德的沦陷,对这件事我也稍有了解,至于题主说的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我觉得这个词在一定程度上意义是相同的,就这件事而言,肯定先是人性的泯灭,然后才是道德的沦丧。
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没有了人性和他再谈道德就好比对牛弹琴,他什么也听不懂,所以在这件事事情中,当事人公交车司机肯定没有了人性,但是这个人外没有了人性的背后是更多人人性的泯灭。
因为据现在掌握的消息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这个公交车跳湖的原因和他老家的拆迁有关系,这说明在他之前一定有人已经失去了人性,所以一定意义上来说他也是受害者。
总之这件事给我们得启示和教育意义非凡,我们一定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言归正传,正是因为这个公交车司机没有了人性,所以他才没有了道德,人性和道德是这件事的根本所在。
4月3日,湖南永州一小学发生砍人事件致2死2伤,你怎么看?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又是无辜孩子被砍被害?我们的孩子得罪了谁了?我们的孩子对谁造成了伤害?为什么偏偏要对最弱的孩子下手?
泯灭人性的暴徒,天理难容,将其千刀万剐,食肉寝皮也难解心头之恨。
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发生类似的事情?根源是什么?2018年4月27日18时10分,陕西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途中遭犯罪嫌疑人袭击,造成19名学生受伤(14女5男),其中7人死亡(5女2男)。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今天持匕首杀人。
2018年6月28日11时30分许,上海世外小学浦北路校区门口一男子持刀砍伤两名小学生与一名成年人。两名小学生已不幸离世。经过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系29岁黄某,无业,经过他个人交代因生活无着落,就此萌发了报复社会的念头,就此进而行凶。
2019年2月21日7时12分许,江西吉州区韶山西路路段有一名男子持刀伤人。包括辅警、学生在内的11名受伤人员分别送往医院救治,行凶者郭开滨,男,33岁,住吉州区江南御景园小区,家属介绍其有精神病治疗史。
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发生类似的可怕的事件?它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这样的事情让多少家庭痛彻心扉?也让多少父母为孩子的上学安全担忧。对于每位父母来说,最亲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了。失去孩子,父母们痛彻心扉,家庭就没了希望,父母也就失去了生活的意义。也许整个人从此就会沉沦、颓废、一蹶不振。
接二连三发生类似学生被砍的事件,让无数家庭的父母,为孩子上学安全担忧。忧虑和恐惧时刻伴随在心头左右。
如何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首先必须对这样的暴徒进行严惩。做出这样天理难容的行为,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惩。
父母、学校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论什么时候生命都是第一位的。在生命面前,素质教育、考试分数、兴趣班,都通通不值一提。告诉孩子当感知到威胁的时候,一定要迅速躲避。锻炼孩子的机敏性以及提高孩子身体素质。当发生危险的时候,孩子可以迅速的做出有利的反应,迅速逃离有可能危害到自己的现场。学校要从人防、技防、物防方面考虑防止发生类似事件的措施。可以考虑录用从军队退役的军人来学校保卫学生安全,而不是用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做保安。给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以及时阻止侵害行为的发生。从技术层次考虑切实有效的方法,阻止侵害行为发生。国家、社会、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必须重视校园安全。找到解决方法,杜决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关于校园安全,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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