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报复社会坠湖事件,肯定是社会原因和自身原因啦公交门事件。1.公交车司机是弱势群体公交车司机是个辛苦活,工资待遇也不高,休息时间也很少。基本上都是天还未亮,他们就已经开始工作了,晚上九点或者是十点,他们才下班。
他们上班的时候公交门事件,孩子还没有起来,他们下班回去的话,孩子也快要睡觉了,可以说,他们的工作,也是为了工作陪不了家人的工作。
他们也是属于弱势群体,他们不仅工作时间长,长时间坐着对身体影响很大,在工作中也容易受气,稍不注意可能就会被乘客打了或者是骂了公交门事件。
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不少人看不起公交司机公交门事件。有一次,有个老年乘客本来就是自己做过了站,却一开口就是骂司机,还口口声声说:你一个公交车司机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作为乘客的我们听了心里都不舒服,更何况司机本人了,而且乘客自己到了站不下车,过了站却骂人,谁受的了不公交门事件。
2.司机不要把生活中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去贵州公交司机,生活中受到了很不公平了对待,心里很苦。52岁的他是个离婚人士,家庭不完整,有个儿子,也不知他儿子跟他关系如何。
本来已经协议好了的该属于他的七万多补贴费,却一直没有给他。本来就是他的承租房被拆迁,可是他打电话了解情况的时候并没有让他感到满意。
有关部门办事,考虑的是怎么把事情办了,并不会考虑后果,也不会慎重考虑一些问题,甚至于连个好的态度都没有。
作为一个生活的及不如意的他,把生活中的所有不满都带到了工作上来了,他想到的是用一车人的性命,换来有些人的惩罚。
因此,他才会打电话给对班司机要求提前交班,并且买了白酒带上车,或许是,喝酒壮胆,或者是,喝酒后愁绪满上心头,更容易狠心吧。
最后:希望社会队公交车司机多点温暖,不要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就有轻视的态度。乘客们也对公交司机多点尊重,他们的工作挺辛苦,他们的生活挺不容易,尤其是那些坐公交车的老人们,有时候真该反省下自己。公交车司机自身原因肯定也是存在的,生活中的不如意谁都有,因此,不要把生活中的不如意带到工作中去。
开局一个视频剩下全靠编,始发小伙已被公安带走了,但“真相”更让人害怕!
25日晚,有网友上传视频称,广东省中山市发生一起公交车上猥亵女性事件。视频中一女子由公交车后部冲向后车门试图逃离,却遭一男子强行抱回公交车后排。期间女子大声哭叫,但周围乘客与司机始终未进行劝阻。甚至有网友传,不是公交车上猥亵,而是公交车上强奸!
这事儿一出来把中山警方累得够呛,赶紧发声明称会调查,但调查的结果却发现这事儿根本不是发生在中山,也不是网传的强制猥亵或强奸。
一张图或一个视频就开始随便编故事,法律上后果可能是很严重的。目前杨某已被警方带回调查,很可能这小伙了得被行政拘留几天了,但愿今后会长记性吧。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这事情是发生在广西北流,目前还没有看到广西警方的正式通告,但是有媒体联系上了处理这件事的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接受电话采访所说的话,却让人震惊:
据说视频中的男女有同居关系且育有子女的,这女的要分手离家,男子阻止。记者调查称广西北流当地派出所答复如下:由于当事双方有事实婚姻,也有小孩(女方年龄不够领证),警方已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
不知道媒体采访的是正式警员还是临时工,作为公安机关如果这样回复和处理这件事,那就太让人震惊了:
首先,说男女双方是事实婚姻,完全违背现行法律。
我国早在20多年前,也就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早就正式废除事实婚姻,除非男女双方在这个日期前已经同居且符合婚姻关系的条件,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否则一律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视频中的男女显然不可能在94年以前同居,而警方竟然说出“事实婚姻”的概念,这就显得太法盲了!
其次,不管是同居关系,还是真正的婚姻关系,一方都无权强行限制对方人身自由。
据警方称视频中的女子还成年,虽然与男方有同居关系,但从视频来看女子有强烈的脱离男方控制的迹象,而男子拘留女方的方式也与一般夫妻或恋人不同,有点完全不拿女方当人看意思。甚至让人怀疑这是否涉及人口买卖?
退一步说,即使这女方当初确实是自愿与男方同居的,甚至双方办了结婚登记,当女方本人要分手时,男方无权强行阻止,更无权以暴力强制限制女方人身自由。该男子目前的行为,不宜认定构成猥亵,但明显属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而按目前警方只是“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意思是只要不殴打就可以?男方有权限制女方人身自由?
这种处理倾向让人很震惊,有多少暴力和犯罪行为是以家庭名义进行的?即使有结婚、真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事儿,是不是不打死打伤就没人管?是真不知道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还是明知而冷漠无视?
我真希望这次媒体提供的消息并不是准确消息,真希望这个事件能有第二次反转,否则太让人寒心了!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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