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还是太少了
本质上还是因为美国人因为枪击案死的不够多景洪市第四中学枪击案。一年因为枪击案,抛开自杀的也就一万多,比美国死于毒品下的少的多了,美国现在还在搞大麻合法化呢,所以实在算不了什么。
要是美国一年因为枪击案死个二十万,你再看看会不会这样景洪市第四中学枪击案。
宪法修正案不是太大的问题景洪市第四中学枪击案,很多人把宪法第二修正案关于持枪权说的特别严重,实际上美国宪法又不是没有修改过,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规定的是什么?
第一款本条批准一年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景洪市第四中学枪击案;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 第二款国会和各州都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这就是著名的禁酒令,后来不是被废除了么?
因此宪法修正案也是可以被废除的,问题就在于美国对于枪支管理这个东西没有共识景洪市第四中学枪击案。
恶劣判决
美国有很多奇葩判决,而美国又是判例法国家,一个判例下来就成法律了,除非有另外一个判决推翻前一个判例,这就导致一个恶性循环,这个恶性循环的点在那呢?
在1975年的沃伦案,1975年3月16日,在华盛顿特区,沃伦和塔利娅费罗发现自己的邻居的家被匪徒破门,邻居道格拉斯被强奸,于是沃伦立即打电话报警,但是连续四组警察路过,仅仅敲个门就走了。导致沃伦被迫再次报警,并且非常明确的告诉警察:匪徒已经闯进了自己的家。
同时警察局已经承诺出警。
沃伦相信了警察,去帮助邻居,结果她们自然被匪徒发现,被轮奸抢劫和殴打,而且警察也没来。
沃伦当然很气愤,起诉警察。
法庭宣布不受理此案,原因是:
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什么意思呢?警察保护的是“广义的公共秩序”,并不对“某个公民”负责。
这就定下了一个恶性循环,假设匪徒抢劫你,你报警和不报警其实没区别,因为警察并不对你负责,警察可以出警,也可以不出警,警察不出警你也不能起诉警察。
所以你应该怎么做呢?
当然是买枪自卫了,不然怎么办?
对于美国校园枪击案就好象家常便饭一样,随时随地均可发生,有人说美国是人间天堂,我看美国是人间地狱,而且死者大都是青年学生,其实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恐怖世界,要想移民美国首先还得学习对枪的使用,否则你即使去了美国你的生命将无法得到安全保障,即使有了枪也不等于就安全了。虽然美国政府允许私人拥有枪枝,这是美国社会制度的必然产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国内政。我只是预测美国的枪枝会患滥成灾,将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谢谢《小秘书》邀答!
美国在短短的24小时之内,连续发生两起大规模枪击案,共有29人在枪击案中死亡,数十人受伤。
3日,一名21岁的白人男子手持AK_47,对得克萨斯州埃尔帕索市居民进行了20分钟的扫射,致使至少20人死亡。该枪击案被定性为国内恐怖主义,与"潜在的仇恨犯罪"关系重大。枪手被捕。
4日凌晨,俄亥俄州又发生大规模枪击案,造成9人不幸遇难,26人受伤。
俄亥俄州代顿市警方确认了枪手为24岁的康纳尔.贝茨。同时警方公布了9名遇难者的名字,枪手22岁的妹妹也在遇难者中。其中有6人是非洲裔美国人。枪手被击毙。
当地时间4日凌晨1时20分左右,芝加哥西部的道格拉斯公园内有一些人正在聚会,突然有枪手从一辆停着的轿车内朝聚会人群开枪,致7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严重,伤者均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数小时后,就在公园几个街区之外又发生一起枪击事件,造成2人受伤。
警方目前正在全力调查这两起事件,尚无任何嫌疑人被捕,也不清楚枪手动机。
两天时间,美利坚接连不断的枪击案件,让这个世界上最发达、最强大、最受移民向往的国家百思不得其解,自建国240多年来,国内只发生过两场战争,外敌侵入最疼的一次9·11事件遇难2996人,美国集全球盟友之力反恐18年,对胆敢发动袭击美国之敌得到了难以置信的报复,可美国联邦政府面对每年均达3.5万人死于国内枪击案件又显得束手无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当美国发生悲惨的枪击事件后,民众抗议示威活动就会席卷全国,总统也会第一时间发表措辞严厉的谴责。可我们只听到要求政府"严控持枪立法",从来没有听到过一次或者一个声音"取消公民持枪权力"的说法。这样就不难理解枪击事件频发多发,但美国依然是美国,只要是美国公民到了规定的年龄和条件依然随意可以购买心爱的枪支,只不过有些思想情绪过激者时不时开枪发泄打死几个人,民众抗议几天,党派之间打打嘴炮,然而军火制造者照样开足马力造枪,军火商人一刻不歇照旧高声叫卖。这才是一个真实的美国,我们不应该大惊小怪,美国在短短的200多年能够成为世界老大,且屹立不倒与"公民拥有持枪权力不得异议"有直接关系。
美国《宪法》规定,任何条文可以根据将来的情况加以修改,但百姓自由持枪这一条绝对不能改。因此,它被写在了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当中:"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力不得侵犯。"
美国宪法规定"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当时的宪法起草人杰佛逊认为:"只有百姓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力付诸实施"。
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告:人人生而平等,经过被政府管理的人们认可并授予的政府权力,才是正当的政府权力,人们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才建立政府,当政府违背这些目的时,人民有权力也有义务变更或废除政府,并根据人民的需要建立新的政府。/敢不敢让美国人民自由持枪,是政府是不是真正相信人民的试金石。/人民没了持枪权,就会必然有贪官污吏,军事政变就在所难免。
美国当地时间3、4两日接连发生枪击连环事件,头两起是有白人至上、反移民倾向的国内恐怖主义之嫌疑;后两起有报复之嫌疑。这是美国国内社会矛盾激化的必然结果,也有分析认为与特朗普的歧视有色人种有关,不过美国是个自我修复功能相当强大的国家,比如,美国民众觉得特朗普不适合当总统,他随时随刻就会被请出白宫,大不了2020年不投票给他就完事了。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美国公民拥有不可取消的持枪自由权力,是保证民主政府的基石,枪击案频发是持枪自由的必须付出的代价。二者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但后者是可控的,没有值得大惊小怪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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