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辽沈晚报报道,最近家住辽宁本溪的时某某前几天晚上喝了很多酒,酒后他听到自己家楼下很多人大声放着音乐跳广场舞,沟通无效之后,他拎起菜刀就冲进了跳广场舞的人群中清溪政府广场砍人。同时,他还挥舞菜刀与民警对峙。在上百名围观群众面前,3名巡特警队员联手将其制服。
据了解,时某某家住在本钢计控厂附近,楼下经常有好几伙儿人跳广场舞,每天都会大声放音乐,附近的居民其实早就心存不满,不堪其扰,但是不论怎么和这些跳舞的人沟通,都没什么效果清溪政府广场砍人。时某某当天晚上也是借着酒胆,听到楼下又想起了吵人的音乐,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就冲了下去。他把一个跳舞群体的音响砍了几刀,还用菜刀背砍了两下负责放音乐的老人脖子,又把另一个跳舞群体的音响踢翻。
当时还有围观群众拍下了现场图片,大家来感受一下清溪政府广场砍人。
了解了整件事来龙去脉之后清溪政府广场砍人,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感受?在这里简单说说我自己的感受吧。
首先清溪政府广场砍人,时某某酗酒闹事,肯定是有过在先。拎着菜刀跑下楼砍音响,还和警察对峙,这怎么说都是不对的。
但是,我觉得时某某原本也没想伤人,要不然他也不会用刀背去吓唬跳广场舞的人,即使酒后忍受这噪音,他也没动伤人的念头。再有,就像新闻中介绍的那样,这地方的居民对跳广场舞的人大声放音乐,早就积怨已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家只是有苦说不出,说了也没用。因此,时某某的想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广大附近区民的想法。
因此,我想说,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推己及人。这些跳广场舞的人也应该反思自己的做法是不是也有不对的地方。试想一下,你在家休息的时候,楼下一堆人大声放音乐蹦迪,你受得了吗?既然你自己都受不了,那就不要去为难别人。咱们换个时间段跳,然后把音乐声开小一点不行吗?
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时某某固然有错,但是跳广场的人也应该从中反思自己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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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员 桂强
老北京的胡同儿很多,胡同多自然街口也多,而其中最有名的大概就是宣武门外的菜市口了。在很多的影视剧作中,我们常常听到堂官宣判:“拉倒菜市口斩首”,北京的菜市口也因此名声大振。
(菜市口刑场)
古代的刑法一般讲求的是“秋后问斩”,意思是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在每年的秋后被押解到菜市口处决。有身份的犯人享受有坐刑车的待遇,没有身份的罪犯只能带着脚铐被押赴刑场。到菜市口之后,犯人依次跪下,刽子手也依次站好准备行刑。一般要等到午时三刻才开始行刑,因为古人认为人死阴气太盛,故选在一日阳气最盛时行刑,方能压制。而午时三刻,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古人看来也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之时。犯人的头砍下来之后,挂在木桩上示众,来警示后人。
清代魂归于菜市口的名人有很多,前后咸丰末年的顾命大臣肃顺,后有戊戌六君子等人。那么为什么要在菜市口处决犯人呢?
(戊戌六君子)
我想这应该是为了更好的警示民众吧!每当菜市口处决罪犯,就像上演一幕大戏。中国人历来喜欢凑热闹,因此大凡执行死刑时,菜市口都会被围的水泄不通,大家都想来目睹一下别人被处死的过程。我们也能理解那时民众的心理,毕竟古时娱乐活动很少,难得有这么一场免费的大戏上演,猎奇心理严重的中国老百姓们又怎么会错过呢!但是从统治者的角度上看,正是有这么多百姓来围观,才能更好的教育民众。死刑犯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被统治者加以否定。在被押赴刑场之前死刑犯虽然罪大恶极,但是仅少数人知道,经过“菜市口舞台剧”的上演,他的罪行广为人知。在“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时代,名誉对一个人何等重要,尤其是重视盖棺评论的古人。因此死刑犯永远背负着恶名,遗臭万年,并且他的后人也总是被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来。在肉体上,不用多说,斩首对于死刑犯的痛苦还少一点,如果是千刀万剐,那么对于死刑犯来说是生不如死。旁观的百姓看到死刑犯临死前的呻吟,我想总会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吧!
(菜市口刑场)
1912年,随着清王朝的灭亡,菜市口也不再是处决罪犯的场所,现在已经发展成为繁华的商业街和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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