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北京杀人事件,备受社会关注的“老虎伤人”案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原告一家分别以生命权纠纷和健康权纠纷为由,将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149万余元及69万余元。庭上园方辩称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并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因此不应承担责任。而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去年7月23日下午,赵某一家三口与母亲周某某乘坐私家车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玩,游览至东北虎园出口附近时,赵某从副驾驶下车,从车头绕到驾驶室旁边位置,被老虎咬住背部拖至不远处的山坡平台处,周某某下车救助也遭老虎袭击。事故导致赵某受伤北京杀人事件、周某某死亡。

而这一事件的谁对谁错也成了大家所议论的重点北京杀人事件。但是大家忽略了从老虎的角度来看,因为平时我们去动物园玩,都是动物在笼子里,人在外面参观,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则正好相反,等同于把人关在笼子里,让老虎在外面看。时间长了,老虎或许认为,这里的规矩就是:凡是在笼子里的就是让我老虎来看的,不是来吃的;而从笼子里扔到外边的肉都是让我们抢着吃的(从笼子里扔出肉喂老虎)。所以只要不是在笼子的,老虎会认为就可以随便抢着吃。而赵某和其母亲对于老虎来说就像是被扔出来的食物一样,这应该也就是视频里酿成惨祸的原因。

而说到园区内的规则北京杀人事件,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的游客在入园前都要签订《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该协议第一条即写明“猛兽区必须关好、锁好车门、车窗,禁止投喂食物、严禁下车”;同时规定“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车辆损伤和人员伤害,自驾车主应负相应的责任”。并且在景区内有相关的安全提示牌,有巡逻车来回巡视,还有广播反复提醒游客安全注意事项,也包括禁止下车。

很多人怒骂赵女士,进园前明明签了合同北京杀人事件。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你的每份合约都是看完了才签字的么?事故中的赵女士说自己并没有看到自己签字的合约,想想我们的生活,比如说现在大家都在网络上订酒店、机票、火车票什么的,以及银行、营业厅等等很多地方都需要签字,每一张纸你都看过它全部内容吗?如果赵女士认真看了合约,感觉不妥完全可以不签字选择不自驾游览,惨祸自然不会发生。

所以,倘若我们要在哪里签下自己名字,一定要注意:这签下名字背后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首先,回答这个问题…真的感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北京杀人事件:怎么看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一案?

对于流浪猫狗,虽然没必要进行道德绑架,但也请不喜欢的人能够做到不要伤害。因为,流浪在街头并不是它们的错,这是最起码的良知!

北京杀人事件:怎么看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一案?

没错,流浪猫是动物,不会说话。可是当它们受到伤害的时候同样会哀嚎,会落泪。它们有情绪,也有情感。

北京杀人事件:怎么看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一案?

虽然,作为物种来讲,人类或许高出一等,但作为生命来讲,都只有一次机会,同样珍贵!

北京杀人事件:怎么看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一案?

我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可以那样残忍,但如果能够用这种残忍的手段,去折磨伤害比自己弱小,毫无反抗之力的流浪猫!

那这个人就不光人性扭曲,病态!而且,更是怯懦,无耻,丝毫没有道德底线!

当然,我们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个人,只敢把自己的一腔怒火发泄在流浪动物身上,而不敢积极面对生活,面对失败挫折以及伤痛得话,那他注定就只是一个懦弱又残忍,丧失了基本道德与善良的,病态的失败者!

施暴者,终将会得到惩罚,或许法律暂时不能让他付出代价。但请相信,世界上一定有天道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