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的现代社会居然会看见这种事情小三女子被扒衣围殴!小编想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这个事件!
首先,对女生扒衣围观涉嫌侮辱罪小三女子被扒衣围殴。如果该事件没有非常严重不会涉嫌犯罪行为,但是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可能面临的就是刑事犯罪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常侮辱罪,尤其是侮辱妇女的一种比较典型的情况就是公然殴打、辱骂,扒女生衣服等小三女子被扒衣围殴。这里的公众是指能被第三人看见、听见或知晓的场合都属于公共场合。显然本案的女子被人扒衣服围观,如果造成比较严重后果,比如女子最后只剩下内衣半裸或全裸状态;再比如女子受到轻伤以上结果;再比如女子因这次事件抑郁精神失常等后果,基本侮辱罪名是肯定了。
但是如果并没有造成很严重后果小三女子被扒衣围殴,也不要以为不用担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一般的侮辱他人行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理性处理问题。可能小编因为学习法律的缘故,在看见一个案例的时候首先看的是当前的行为合法与否。也许本案被扒衣服的女子确实有错误才遭此羞辱。但是在小编看来,扒衣服的人行为怎么从法律上分析都不能认定为合法,为了她人的过错惩罚自己值得吗小三女子被扒衣围殴?
感情总是最容易让人失去理智的东西,你再冲动之下,失去的可能是金钱(赔偿)、内心受伤(感情纠葛)以及牢狱之灾(侮辱他人要么拘留要么犯罪),这代价也太大了!到不妨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总会有更好地解决办法。
最后,围观居然没人阻止?我承认有些人的行为应该被谴责,但是对错公道自然日久见人心。我不能理解周围人为什么不阻止,至少报警吖,这样可以避免冲突双方的极大损失,也算好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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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临时起意,打死以后(警方说结果没死只是昏迷),又想脱裤子性侵,觉得在马路边不合适,所以拖出监控范围,发现女子没死又暴打一分钟左右(参照警方通告),这里我就没搞懂为什么暴徒在女子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还要补打一分钟左右,比在监控下打的时间还长,监控下我们都怀疑女子活不了,监控外在已经重创的情况下经受更厉害的打击(时间更长),只是面部挫伤面部挫伤,警方这么说我们就要相信警方,暴徒本打算性侵突然又失去了兴趣,结果就只是猥亵了一下,所幸没造成大的伤害,为女子感到庆幸!也为暴徒感到庆幸(把犯罪程度控制在了拘留的范围之内)!值得表扬的是现场附近所有有监控的商铺和单位,为了保护女子隐私,看见女子被拖进阴暗处后,及时统一拆除了摄像头,为了避免采访,甚至放弃买卖。大家要相信党,党领导下的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要相信大连警方,代表着咱们的党!为了保护女子隐私,就不要追究了。为大连警方保护女子隐私的做法和及时破案鼓掌!希望大连警方录一段医院的影像解疑答惑,医院的摄像头没坏。这样大连警方就完美的完成了这件案子的侦破了。大连警方辛苦了!
首先看到了题主的回答,表示安慰,作为一个参与校园暴力,但同时也是受害者的男生,在这里讲下自己的经历和看法。
校园暴力其实无论是女生还是男生,都很普遍,只是女生碍于面子,做的没有男生那么嚣张摆了,但是如果你天真的以为女生好惹那就真的太天真了,说起自己来,自己以前也被人打过,初中开学第一天就被人勒索,结果因为抗拒,被人打了一顿,到后来自己成高年级的人,开始欺负低年级的,现在想想也是幼稚的很。
校园暴力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争论所谓的面子,为了一句口角之争就动手打人,有时候甚至因为是在人群中多看了别人一眼,然后人家看你不顺眼就把你打一顿,这是男生的套路,当然女生据我了解大多是因为争男朋友,或者为自己认的妹妹啊,弟弟啊这些出头,然后不惜动刀子,扯头发,用高跟鞋踩人脸等等,其实这样的女生就是欠收拾,自己混的那会,也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女生。这些女生家里基本都是有点钱,或者有点权,但是碰到拼命地还是得玩完,所以做人别太过了,当然大部分校园的女生都是好的,很单纯,思想比较简单,但就是太老实了。
所以在这里呼吁下,碰到校园暴力,得找老师家长解决,切记自己私下解决,另外就是不要怕什么威胁,恐吓的话,都是同龄人,她能比你强到哪里去,所以从内心上讲不要怕。
还有就是尽量团结一批朋友,在这里不是说叫去打架的,在这就是保护自己,那些想找事的女生,碰到一群人也会掂量掂量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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