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说我的结论桑兰性侵事件:这起案件逆转的可能性不大。

理由有三桑兰性侵事件:

1、从案件透出的各种信息来看,包括阿里女员工的8千字长文叙述、阿里对曲一的调查及相关人员处理,华联对当事员工的调查及处理,还有警方第一次接报案至之后成立专班侦察,以及涉事餐饮酒店和住宿酒店报出的信息来看,阿里女员工所说的醉酒、曲一4次进入女员工房间的基本事实存在桑兰性侵事件。

2、从受害人8千字长文网上曝料的情况来看,附合事件发生、发展的逻辑,心理变化的特点桑兰性侵事件。如果基本事实不成立,警方不会成立专班来开展侦破工作。从心理状态讲,一个女子能不顾一切曝光性侵,说明事实基本上存在。但是强奸,还是强制猥亵,还是只构成违法,有待警方最后的结论。

3桑兰性侵事件、阿里处理员工和领导人员,相信是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过调查的,会形成谈话材料(记录、录音等),然后根据《员工纪律条例》等内部规定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华联也对员工进行了处理。当然,企业对员工的处理,只根据纪律规定,违反纪律即可处理,与警方依法办案作出的结论有很大的差别,警方要确定犯罪嫌疑人及发现证据,即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是违法还是犯罪,由于案情复杂,取证困难,因此,警方迟迟没拿出破案的结论,因为办案要经得起检察院、法院还有律师以及时间的考验。

二、复盘案件的过程及疑点和难点如下:

1、报案。由于阿里女员工处于醉酒状态,自叙也不知道夜里发生了什么,因赤身裸体,内裤不见了,房间多了安全套空盒子,疑似被性侵,之后电话质问男当事人曲一,还向老公说了情况,第二天果断报警。这期间,可能还洗澡了等等。

但是,从女事主叙述来看,当时并不是报警被强奸,可能要委婉得多,或是说被性侵了、被猥亵什么的?或者说被人脱了衣服等。之后,警察出警来现场,查看监控录相后,女事主发现曲一夜间先后4次进入房间,感到问题严重了。更加怀疑被性侵。

2、警察处警。警方接110后,由当地派出所出警。由于报警人没有按强奸报警,可推断警方按一般警情出警,先调看监控录相,发现有嫌疑人进入房间,于是传唤曲一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报警人接受询问。

这里我要强调强奸案办理流程:1、询问女当事人必须至少有一名女民警。2、由法医或指定医院对女性身体进行检查,包括伤情检查、阴道残留物检查等。3、现场保护、封控,此房间不允许酒店再出租,直到现场勘查完毕。4、现场勘察。发现各种痕迹物证以及故意的隐藏物证的证据。

如果没有经过法医检验,此外,刑侦技术人员没有详细现场勘查,这个房间酒店就做了卫生,就租出去了,又来人住了,很多证据因此就会灭失。

由于女事主存在醉酒后生理状况,以及惊吓状态,推断对醉酒后发生的情况已不知道了,醒来报案也不敢肯定被强奸了。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能简化程序,不会强调做阴道检查,毕竟要女方同意。

3、传唤。警方依法传唤了曲一。曲一交代了一些情况,究竟交代了哪些,不得而知,案情比较复杂,涉及到醉酒、办房卡、进入客房,还牵扯到华联员工,但传唤时间是24小时,24小时内警方还不能确定曲一涉嫌犯罪的证据,因此,没有刑拘。24小时后就放了曲一。当然,警方发现了新的线索和证据,随时可以依法传唤曲一。

4、阿里内部调查。8月2日,阿里女员工回到杭州,向单位逐级举报曲一问题。时间上没有问题,很多人质疑女员工没有即时向单位反映,她在济南,还要配合警方,这种事肯定不能在电话里跟单位领导说,一般会回到单位再说。但单位两级领导不理睬,不重视,而曲一回到单位上班,直接将她踢出工作群,她把问反应到了高层了,没有结果,一说可辞退,二说不辞退,想掩盖的意思。6日,女员工采取了食堂拉横幅,上网发文等举动。

“陪酒”“性侵”“阿里”这些词联在一起,迅速点燃舆情,人民日报下属网文也发评论文章,连续发酵,这一事件热度一直不减。

由于这一事件网民关注度高,涉及到“性侵”、“阿里”、“陪酒文化”、“人文关怀”、“女性职场”、“企业文化”等等,这个瓜确实有点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种愤怒、讨伐的都有。

现在各种声音都有,但最具权威的声音却没有,济南警方正规发声一次,说警方立案调查。接受采访一次,说警方成立了专班。

济南警方成立专班说明对此案相当重视,在我的印象里“济南交警”是全国学习的榜样,济南刑警也相当厉害,连续几年人命案是全破的。

警方成立专班来侦破这桩案件,想必不久就会有一个结果。

三、网民推理。

由于网民没有等到想看到的结果,各种普法,推理,充斥在网上。

作者也是一个推理小说迷,我也说我的看法,如下是推理(启发思维,当不得真的):

A、构成强奸罪。

阿里女员工醉酒状态下,如果嫌疑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即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嫌疑人必须有强行脱掉衣裤,x交等行为。

定案证据要有物证、勘察检验证明、书证、监控录相、现场录音、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越充分越好。

关键证据是否找到安全套、内裤,内裤是谁拿了?丢到什么地方了?安全套是什么地方买的?谁买的(间接证据)。床上床单上是否发现嫌疑人的毛发、皮脂组织等。

B、构成强制猥亵罪

猥亵指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

由于在私密空间,其取证难度与强奸罪难度几乎相当,重点看一下犯罪嫌疑人是否还拍了裸照,是否有收集女性内衣的“爱好”等。

C、构成强制猥亵的治安违法。

最后,由于一些环境和特殊情况,会出现犯罪证据(如果是真的案件的话)灭失的情况,但根据李昌钰博士(刑事鉴证专家)的说法,犯罪现场是客观存在,人为掩盖或毁坏现场证据,也会留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