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足坛之声,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孙世林暴力踢人。杭州u14青少年足球赛出现办理踹人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浙江足协对球员禁赛一年,该怎么看呢?
第一、浙江足协的公告有失公允,看过图片的人就知道这个犯规绝对是故意的,而浙江足协却用“抬腿过高”,这是不是有意在包庇犯规球员?显然是孙世林暴力踢人。而且公告中提出,对双方球员进行违纪调查,那么请问被踹的球员违反了哪个纪律?浙江足协的这一纸公告,很有“水平”!
第二、浙江足协处罚犯规球员孙世林暴力踢人,很可能是受舆论压力。无论是视频出来,还是浙江足协的公告出来,这件事都在网上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效应。浙江足协对犯规球员进行处罚,很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
第三、浙江足协的水平有待提高,就裁判的判罚水平那么低,浙江足协有没有责任?当然有责任孙世林暴力踢人。这说明浙江足协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和中国足协的水平一样。
好在在舆论的压力下,这件事得到了相对公正的处理孙世林暴力踢人。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孙世林的手势很“低级”,奥斯卡的行为很“冲动”,秦升的动作,很“野蛮”。
按照《足球竞赛规则》的观点来解释,孙世林的手势具有讽刺和挑衅对手的意味,属于非体育行为,应被黄牌警告;秦升的动作,属于在无球状态下以过分的力量攻击对方队员,是暴力行为,应被红牌罚令出场。至于奥斯卡的行为,当时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一种说法是奥斯卡使用过分力量,以球为武器踢对方队员;一种说法认为比赛进行中,奥斯卡是在正常踢球的状态。如果是前者,肯定将以暴力行为论处;如果是后者,甚至连犯规都不用判罚。
最终,奥斯卡的行为被定性为暴力,他也得到了停赛8场的处罚。针对这个处罚,这个定性,有人有保留意见。其实从意图来看,大家都清楚奥斯卡想干什么,只是他是在一个看似合理的条件下(比赛进行中,未成死球)发泄自己的情绪。一切处罚都要有据可依,但在一些裁决上,是需要执法者有主观认为的。比如裁判员如果认定一名球员诈伤,虽然他表现得很痛苦,裁判员依然可以对其进行处罚(黄牌,原因是非体育行为)。
说起最不能容忍的行为,答案肯定是秦升的那一下。这种动作根本不应该出现在竞技赛场上,定性为“野蛮”并不过分。可惜的是,秦升没有吸取上赛季重罚的教训,在前天的超级杯比赛中再有拙劣表演,令全国球迷都非常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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