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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许国利杀妻过程。
杭州市许国利杀妻案,是许多民众关注的话题之一许国利杀妻过程。
今天看到媒体报道的消息许国利杀妻过程,许国利杀妻案的一审辩护律师方律师已经明确宣布,他将不再担任许国利的二审辩护人。
因为老羊曾经担任过公诉人,所以对许国利杀妻案的一审辩护意见很感兴趣,真想看看方律师发表了什么样的辩护意见许国利杀妻过程。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了有这样一段话许国利杀妻过程:
“辩护律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提出两个核心辩护观点请法院慎重考虑。第一,指控许国利故意杀人犯罪行为高度依赖被告人供述,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予以印证。第二,在后续分尸抛尸行为中,被害人头颅、重要脏器等证据均未收集在案,不能印证死亡原因,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证据存在一定缺陷。人民法院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总起来看,方律师做了有罪辩护。其核心的辩论观点是本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方律师目的是争取死缓。
在审庭中,如何理解“充分的客观性证据”,如果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是非常艰难的。能够搜集到部分尸体碎片已经很不容易了。与那些尚有被害人全尸可供检验的案件相比,许国利杀妻案证据上有点缺陷是很正常的。侦查人员是人不是神,被害人的头颅及重要脏器没有找到,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不能苛求公安机关。
我是不赞成方律师的辩护意见的。
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判处许国利死刑是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意见的。
不过,客观的说,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也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辩护律师就应该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向法庭提出委托人无罪、罪轻,可以免除、减轻、从轻处罚的意见。方律师还是恪尽职守的。
我们不能苛求律师也去指证被告人犯了罪、犯了重罪,应该从重处罚。如果这样做,无异于取消了辩护制度,同样也是违背公平正义原则的。
有些民众指责甚至漫骂方律师,这是不应该的。
方律师已经明确表态,不担任本案二审的辩护人。他的考虑是,如果二审有新的律师介入,也许会有新的辩护思路。方律师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如果我是律师,我也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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