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快审快判,佤邦速度获点赞!5月19日,一段缅甸对3人进行公审的新闻视频在国内社交媒体上流传并引发热议释永旭涉黑案大会。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关注,不仅仅是因为缅甸警方的从速从快,更因为被执行死刑的3名凶犯均为中国人!
三人之所以被执行死刑,是因为就在5月3日凌晨,这三人在缅甸南邓对当地一家名为"中国珠宝"的店铺实施抢劫,并且将中国福建籍店主叶某残忍杀害,随后将店内大量黄金首饰抢走释永旭涉黑案大会。同为中国人,竟然如此的凶残相向,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是罪有应得!
佤邦南邓特区法律制度健全,绝非法外之地释永旭涉黑案大会!缅甸佤邦管辖下的南邓特区,一般简称南邓。在中缅边界线附近缅甸一侧,北面与东面都与云南省的临沧市搭界,佤邦虽然地处边境地区,但不是法外之地,佤邦早已建立一套刑侦和司法体系,佤邦设立有司法委、警察局和各级法院。而南邓位于佤邦最北端,是佤邦主要的汉族聚集区。行走在南邓各条道路上,你会发现到处都安装了监控录像,一旦有案件发生,警方会根据监控录像,迅速侦破案件。
而且据相关媒体介绍,南邓地区已经连续6年没有发生过凶案了,这起案件的发生也打破了当地多年的平静,对于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肯定会产生相当负面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这起案件会从速从快进行处理的原因之一释永旭涉黑案大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世界的任何角落都不会成为法外之地,本分做人到哪里都可以过上安生的好日子,反之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理到哪里也都一样有效释永旭涉黑案大会!
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可以作出扩张解释,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其目的是诉讼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为了实现司法公正,避免司法活动封闭进行的状况,法院应当努力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检察院应当实行检务公开,让民众更广泛地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除外。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裁决文书尚有“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法院也可以该理由解释审判流程公开不公开。
指标管理不适用刑事案件的办理笔者也注意到了刑事案件的所谓指标问题。但是,中国的现实是,指标管理的模式已广泛深入到社会各方面,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也不可避免。
在行政执法中,指标管理更为明显,不许普通人养猪就是明显的例证。刑案案件办理引入指标是非常危险的,与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相违背,对每一具体案件,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定性和处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规格,而且办案程序也要合乎法律规定。
事实上,各地的治安形势与状态是不一样的,不久的将来,人们可能发现“一刀切”,或者分配任务的下达指标办理刑事案件将是错误的决定。就“黑恶”而言,“黑恶”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评价,任何犯罪都可以评价为“黑恶”。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团伙,犯罪集团,刑法分则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另外附加一个“黑恶”势力,并从重处理,确实与罪刑法定相违背。
公平正义永恒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中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