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的事情多了,也就怕事了广东小悦悦事件。我妹妹生孩子,我去医院照顾。看到交通事故受伤了几人,重伤的有人照顾,其中一个脚受伤的不重,自己一支脚跳着走,我就把他背上去了。然后有一个要死了,医生不够,我就参与了急救,结果还是死了,我们在急救的时候,死者的老婆忙着拉肚子上厕所,忙着到亲戚家借钱,根本不在现场。忙了一个多小时后,我要走了,结果家属不让走,说是我撞的人,要我负责,我辩解了几句,被家属围着打了一顿。幸亏最后脚受伤背我背上去的那个帮我作证说清楚了。不过到最后连个道歉都没有。后来我看到这种事,热情就少了许多,至少要确认自己能撇清才会见义勇为。如果当时没有人作证,请问我该怎么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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