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之所以如此猖獗,众多女性会成为其受害者,根本原因就在于家暴这两个字张嫮目被爆家暴。家暴两个字是如何发明的?法律上并没有界定暴力犯罪和家庭暴力犯罪的区别,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家暴这个说法。暴力犯罪不论是否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都应该依法解决,依法惩处。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做法。本人也曾见邻居家发生家暴,报警后,因是家庭内部矛盾,也只是加以劝解。这是不对的。家暴这个词汇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执法者应该按照一般暴力犯罪的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张嫮目被爆家暴:又一女星因为家暴殒命,对待家暴,你怎么看?

说完了执法层面张嫮目被爆家暴,再说受害者,受害者遭遇家暴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这种做法是必须的,因为作为一个公民,维护国家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理再大大不过法,情再大大不过法。不论你是否想要报警,不论你是否想要给施暴者机会,出于一个公民的义务,都必须要报警。即使你想要和施暴者继续生活,也必须先报警,等施暴者出狱再复合又是后话。遭遇暴力犯罪,第一时间报警是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和自身是否受到伤害无关。如果人人都能将国法和维护国家法律放在首位,自身自然也就不会受到伤害,也就不存在家暴这种说法了。

薛之谦曾经说过一句话,“没有粉丝,我什么都不是”,一个明星要想在娱乐圈生存下去,获得粉丝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但偏偏有很多明星就是不接地气,稍微有点名气就开始膨胀了。今天就来盘点一下,那些曾经耍大牌的明星现在都怎么样了张嫮目被爆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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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嫮目被爆家暴、黄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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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段时间张嫮目被爆家暴,黄子韬简直是被全网黑。先是因为捆绑炒作被骂,后来还被新浪娱乐官方微博实名Diss,附上了他的侧面照。称他没按照约定好的采访时间到达现场,迟到之后还摆丑脸。最后直接因为旁边人的一句话拒绝了整个专访,耍大牌程度惊呆了在场所有的人。这件事曝光之后,网上言论一边倒,吐槽黄子韬,甚至上升到了人身攻击。过去这么久了,偶尔还有人会想起这件事,但如今的他已经成功洗白,换了一个呆萌耿直人设,受到了不少网友喜爱。不得不说,娱乐圈的风向真是让人捉摸不透,网友们的立场也完全不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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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邓紫棋

邓紫棋耍大牌的次数可不少,最开始爆出来是她刚刚红的时候,小有成就开始有些飘了。先是缺席重要的活动场合,然后是多次迟到,在一次接受采访时,其经纪人要求媒体一次采访完,完全不按照规则来,让媒体人无法接受。在大家质疑的时候,还毫不客气的回答到:如果像这样,我们可以取消。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底气。耍大牌的事情一度也令邓紫棋形象大跌,她淡出过一段时间,如今携新歌重新回归的她,还是令人感到惊艳。最近频繁参加各种综艺节目,发展得还不错。

三、陈楚生

这一位运气就没有上面两个好了,他被媒体曝光耍大牌后,就被封杀了。他的歌当年可以说是火遍了大江南北,人人都会唱,地位可见一斑。据说他是因为缺席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而被封杀,众所周知,跨年演唱会经过事先彩排,很费功夫,明星的突然缺席会严重影响整个的进度,陈楚生的行为实在是不具有职业道德。之后就很少看到他的身影了,渐渐淡出了大家的视野。这或许就是他应该承受的吧!

蒋劲夫家暴一事,日本网络热度比国内差太多,中浦悠花无名是其一,网友甚至认为她资质不够,不承认她是模特。现有的网上议论中基本上“各打五十板”:任何理由家暴不可原谅,人品低下不必再费唇舌;而中浦悠花的主张真伪难辨,索赔10亿日元太过分。这桩家暴案双方主张有出入,事实究竟如何不明朗,旁观者不合适妄加推断。想说一点,据说因为中浦悠花说“不给中国人生孩子”而部分国内网友态度反转,由批判家暴转而声援蒋劲夫。个人以为这是两回事。牵涉国家利益的仇恨不共戴天,有点血性的话就斩杀她,舍得一身剐;除此之外则是“人”的问题,即使仇敌也只可杀不可辱,没有任何理由下作施虐,成为恋人时相当程度互相认可了吧,反目成仇时忽然发现两人之间有国界,不是很奇怪么——人品问题,不要拿爱国当遮丑,人尚且立不起谈什么爱国。

如何避免身陷家暴,这不是地域性问题,是牵动全社会、各个国家共有的问题。施暴者通常有心理疾患,被家暴者大都在过程中留下心理疾患,很多人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挣扎出来,借助外力,大胆寻求专家、警察、他人的帮助很要紧。

日本2001年开始施行《家暴防止法》(ドメスティック・バイオレンス防止法),定义“配偶(情侣)间暴力是犯罪”,由此不再是“两口子吵架警察不管”。有警察网页“Police NAVI Channel”教授家暴受害者的女性如何逃离DV(Domestic Violence),我觉得有参考价值,摘译如下。

1.  让自己承认自己承受的是家暴

家暴是施暴者的错、是犯罪,但很多长年忍受家暴,尤其与社会、外界接触机会少的家庭主妇内心深层的认识是“挨揍是因为我不好”,或者因为“每次家暴后,他都哭着反省”而选择原谅,结果是家暴一次比一次严重,家暴常犯有一个特征是“暴力之后跟随关心体贴”,因此纠正自己的认识很不容易但极其重要,不可期待“他总有一天会知道我的好而改变”而忍耐家暴。

2.  离婚

很多受害者认为“因为家暴提离婚,他还不得下手更狠?”这种时候不要一个人正面与配偶交涉,一定要有律师等第三者介入。同时重要的是,搜集和保留家暴证据,现场的录音、录像,医生诊断书等。

3.  向警察递交《受害申报》,由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追究家暴者的刑事责任。首先,要有勇气走进警察局咨询、商量。

4.  与丈夫(情人)保持距离

裁判所会发禁令禁止家暴加害人接近被害人,帮助被害者脱离“被加害人找到后变本加厉”恐怖。这种禁令,不止物理上的接触,还包括电话(包括无声电话)、邮件微信等途径的联络。

5.  逃开

尽早从丈夫(情人)身边逃开,向公共机关、设施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