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明清陈丹淮、民国的历史故事、秘闻、深度分析等文章,欢迎关注“剑雄品评文史经济”做为总督直隶军务、粮饷、河道,兼巡抚京畿之责的曾国藩,押送到刑部的人犯,竟被刑部拒收。双方都是宦海中的“老司机”,怎么会发生刑部不买一方诸侯之帐的事呢?

陈丹淮:曾国藩押送张光藻、刘杰到刑部,刑部为何不肯接收?

按满清官制惯例陈丹淮,直隶总督,属全国9个最高级的封疆大吏之首,驻所保定。此职任上,刘镛、李卫、琦善、曾国藩、李鸿章、荣禄、袁世凯个个皆是名扬四海、世所公知之人。

陈丹淮:曾国藩押送张光藻、刘杰到刑部,刑部为何不肯接收?

这么说来,刑部之举动,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陈丹淮。

陈丹淮:曾国藩押送张光藻、刘杰到刑部,刑部为何不肯接收?

曾国藩押送到刑部的2名人犯,都是犯官陈丹淮。一个是天津知府张光藻、另一个天津知县刘杰。而这两个官员,皆与“天津教案”有关。

陈丹淮:曾国藩押送张光藻、刘杰到刑部,刑部为何不肯接收?

“天津教案”发生后,因驻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推卸责任的缘故,直隶总督曾国藩,被朝廷强令处理此案陈丹淮。

陈丹淮:曾国藩押送张光藻、刘杰到刑部,刑部为何不肯接收?

说句老实话,重病中的曾国藩,颇有官场“老司机”的嗅觉。本想以病推托,却因英名已立于朝野,被慈禧认为处理棘手洋务之高手,而强令驱策,当然,这是明话。

陈丹淮:曾国藩押送张光藻、刘杰到刑部,刑部为何不肯接收?

从其未至天津之前,给儿子曾纪泽、曾纪鸿所写之家书,便可得窥内情之一二。

陈丹淮:曾国藩押送张光藻、刘杰到刑部,刑部为何不肯接收?

“余即日前赴天津,查办殴毙洋官、焚毁教堂一案。外国性情凶悍,津民习气浮嚣,俱难和协。将来构怨兴兵,恐致激成大变。余此行反复筹思,殊无良策。余自咸丰三年募勇以来,即自誓效命疆场,今老年病驱,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负其初心。余若长逝,灵柩自以由运河搬回江南归湘为便”。 ”观此信,行文凝重琐碎,心绪哀极惶恐,其暮气夕息、有去无归之哀鸣,铺陈于满幅信笺,直同于遗书?!

从信中,还可看出曾国藩将趋天津前,已具先筹之定见,谓此案双方“俱难和协”、“虽反复筹,殊无良策”之断论,及勉力一搏,或不可善终之纠结,跃然纸上,也为曾氏在此案打击下,最终以身死国,埋下伏笔。

素称晚清官场第一“忍者”的曾国藩,以一介书生建湘军、灭太平天国,挽狂澜于既倒,纵横于洋务运动,当属同治中兴中能力、谋略俱佳之干臣。

遇此区区一域,涉外之“天津教案”,竟说出这种丧气话,可见此案之凶险幽深,应为其残生中,所遇之罕见难关,自虑断难跨越。

为什么?不就区区一域洋务案么,以曾氏历经风雨之洋务之才,虽沉疴在身,竟会自虑殉职此案,令人疑惑不解。

所谓“天津教案”,发生于同治9年(1870年),天津民众先是发现大量死婴,断肢残目,横陈狼藉,曝现在乱葬冈上,而后发现这些死婴,与教会(望海楼)及育婴堂有关。

与教会有关,这点没错。这批弃婴本为所弃之病婴,再因时疫流行而夭折,被教堂所葬;错就错在,当地民众听信所抓到人贩子的虚言,认为教堂搞了一些见不得人之事。如将收购的弃婴之眼珠、脑子等器官,用作药引子。

后查之,却是人贩子情急之下,诽谤教堂所为。在当时,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弃婴、溺婴之恶俗。西人教会出于慈善和培养未来教民之虑,收留这些送过来的弃婴。

后来,教会考虑到光收留民众送过来的弃婴,还是不行。有些弃婴因家长怕麻烦,得不到及时地收留,被冻死、饿死,屡皆有之。遂通过金钱奖励送婴者,来促使应救之弃婴,得以尽救。

慈善,一旦与金钱挂钩,就等于挑逗某些国人嗜利的神经。一旦被逐利之徒所乘,好事就变成了断子绝孙的坏事。于是民众之婴儿被迷拐、抢夺之事,渐渐就多起来了。

百姓本来对西人掠夺,而令生活无着,久已生愤;又对洋教不同于儒家文化,因无知而生惧;更因文化不高,对坊间所传,洋人对弃婴挖眼剖心,种种似有似无之恐怖传言,是莫辨是非。

结果,民众对天主教会收婴之举,疑窦丛生、腹腓四起。这一次,抓住人贩子武兰珍,被民众暴揍送官,人贩子情急之下,便诬陷教会是通过教民王三,来收购她所拐来的婴儿。

显然,武氏企图利用官府惧洋,不敢细究之习,以求减轻罪责。在不明真相,又缺少思辨能力的第三者看来,情况确实也该如此呀。修女与人贩子,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一直在做“一手交孩,一手交钱”的生意么。

岂料天津知县刘杰并不惧洋,径直带武氏,前往教堂查勘对质。一查,在教会里,哪知一无教民王三,二无武氏所供认之席棚、栅栏等物证。三,遍传教堂众人中,更无一人,能被武氏所指证。

事实虽说如此,但为时已晚,群情激昂、众口铄金之下,终让群体情绪,走向传染的盲目和狂热的盲从。最终一定要用突破的决口、肆虐的打砸,得以发泄民众不满的情绪。如此,津民闻讯,猬集于教堂门外,开始抛砖攻殴、肆杀洋人。

法国驻津领事丰大业,闻讯赶赴通商署衙,态度咄咄逼人,要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出兵弹压。并以派法军将天津夷为焦土而相胁(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某些洋人漂洋过海,还那么骄横,真是作死)。

通商大臣完颜崇厚,镶黄旗,金代皇室完颜氏后人。因皇室之缘,曾署理过直隶总督之职。“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与“南洋通商大臣”对应。

该职于崇厚去职后,同年被清廷裁撤。由直隶总督经管,直隶总督办理洋务时,又称又“北洋通商大臣”。该职裁撤后,似更与“南洋通商大臣”契合。

完颜崇厚曾为僧格林沁专司过文案,襄理大沽口海防事务。这个人,本该是晚清外交史上,一个重要的人物。

之所以不为众所周知,是因为此人既是个胆大妄为、独断专横、又是个胆小如鼠、推诿卸过,大节糊涂、自利精明之辈。与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等忠君体国、精于洋务之专才相比,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光绪4年出使俄国,他胆大妄为,擅自卖国与俄签订《里瓦几亚条约》。约成后,竟不等朝廷的批复,未经奉旨,就自顾自地回国了。

如此目无纲纪、视国事为儿戏之人,一时令朝野震动。被修撰王仁堪、洗马张之洞等连续弹劾。光绪帝大怒,判崇厚斩监候。后经俄国人说情,仍着羁禁,终,崇厚交银30万两劳军,方予放归。

面对乌龙事件。被动之中的清廷,又派曾国藩之子曾纪泽,前往俄国更改崇厚原签之约,费尽周折才勉强争回伊犁南路、嘉峪关等地之主权。

但仍失霍尔果斯河以西,及斋桑湖以东的地区。将中国7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白白地送给了俄国。

此次“天津教案”,崇厚起先不循法国领事丰大业之请,是对的。这也体现了当时,无论是在满清官场,还是在大清民间,对洋人久在中华之为所欲为,殊为不满的国家情绪。

但他任由其事态扩大,不积极筹措应对,则有违朝廷命官之责。可以说,“天津教案”之爆发,其部分主要的原因,是由崇厚失职所点燃的。如果其当时积极筹措应对,是不易引起民众暴乱的。

自洋人入侵至今,无论在政治、文化、经济、外交等方面,国家之耐受力皆几近极限。满汉官场、市井坊间,对洋人、洋教,乃至洋务之不满愤恨,弥漫全国。此不爆,彼亦必爆,但只要此时不爆,则与崇厚无关。

再说,法国领事丰大业又是骄横之辈,闹闹嚷嚷从通商衙门里出来,回教堂时,与知县刘杰相遇理论,一言不合,怒而开枪,幸只击伤了知县侄子刘七。

尾随之民众,一看洋人敢袭击县太爷(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本来,大家就对洋人横行不法、“杀婴做药”、教民胡为、宗教冲突就怒不可遏,官府又一昧不敢整肃弹压,这下好了,抓到“开工”由头了。便一拥而上,将丰大业及其秘书西蒙俩人,当街群殴致死。

然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津民顺势攻击法国天主教教堂。欲拨掉“杀婴作药”(坊间揣测)的据点。此举造成10名修女、2名神父、几名法领事馆人员、侨民、及30多名中国教民被殴杀。

再加上2名不明不白,被顺路杀掉的俄国侨民。此外,还放火烧掉望海楼天主堂、仁慈堂及位于教堂旁边的法国领事馆,后波及至英美4座基督教教堂,可见民情汹涌之可怕,崇厚失职之可恨。

骚乱后,法教会请求法国政府动用武力。在中华大地上,又将上演了一套惯常的讹诈剧目。法军舰急吼吼地驶近天津,七国公使群起向总理衙门,递交抗议折子。

法国政府强求清政府,一定要处死仇洋、反教最甚,骁勇善战的天津提督陈国瑞、以及天津知府张光藻和知县刘杰。

此时,崇厚虽然麻木,也知闯下滔天大祸。开始由胆大妄为、独断专横的戏路,转向胆小如鼠、推诿卸过的表演。

遂上书总理衙门推卸责任。说自己虽为三口通商大臣,但用兵权、行政权皆在直隶总督、道台、知府、知县那里;推说自己独有署理洋务之责,却无维护治安之任。

巧言令色,极尽奸佞。

独不言此为涉外事件,通商大臣有主事协调之责,并有其处置不当、垂拱而观之行。

严重失职,无从宽宥!

然而,因朝中有靠山恭亲王之接应、朝庭昏庸且偏袒于满人,这个责任竟给他卸下了。朝庭拿着“大黑锅”,到处看哪个汉官之头大小合适,就给扣他的头上。

崇厚奏请朝廷后,朝廷令驻节保定之直隶总督曾国藩,赴津处理烂摊子。同时崇厚在奏折中,还反咬天津府、县汉官,并唆使曾国藩将天津府、县官员交刑部议处,以平洋人之气。

其中,其还貌似为曾氏和天津官员贴心筹谋般指出,“且谓交部,则轻重尚可自主”,乍一听,还真特么的有道理。

可恶,大清官场怎么有这等奸佞狐狡之货色?

曾国藩拘于来津前,不了解详情,不清楚崇厚为人(到光绪年间,大家才看清他是个敢于甩个人、民族、国家之黑锅,是个极端自利、无家、无族、无国、无底线之“四无”人才),曾经对崇厚寄予不切实际的幻想,去信中,有云“有祸同当,有谤同分”的会办之意。

哪知崇厚为择清自己,早布局不惜乱甩锅、栽赃他人,并想一跑了之。最后,连曾国藩也被甩中“大黑锅”,终日自感“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一年后忧愤积郁,临死前,还不知是死于崇厚之大甩锅。

向来有忠君体国、中兴名臣之誉的曾国藩,被慈禧强令中止养病,拖着患有眩晕症之病体(床若旋转,脚若朝天,首若坠水,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赴津善后此案事宜。

一到天津,便发布《晓谕天津士民告示》,对天津民众颇多指摘,诫其勿再启事端。大清“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的怪象,又一次活脱脱地得以呈现。

经过2次鸦片战争的摧残,满清政府深知“洋枪洋炮”的厉害。遂命曾国藩以“不与开衅”为最高准则。哪怕在其他方面吃点亏,也都可以。这个,我们都见识过国力衰弱的晚晴政府奴颜婢膝之嘴脸。无需多言。

而曾国藩既是满清政府的官吏,又是“汉文化”的卫道士,除保证满清王朝皇室的利益外,自然而然还会追求儒家“平允中和”之道,以平国人对资本主义国家欺压大清国的愤怒。

曾国藩所面临的局面,这样看来,确是复杂凶险。一边是朝廷“不与开衅”之旨,一边是儒家“力求平允”之道,一边是洋人枪炮机械之胁,一边是自身病体冗沉之弱。

怪不得自利又有小聪明之崇厚想跑,换上任何无洋务专才之人,都顿生“跑路”之意。口头上的爱国,有个键盘就可以,作态义愤填膺或痛哭流涕,自由又潇洒;而真正的爱国,却是要大智慧、行大作为的。

口号山响、手低眼高,朝廷、洋人、民众终皆会BS你的。

由此可知,风烛残年之曾国藩,颤颤巍巍走在四顾深渊、雷池之上,实在是送人头、损名声之举。

扯远了,回来。曾国藩听信崇厚谗议,所幸还不太昏庸,在除去提督陈国瑞之责后,遂将俩无辜官员即行革职、送交刑部。

刑部又不是傻狍子,通过密切关注“天津教案”之态势发展,又得与朝庭中枢较近,有先天转奏、下谕之优势。岂不知该案所蕴之风险利弊。

早知该案是“坑官”之深潭,又自问扛不动。当然利索地以冠冕堂皇的方式,将球踢还给直隶地方当局,如此,曾国藩死国之日近矣!

终于,在胆战心惊、诚惶诚恐地处理完此事后,曾国藩发现,办此案之效应,给外界的观感、效果,却是令人意外的差(谤讥纷纷,举国欲杀),直被视为畏洋如虎、谄媚曲腰之人。

由此还引起大清官场和百姓强烈的不满(自京师及各省皆斥为谬论,坚不肯信)。也使曾国藩积攒的一世之名,付诸东流(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矣)。连湖南家乡,也以他为耻。有人将曾国藩手书“湖南会馆”之牌匾砸烂,以曾氏拥三湘之籍为耻。

再说几句题外话。“天津教案”中某些一致对外的情景,是腐朽落后、以民为壑的晚清政治生态中,一次极为难得的官民同忿、朝野同欲的场景表达,这里不作详析,估计一分析,应有精彩深入之情景表达,下次再写。

只能说,这种本应视为正能量的表达。在当时政府整体畏洋如虎、割地赔款的习惯中,又显得又是那么蹊跷和突兀,与30年后的“庚子之变”,忽悠义和拳,以匪代军,参与攻击洋人,并对11国宣战,最终先兵败西狩,次又割地赔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也许这次戮洋焚屋,真的是”庚子之变”的预演。

而曾国藩呢,章太炎曾评之“誉之则为圣相,谳之则为元凶”。对曾氏之此一评价,“剑雄品评”认为,这是迄今看到的,对“同治中兴”名臣曾国藩之一生最为全面的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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