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周立波指责唐爽!

唐爽周立波案谁的胜算大周立波指责唐爽?

唐爽也在上海长宁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周立波,并也被法院立案。这事说明,唐爽与周立波的纠纷也由网上互撕,转变为进入司法程序,不能靠网上粉丝人多或者水军多可以取胜的了,必须得靠合法有效的真凭实据来支撑,任何的无端谩骂,凭空捏造事实都会在法律面前原形毕露周立波指责唐爽!

周立波唐爽的纠纷源于周立波座驾藏毒藏枪周立波指责唐爽,与周同车的唐爽一并被美国警方逮捕,而周立波提前出狱后,通过一份律师函件,声称自己的清白,暗示车内有人,(车内唯一就是唐爽),指向性非常明确,稍后一天唐爽出狱,又被周立波胡洁夫妇与时任律师莫虎要求唐爽顶缸,此时的唐爽意思到问题的严重,于是为自己留了一条后路,精心录制了与胡洁等人的视频录像,以套话胡洁通过其口,探出了枪毒的来源与归宿,并引而不发。

周立波胡洁夫妇回国后,如果消停,给国内民众慢慢淡忘美国藏毒周立波指责唐爽、藏枪之事的时间,让粉丝们慢慢原谅的机会!也许就真的没有多大事了,也不会有唐爽录制的录像的公开。但是急于求成,自证清白的周立波胡洁夫妇,把捅捅脏水泼向莫虎鄢军唐爽,于是有了三对一的互撕,最后唐爽被迫无奈,公布了录像,并收集了若干证据,这才在周立波胡洁夫妇的网络不断攻击下,毅然出手,回国在上海就近起诉周立波。

反观周立波胡洁夫妇的爆料,拼凑痕迹多,前后矛盾多,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多,停留在口水战的多,打人情牌的多,而经得起推敲的太少!

唐爽作为年轻科学家,麻省理工的优秀学者,怎么可能吞下藏毒、藏枪罪犯的名声和恶果,怎么可能背负所谓忘恩负义白眼狼的称谓,唐爽不是为出名而起诉的炒作行为,应该是为自己的清誉讨公道的正当行为。

综上所述,唐爽胜算较大!

事隔将近二年,周涛涛拿出这样一张证明,能证明什么呢,电视剧看多了吧,他最近一直在攻打

唐爽有用吗?网络上为什么不出题目让大家多回答回答,打虎英雄去大西洋打的怎么样了,在美国的三个官司进展如何了?周涛涛在美国的物业为什么至今卖不出去呀……等等,拿个唐爽当零箭,无聊到呕,即然上法院去告,一切证据拿到法院去,何必在网上晒网阳呢?当初在二个访淡中为什么不拿出来呢,难道是印刷机出问题了,真把网络平台当周式青口来唱。随着时间推移,周立波人间蒸发是迟早的事,而现在的一切行为都是徒劳的。

唐爽终于不再被动沉默,终于在头条上反击了,而且正中要害,把涛涛一招毙命,首先恭喜涛涛,彻底凉了,真凉了,再怎么雇佣水军也就不回来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其次恭喜五毛党们,赶在十一前,再唐爽的出击下,涛涛给你们发一大波红利,这个十一,至少可以多吃一包方便面了,我想涛涛的整个心里过程是这样的,国内骗的的钱花的差不多了,美国的产业也置办的挺好了,回去再骗一波就可以安心拿绿卡然后在美国养老了,但是离开祖国好几年了,悄然回去人气啥时候能再起来,不如借着美国这个不大不小的事炒一把吧。

军军是真爱,怎么说都不为过,那就放开了说吧,不小心把唐给带上了,作为一个学者,唐当然不能认下这个脏水,反击警告一下吧,周想,你个小刺喽,我混迹江湖多年、别人搞不过还搞不过你嘛,得着瞧!结果你来我往,周居然越好越被动,为什么呢?1、周国内名声本来就不是很好,各种黑历史,只有有个导火索立马引爆,周以为自己以前可以左右舆论,搞定一两个部门就行,却不知,现在是自媒体时代,大家都有发言权,你去美国时微博猜刚兴起,现在各路自媒体什么黑料都能给你拔出来并放大,2.唐这个智商确实也不低,所有博弈你来我往都打到点子上,刚好王志安借着周的事想火一把,跑美国去采访了唐,改变了周一面之词的局面,我想周做梦都想不到还能去美国, 以为国内自己买通媒体,雇些水军,一炒就完了,既能摆脱自己不良往事又能火一把,结果局面完全超乎当初的计划,现在唐爽也开通自己国内的自媒体账户了,信息变得更对等,唯一不等的是周有钱再国内找水军有组织的影响舆论,唐没有这个条件,好在有良知的网友很多,不断声援唐,加之唐的信息一个比一个给力!

他们之间的关系在王局采访他们的材料里显示的很清楚了,不明白怎么还问这样的问题。

事件之前,周和某某好的一个头似的,认识三个月超过八次见面,还把自己玩具都搬到某某家里了,这么短时间好到如此地步。两人互相交过心。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已经无话不说,可以掏心窝子了,都认为对方是很好的朋友。某某的慷慨大方,坦诚,让周特别受用。但某某对周似乎没什么所求。而周私心对某某有所图,想有所利用。事件出来以后周对某某反目成仇跟他有图谋有直接关系,某某对周态度一如既往跟他无私心直心交朋友有关。

周和唐。两人从事行业不搭边,为什么成为朋友?一是周善于将有用者为我所用。唐物美价廉,好用还不需费用。唐兴趣多方面,陶醉文学,艺术,而周艺术上有成就,也是自己所喜,所以才有二人互相亲近的事。周的关心,实在是为更好更肆无忌惮的利用唐所做的投资,像周这样的人这样的心思这样的行为社会上不少见。

某某与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