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孩子,你前世造了什么孽,今世降生在这样一个没有半点温情的人间地狱里呢重庆小男孩?
据网上报道,这一家子的户籍在重庆垫江县高安镇龙井寸重庆小男孩。孩子的父亲叫胡兵,31岁,母亲叫杨红艳,27岁。两人已分居一年多,杨红艳也回到了娘家云南居住。
早年,胡兵做建筑工程,收入还不错,这两年承包工程失败,还欠了几十万外债重庆小男孩。据胡兵说,孩子的奶奶脾气暴躁,小时候自己也经常挨她打。孩子比较调皮,爷爷也打过他,但多是以吓唬为主,奶奶下手很重,经常使用藤条鞭子之类的。
孩子的母亲杨红艳说重庆小男孩,自己也给孩子衣物生活费,但怕孩子没有收到,所以平时都是经过邮寄。杨红艳还说,奶奶之所以打孩子,主要还是自己与她的矛盾有关,婆婆把对自己的气,转移到孩子身上。
孩子的爷爷说,儿媳妇跟老伴经常闹矛盾,也打过架,但每次都是老伴输,老伴患了癌症,儿子也不寄钱回来,所以脾气很不好重庆小男孩。
瞧,一家子各自为阵,各说各的理,好像孩子受的苦都与自己无关,自己反而还成了受害人一样。
这个做奶奶的,人家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个胖孙子,举家高兴得乐呵呵的,你这个奶奶倒好,把当年打自己儿子的那股凶狠劲,又转移到孙子身上来了,儿子不给自己寄生活费,难道就是自己狠心下重手打孙子的理由么?况且他现在正处于人生的艰难阶段呢。
这个做爷爷的也难辞其咎,如果在平时多多制止老伴,何至于有今天的事发生呢。
孩子的父亲胡兵,你明知道自己的母亲就是那个德性,再怎么困苦也要给孩子寄生活费呀,有你吃的,难道还能让自己的孩子饿肚子吗?父母把你养大了,而且现在还一身病,你要让他们帮你养孩子,他们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吗?
孩子的母亲杨红艳,你一走了之,这一年多过来,孩子所受的苦,你就真的一无所知?孩子是你的心头肉,作为一个母亲,你何其忍心?
真心希望当年孩子刚一生下来时,就脱离这个毫无温暖的家,至少在孤儿院里,或者在其他的养父母家,也要比在这里受苦受难强呀。
男孩自己的。
根据民法的规则,每一个人自母体成功娩出即被赋予民事权利(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应被赋予的民事权利),所以12岁男孩对其所接受的来自于亲戚朋友的无偿赠与,是有完整权利来拥有的。而父母作为其民事行为代理人只有替男孩善加保管财产的权利,而无据为己有或擅自处分的权利,每次对孩子财产的处分都应是为了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所以“没收”的行为肯定是不可以的。
但是,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就是孩子跟父母之间痛并快乐着的一些小插曲,对这些事儿不能张嘴法,闭嘴权利的,不合适。而且我们自古就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是血浓于水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事呢!
在别人眼里我不知道,反正在我眼里千玺是个很好很好,超好,无敌好的男孩!喜欢了他五年,过程虽然曲折,但完全不后悔!
我的童年记忆里他承载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比流言蜚语更早认识他,陪他从籍籍无名到光芒万丈,不为名利而来,不因流言离开!
以目前的状况看,千玺并不只是在00后群体里受欢迎(只是00后粉丝偏多一些)很多90,80后的小姑娘也喜欢千玺,据我了解有些10后的宝宝也是喜欢千玺的。总体上来说千玺的粉丝年龄跨度挺大的,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都有[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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