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需要这样讲刘国梁代言爱钱进回应,汪涵同志也会这样做。汪涵同志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副主任,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是一个年纪虽小却是"德高望重"的全能主持人!

这次汪涵同志代言的"爱钱进"不幸进入世纪大骗局,汪涵同志也深感内疚和充满歉意刘国梁代言爱钱进回应。现准备拿出一支专业律师队伍,将骗大家的钱追回,这也是汪涵同志负责任表现的地方。

综上所述刘国梁代言爱钱进回应,汪涵代言的"爱钱进"需要负责任不是我们说了算,应由银监会和政法部门来定论。这也是充分体现了法治社会的严谨和公平性!最后用《荊棘鸟》里的一句话作结束语: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汪涵作为明星代言人刘国梁代言爱钱进回应,究竟是否需要向投资人所称的承担责任呢?

刘国梁代言爱钱进回应:汪涵代言的“爱钱进”需要负责任吗

首先,行政监督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理财平台产品的,需要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注意义务刘国梁代言爱钱进回应。

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从这一点来看,不知道汪涵当时是否尝试入金投资以做到自身体验?

根据《广告法》第62条规定: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由此可见,当“爱钱进”平台被立案侦查后,如果汪涵在前期代言时未按照该规定履行注意义务的,可能会涉及到退还代言费和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其次,从刑事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违法理财平台产品的,需要分情况看待。

如果明星既代言平台产品,又作为股东或者平台高管参与平台运营,由于其在该平台非法集资过程中作用较大,此类情况是需要该明星承担相应非法集资的相关刑事责任的。

而如果明星仅仅是合作代言,不参与公司经营或后期的相关理财收益的,那不能由此推断该明星有与违法平台存在违法“合意”,明星可能需要参与调查,并按照相关处罚退还或支付相关代言费、罚款等费用。

最后,从民事层面,我们认为,明星代言违法理财平台产品的,如果不存在明知违法故意代言的情况,一般不需要向投资人承担损失退赔责任。

明星代言有双刃风险,明星出事连累代言产品,产品翻车牵连明星。

刘国梁代言爱钱进回应:汪涵代言的“爱钱进”需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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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明星代言产品频繁翻车,其中不少涉及网络金融产品。天眼妹了解到,较为出名的便是湖南卫视的主持人汪涵和杜海涛代言的P2P平台“爱钱进”、“网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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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爱钱进”爆雷,作为代言人的汪涵一时也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多名受害者还集体拉起横幅,并写道:“汪涵请出来,还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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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日,汪涵也发表了声明向大家致歉:他曾于2016底—2018年为“爱钱进”APP代言。在了解到“爱钱进”产品出现问题后,也曾与平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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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董祺。

9月25日,据澎湃新闻报道,爱钱进被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

引起天眼妹注意的是,10月21日,该公司新增一条破产重整信息,申请人为邓力宾。

除汪涵代言爱钱进外,同为湖南卫视节目主持人的杜海涛也因代言网贷平台陷入舆论漩涡。7月11日,有报道称杜海涛代言的理财产品网利宝爆雷。事后,杜海涛工作室发布声明称,并表示:只进行了短期的合作,并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

天眼妹发现,网利宝的广告曾在多部电视剧和综艺节目中出现,这其中就包括《极限挑战4》、《快乐大本营》、《延禧攻略》和《上海女子图鉴》。

天眼查信息显示,网利宝是北京网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该公司是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杨华被限制高消费。并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

你会相信明星代言的产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