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被捕时曾向追捕他的人大喊曾春亮案件:如果我不主动下山,你们抓不到我。这句话虽然具有挑衅的意味,但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反映他自己内心的想法。
首先,作为一个亡命之徒,他在这几天内肯定对自己未来的命运做了充分的思考。正所谓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如今这种严酷的天气,在山上的恶劣环境下他也许的确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多苟活几天。但是这种生活毕竟是非正常人所能接受的生活,只要他一露头,必将被人发现。那么这种逃亡的生活又有多大意义呢?
其次,作案之后的兴奋感已经褪去,他心理留下的更多是来自外部的压力和来自内心的忐忑。即使是心理素质再好的人,面对自己的生死时一定都会心情绪跌宕起伏。曾春亮一定也是如此。思前想后,也许他认为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也许对他是一种更大的折磨,因此决定下山。
第三,也许他确实有一种成就感。他也许很享受那种比警方和其他人看起来聪明的感觉。因此,当他发现被害人家属在他第一次入室盗窃被发现时,选择了报警而没有听从他的威胁时他才恼羞成怒,铤而走险。因为他感到自己被羞辱了。而他在作案后连续逃脱了警方的追捕,却又增加了他的成就感。这次,也许他又想出其不意,在众人面前证明自己一把。
我觉得其实他一点都不聪明,因为无论如何他还是被抓捕归案了。接下来等待他的注定是死刑,而他却没有因为这次的犯罪和杀人得到任何生活上的满足和提高。相反,即使他死后他还将背负骂名,被人永远唾弃。
曾春亮案件的发生,是始于他的懒惰贪婪,还是周围环境的不包容
2020年8月16日16时27分,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5天杀3人的残暴恶魔,终于落网了。当地村民知道凶手落网后纷纷出门庆祝。
在惨剧接连发生、终于停止之后,禁不住要思考,造成曾春亮悲剧人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个人犯罪的根源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周围环境,主要因素还是由于自己的懒惰贪婪。
家庭条件不好,受教育不够,自己没有追求、不努力,懒惰贪婪,犯罪成性。曾春亮父母去世早,家里孩子多条件不好,曾没怎么上学,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
家里人打工的人多,也跟着打工去了。但由于自身素质受限,打工的群体鱼龙混杂,加上自己没有追求,不努力于自身,在外打工时跟着不三不四的人学坏了,听说又赌又偷。
在一个人最需要努力的年龄,却在2002年和2012年两度因盗窃罪入狱。
2002年曾春亮因盗窃罪获刑10年,于2009年刑满释放,4年后,曾春亮再次因盗窃罪获刑8年6个月。
2017年,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曾春亮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准予减刑七个月,刑期至2020年5月12日止。
有资料显示,曾春亮在监狱中度过了约14年7个月。从5月12日刑满释放,到此次案发,曾春亮出狱尚不满3个月。
十几年的监狱生活,已经与社会生活完全脱节,没有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但社会并没有放弃他。刑满释放后,曾有人带他到浙江打工,别人都是一天工作七八个小时甚至更多,曾春亮每天只工作一两个小时就出去玩了。
从曾春亮曾经的朋友陈先生讲述,曾春亮从监狱回来后,也找过几份工作,但不是嫌累就是嫌赚钱少,都没有做下去。
在村民眼中,曾春亮是当地有名的贼王,又赌又偷,“混社会的那种。”
今年5月刑满释放后,曾春亮找到村里要求开办采石场,但因没有办理相关证件被拒绝。家里人给他卖了手机,可是他不会使用,一直关机,想联系他、关心他,也打不通电话。
此后,村里介绍他去附近工厂上班,曾春亮嫌弃工资太低没有去。
从家人、朋友到村里,都想办法帮助他,都因为曾春亮的懒惰,与社会的脱节,而自己放弃了自己。
悲剧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多少个家庭惨案的发生而陷入巨大的悲伤之中。
一个屡次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的多次暴行,留给我们许多的思考。惨剧已经发生,惋惜与谴责已没有多大意义,加强对这些人的监管,应该是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1.对于多次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前让第三方机构做过受教育测试、犯罪风险评估。
2.对于测试、评估不合格的人员,缴给家人或社区等共同监管。
3.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继续教育。
4.所有人发现此类人员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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