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在南昌上学,被砍的女生恰好我同乡南昌杀人。很是悲痛,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但这场事故是一个十分意外或说是低概率的事件,就好比飞机失事。大家不用过于恐慌,吓到不敢出门什么的,觉得社会上街上随时随地都有拿刀砍人的人。但是也必须要有防范意识。
但是当真的出现这种情况,一般的女性基本上都是很难做出反应的。所以说句不好听的,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只能说是命中劫数了,也就是等死……因为女性太难做出反应了,谁能预料到身后突然有人冲上来?而且直接捅刀?就算女子防身术什么的练好,也要有反应时间吧?周围的人要反应时间,也同样要有对对面是个不怕死的人发起攻击的勇气吧?可这在短短的几秒几十秒怎么可能立马做的到?
这只能依托社会教育,社会制度约束,让心理阴暗的人少一点,让伤害人生命的思想少一点,可是这又怎么容易做的到呢?暴力血腥少了,有人吐槽,管刀管枪也有人吐槽;社会转变过程中没人能够得到满意,总有人要做出牺牲,而一些极端的就只能去危害社会报复社会。怎么解决?这是一条很长的路。它不仅仅只靠法治的制约,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心理辅导疏通,国民素质。还有更重要的是人的本性,人的本身。这种问题很难解决。
南昌一房东持刀将3名租客伤害致死, 你怎么看
首先这件凶杀案令人震惊和愤怒,要知道,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目前没有什么纠纷关系,3名受害人被害完全是遭受无妄之灾,与前段时间发生的红谷滩杀人案有的一拼,甚至性质上更恶劣!
案件发生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佛塔魏村一家辅导托管机构,根据记者采访所得到的消息可以准确的说有4名受害者,其中2人为老师,2名为托管儿童。其中2名老师和1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重伤!犯罪嫌疑人为辅导机构住所的房东,辅导机构自以及老师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之间没有什么纠纷关系。网传凶杀案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生意对象拖欠欠款,心生不满报复所致。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犯罪嫌疑人因生意不顺故意报复社会,那么性质和影响比红谷滩杀人案精神病患者的行为更严重,所以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只有最严重的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想比也是无尽的后悔,虽然这并没有什么用……
从犯罪嫌疑人邻居得到的信息来看,其人脾气还不错,也不暴躁。所以,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在自己身边,真的毫无反抗之力,也没办法预料。如果非有不妥的,那只能有一个非常牵强的理由,那就是托管机构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所以,要想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还是先控制自己再说吧!让自己的愤怒、不甘、报复的情绪控制住,让自己的心神保持清明,让自己远离悲剧!
最后,只能说这是件让人难过的事情。犯罪嫌疑人脑子一热 ,将心中的不满转嫁无辜的他人,最终误入歧途,给家人、社会以及受害者带来伤害!这毫无意义的事情,做的干嘛呢?
江西张玉环案现在怎么样了
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27年前张玉环杀人案雨伞审今日就要宣判,此前张玉环已遭羁押9778天。时间回到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张家村两名男童被人杀害,三天之后邻居张玉环被警方认定为嫌疑人,当年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时候。张玉环当庭翻供。说自己冤枉警方提供的两份认罪书是屈打成招。但即使这样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并且此次法院审判,竟然没有律师帮其辩护。因为不服判决,张玉环决定上诉。1995年3月30日,好在江西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回原判,发回重审。
上图为原判决认定的案发现场此后案件陷入了长达多年的停滞,但是时间到了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做出了和原一审判决一样的判决。张玉环仍然不服继续上诉,但是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之后,张玉环仍然不服判决,每周都要手写一封申诉信。经过多年申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认为张玉环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重新审理此案。
上图右边为张玉环本人此案今日重新审理,大家觉得张玉环会无罪释放吗?
南昌张玉环冤判入狱26年,700万的赔偿换26年人生,值吗
值肯定不值,但有什么办法?过去我们的司法的确存在巨大漏洞,但随着反腐深入,加强吏治,这样问题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的。我们现在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这才是根本!一般这类事件,都由两个主要的构成因素:一个是执法者急于结案,一个是判法者有罪推定!中国的司法从古至今都有一个敝端,就是先确定一个嫌疑人,然后围绕嫌疑人寻找证据,这样做法的优点是可以快速结案,而缺点是一旦判断失误案件就会走进死胡同。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有些承受不住压力,要么严刑逼供,要么伪造证据,走上知法犯法的道路,其后果大家都看得到,只能用相当恶劣来形容!而判法者的情形与执法者类似,结案也是有罪推定,嫌疑人被送交法院,基本被认定为犯罪分子,审判环节更像走个程序,这样很难保证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幸好现在中央大力推进改革行政作风,执法部门加强监督,杜绝严刑逼供、伪造证据的犯罪行为!而法院也转变作风,公开审理部分案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疑案从无原则,必免冤假错案!我相信未来这类案件不会再发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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