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也尴尬,很多人都津津乐道的说清太祖努尔哈赤是以十三幅盔甲起兵夺天下的,其实努尔哈赤是以明朝臣子身份造反的,属于是边疆少数民族将领造反北京杀人案。
像努尔哈赤进北京三次,都是以臣子方式进京的。
接下来宋安之以明实录来说说。
万历十八年四月庚子,建州等卫女真夷人奴儿哈赤等一百八员名,进贡到京,宴赏如例。按上年九月乙卯,始命建州都指挥奴儿哈赤为都督佥事,盖受此升职以后亲来朝贡也。
努尔哈赤还是明朝的二品龙虎将军,今天沈阳故宫博物院里面就有努尔哈赤的龙虎将军佩剑。
第二次记载:二十六年十月癸酉,宴建州等卫进贡夷人奴儿哈赤等,遣侯陈良弼待。
第三次记载:二十九年十二年乙丑,宴建州等卫贡夷奴儿哈赤等一百九十九名,侯陈良弼待。
这三次努尔哈赤都是以臣子身份入京的,说起来这个事实恐怕打了不少人的脸。
甚至根据明实录来看,努尔哈赤貌似还悄悄地进入紫禁城观察过。
明实录:“万历四十七年三月戊戌,户科给事中官应震奏保京师三议。一曰皇城巡视应议:闻奴酋原系王杲家奴,在昔杲悬首藁街时,奴怀忿恚,寻即匿名,佣工禁内,窥瞷多年。夫大工讵今日急务,已停而复兴,就里夹杂奸人,亦所时有,今须急停,以防意外。”
意思是有传闻努尔哈赤偷偷的以佣工身份潜入紫禁城了,应该查查。当然这只是传闻,并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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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开车门“撞死”骑车者,女乘车人被判一年,这事你怎么看
真的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机动车不管是在行驶中,还是在停靠路边边,突然打车开门,对于正常骑行者而言,就像突然袭击,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因为下车开门致人死亡,被判刑一年真的不冤!
这类似的新闻已见好几起了。
我们先看看2016年5月20日,发生在成都的推门命案。
成都一男子路边停车开门时未注意观察,致后方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大爷直接撞上车门,后大爷经抢救无效死亡,大爷儿子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肇事男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男子开车门撞上骑电马儿大爷。 今年3月,张军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一临时停车点停车。当张军打开该车左前门时,恰遇李大爷驾驶电动车经过,因躲闪不及,致二车相撞,双方车辆均不同程度受损,李大爷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张军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因张军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李大爷的儿子遂将张军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事故发生后,张军已垫付原告医疗费2万余元、丧葬费3万元。车主负全责共赔偿52万余元。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青白江法院据此认为,张军开关车门时妨碍李大爷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因张军的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险,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保险公司依约替代赔偿,不足部分及不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由张军赔偿。法院最终依法判令由保险公司和张军赔偿李大爷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529664.22元。
以上这次推门致人死亡事件,法院判处的是车主负主要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下面再看看2017年8月17日,发生在北京的推门命案。
2017年8月17日19时许,杨某乘坐其姐夫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北口时,胡某将车辆临时停靠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杨某打开的左后侧车门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刘某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胡某负事故次要责任。3月12日上午,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杨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法官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杨某表示不上诉。
显然,北京推门事故作为乘客的杨某被定为负主要责任,并以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车主胡某负次要责任,有点欠妥,必定是他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
虽然两次事故,看似一次不经意的推门引起致人死亡。其实背后却折射出人们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如果不注意改正,很容易造成可怕后果。
为了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下车推开车门之前,切记,一定要仔细看看前后以及旁边,在确认安全之后才推门下车。
祝福大家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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