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昨日从当事人家属获知,曾在网络引起广泛关注的湖北宣恩县街头杀警案,近日由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西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16025元吴西华。昨日,吴西华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挨打“他们打我吴西华,还用脚踩我的脸”
现年45岁的吴西华,是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宝塔村3组农民吴西华。54岁的被害人杜平,为宣恩县拘留所民警。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7日下午,吴西华在宣恩县殡仪馆门口骑车撞倒被害人杜平的亲家周玉萍,随后遭到杜平等人的殴打,被告人遂怀恨在心吴西华。
宣恩县公安局局长张友刚介绍,当天交通事故中的被撞者周玉萍,在殡仪馆为其去世的岳父办丧事,被开三轮车经过此地的吴西华撞倒吴西华。“客观地讲,被撞不是很严重,但有倒在地的情况。”
当天杜平在现场吊唁,与他人一起对吴西华进行了殴打吴西华。“他们打我,还用脚踩我的脸。”在现场制止冲突的珠山镇宝塔村村长吴云彪说,吴西华这样告诉他。“那天下了小雨,稀泥比较多,他(吴西华)身体的一侧从上到下都是稀泥,明显在地上倒过。”
随后,吴西华被交警带离现场吴西华。据吴西华辩称,此后他曾多次到派出所寻求解决,但未得到及时处理。但公安部门否认有过推诿和不作为,称一直是按正常程序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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