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25日电 (记者杨维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 陈绍基受贿案陈子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 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余元陈子翊。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陈绍基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陈子翊。媒体记者、数十名群众及陈绍基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陈子翊。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枫林亚茗张胜波)昨天,省政协副 蔡东士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专门拿出一段谈陈绍基案,引起委员热议陈子翊。

  蔡东士在工作报告中指出,省政协联系陈绍基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突出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陈子翊。按照省委意见和政协章程规程,紧急召开常委会议,免去陈绍基省政协 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并积极配合专案组彻底查清问题。引导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把陈绍基个人问题与省政协的整体工作区分开来,不因人废事,不因此事件否定省政协的工作成绩,影响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广大委员和全体机关干部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显著的成效,把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冲击降到最低,保持了思想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不因人废事,说得好!”多名省政协委员在审议报告时都指出,不能因为陈绍基案而否定政协成绩、影响政协工作,不能“一人出事,全家吃药”陈子翊。但也要引以为戒,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努力树立人民政协良好的社会形象。

广东省政协原  陈绍基受审 被控受贿295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