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桩命案死者之女,名刘菊,电话15885254249刘菊。我父刘后昌,于2001年10月30日被付显学驾驶(车无牌,人无照)汽车碾压,因肇事者弃车逃逸致死。十四年,十四年了,办案人员竟然只在我们(2014年4月23日)上访公安局信访局后,去该肇事者家一次。我现有如下疑问 :事故发生至今,为何都没有接到相关事故责任书?请问公安机关是如何办案的?法律何存,谈何人人平等?2015年6月19日询问办案进度,原黔西县交警队副大队长,万广兵警官(电话:13379655625)说一直找这个人的行踪,就是没有找到,等抓到了再说。可是付显学于2014年12月26日因贩运毒品被云南警方抓了的呀!是没有去办,不知道,还是不想告知,故意隐藏?原说没有线索抓不了,现抓到了,又该怎样答复?可当我告诉民警,说付显学在云南被抓到了,民警竟然说,他们正在给我出事故责任书,“十四年前的事故责任书”啊!“十四年前的事故责任书”!哈哈?请问领导,你们干部职工就这样为人民服务吗?这样的民警还配是人民警察吗?因为你们的失职,导致案件一拖再拖,付显学毁了一个家庭,还运输毒品危害社会,这桩案件的事故责任应该由公安机关来承担吧!

还我亲生父亲命来,14年前毁了一个完整家庭刘菊,14年后运运输毒品危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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