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在这次打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中,发现了四种违建现象:一是违建企业利用金钱换时间办法,用钱收买执法人员,换取抢建违法建筑时间,边盖楼边销售,骗取购房者钱财罗国雄。二是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边大肆买卖土地收受“好处费”,边故意刁难违建企业,索取钱财。三是面对外地人在村里非法买地建房的现象,村(居)委会、村民小组不但没有制止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反而通过提高收取管理费标准,默认这种违法行为,并以此增加村(居)委会及村民小组收入。四是外地老板私下与村民购买土地或者与村民联营建房,大肆侵占耕地。

  执法人员明阻止暗收钱

  据调查,2009年12月,三亚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三亚市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凤凰镇桶井村委会违规建设半山观海楼项目罗国雄。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李梨在收受贿赂后,半山观海楼项目在“接受调查询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通知下,边盖边对外销售。截至今年7月,该违建已建成2栋六层框架结构楼房,建筑面积达7948.32平方米,并对外出售获利3000多万元。

  与此同时,三亚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还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海角大队一中队队长韦照明先后送了5万元,还有两家违建企业送了3万元罗国雄。韦照明在收受8万元钱财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阻止违法建筑的建设。

  7月22日,三亚市打击违法建筑开始后,在政府打击违法建筑强大的政策威慑下,7月底至8月初,三亚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拆除了半山观海楼项目的两栋楼房罗国雄。

  村干部收好处费签字盖章

  调查中,三亚市有关部门发现,在违法建筑越来越猖狂中,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违建企业的“好处费”后,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作意见现象比较严重罗国雄。

罗国雄:三亚违建遍地开花的主要原因:执法者对违建明阻止暗收钱

  2009年10月,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凤凰镇桶井村委会大兵村一组、二组的集体土地,与村民合作建小产权房罗国雄。建房过程中,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找到大兵村一组组长蒲正强和二组组长蒲道芳,希望他们代表一组、二组与公司签订租地合同,两人提出要签协议必须要有“好处费”。两人分别在收受了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三亚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的6.4万元“好处费”后,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同意两家公司的违建行为。桶井村委会书记、主任罗玉权索取和收受了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中介人的贿赂款41万元。

  今年1月,三亚市河东区海螺村委会书记罗国雄、主任符芳财,通过与三亚市某休闲度假有限公司合作兴建老干部休养度假中心,私下转让集体土地22亩(实为28.70亩),获得土地投资收益140万元罗国雄。4月,凤凰镇水蛟村委会下乙小组组长高永琼,出纳员高国文等人以每亩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土地,该土地的总面积为39.56亩,转让金额为1500多万元。

  村委会收管理费默许抢建

  调查中,专案组发现村委会中出现一种新的非法买卖土地现象罗国雄。就是村委会暗地里向违建者收取土地管理费后,默许抢建行为。

  据调查,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田独镇新村居委会以及村民小组就有内部规定,对外地人员在本居委会买地建房者一律收取一定金额的土地管理费,以此默认这种违法行为,增加居委会收入罗国雄。从2008年至2010年6月,新村居委会及该村各村民小组对外地人与村民非法买卖土地违建者共364户收取管理费,金额高达4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