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公安分局插手王伟与张耐琴民间借贷假黄金担保纠纷,卫东区法院(2019)0403刑初320号刑事判决将错就错、违反刑事证据规则、推定判决王伟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王艳利。该案目前上诉至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由刑庭张顺强法官承办,请领导百忙中关注:
一、基本案情
2015年9、10月份,王艳请王伟帮忙找些资金,并说有金条可抵押王艳利。王伟随向张耐琴说明情况,张同意出借,共出借58.8万元。作为对张耐琴借款的担保,王伟将王艳交给自己的12套金条转交张耐琴,后张耐琴发现金条系假黄金,告知王伟,王伟当着张耐琴的面给王艳打电话质问黄金真假。为避免张耐琴损失,王伟以自己的两套房屋代替假金条做抵押,张不接受、一直要求立即还款;双方在张耐琴方律师的见证下达成还款协议,约定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清偿。不料还款期限未到,张耐琴就以诈骗罪到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6月27日王伟被抓捕。一审卫东区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情况下,主观推定王伟抵押金条时就知道黄金有问题(“应当视为王伟在抵押借款时明知黄金真伪”),并以此假定事实为依据判决王伟构成诈骗犯,处刑十一年。
二、本案证据足以证明王艳利用假黄金骗取借款,王伟、王燕、刘琦等人是这一欺骗行为的受害者,但原判决对此不予认定王艳利。
1、王伟、王艳通话录音是证明王伟不知黄金真假的关键证据王艳利。在得知假黄金后,王伟一直向王艳追要借款,王艳躲避不见。所幸在2018年4月29日,在李龙飞的办公室接通了王艳的电话(李龙飞对通话进行了录音),王伟质问黄金真假时,王艳接连说“我真不知那是假的”,足以证明王艳始终没有告知王伟金条是假黄金的事实。原判决对此录音效力未予认定。
2、王艳利用假黄金骗取借款证据确实充分;刘琦、王燕是其骗取巨额借款的受害人王艳利。2015年1月份、9月份王艳用假黄金骗取了刘琦、王燕借款近百万元,其方法与向王伟借款抵押时如出一辙。她们在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称,当时王艳说用于抵押的黄金是其“深圳的合作方提供的,抵押后不能破损,还要在平顶山市场上柜销售”。在她们的报案材料中再次明确了王艳骗款的经过。
事实证明,早在2015年1月份前,王艳已经为使用假黄金骗取借款做足了准备:(假黄金)“是让甄尚给我买的,在深圳水贝珠宝市场买的,一共一二十套,百十元一套”(2019年6月14日王艳因信用卡诈骗自动投案后向公安机关承认),并谎称黄金来源于合作伙伴王艳利。如此谎言,为一旦揭穿骗局后留足了退路---那就是其本人不知道黄金是假的;如同其对王伟的解释“我真不知那是假的”。 以上证据足以证明王艳以假黄金骗取了包括王伟在内的所有借款人,但原判决对此只字未提。
王艳拙劣的谎言王艳利,难道真能骗过公安、检察院、甚至法院?而王伟真正不知黄金有假情况下办理了借款抵押却构成了犯罪?这些不合常理的现象足以让我们怀疑有巨大的人为干预!
另外,2015年9月王燕发现被骗后,就已去建设路派出所报案;后又在2019年6月14日王艳被抓后,王伟、王燕、刘琦等四人再次向派出所报案,但最终没有结果王艳利。
三、卫东区法院违反刑法适用原则、有罪推定,人为造成冤假错案王艳利。
该案自2018年6月27日王伟被采取强制措施到2020年6月19日下达一审判决,历时二年,退补四次王艳利。期间因王伟被羁押,使原来经营的工厂停滞,巨额外债压垮家里每一个人(王伟夫妇均为独生子,孩子年幼,王伟父母已近70,因脑出血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漫长的等待本希望法院有一个公正判决,但等来的却是:卫东区法院无视证据,违法适用有罪推定,“应当视为王伟在抵押借款时明知黄金真伪,客观上造成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判决构成诈骗罪的结果!
一个纯粹的民事案件,判决却使同样为受害人的王伟遭受最严厉的刑罚,而真正的罪犯王艳至今逍遥法外,王艳2019年6月14日被公安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采取强制措施后,不知何故,现早已身获自由,如鱼得水王艳利。
张耐琴几年来作为放贷人,在当地神通广大,被发现黄金是假后,不管王伟如何身体力行愿意承担还款责任,但还是四处活动,目的要么退还现金,要么就要让其牢底坐穿王艳利。在本案侦查、审查起诉、甚至审判阶段,无一不折射出人为干涉的迹象,也与审判法院错误适用法律,无视基本证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防止本案二审不能依法纠错、最终成为冤案,请领导行使监督职责,为王伟平反昭雪!
喊冤人:赵秀存王艳利,王伟母亲,身份证号:410411195311155529;
王新营王艳利,王伟父亲,身份证号:
手机:15136979029;13781810007
2020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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