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志丹路295弄全体业主委托,本人于2010年8月31日向普陀区孙荣乾区长信箱投出《对精卫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审批意见书》一文, 9月7日得到孙荣乾区长五条答复,其中第三条称“该项目与北侧志丹公寓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其中建筑容量亦符合规范要求孙荣乾。”

  从普陀区规划局网站可以下载其“方案公示2010第9号”,即《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病房大楼改扩建项目规划方案公示》(以下简称“精卫中心改扩建规划方案”),与其他方案公示不同,《精卫中心改扩建规划方案公示》不标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孙荣乾。但根据公示的图纸可以计算出病房大楼改扩建共计20790平方米,其他保留的门诊、办公等五幢老楼共计8930平方米,即改扩建后这块12.5亩的地皮上的建筑总面积达29720平方米,容积率高达3.5,建筑密度高达78%,绿地率等惨不忍睹就不说了(详细计算见附件)。

  一家容积率3.5、建筑密度78%的特殊医院(传染、精神专科是特殊医院)建在中内环之间和居民旁边,找遍《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也找不出依据,请问孙区长,您是按照该规定第几条第几款作出信访答复的?您答复的“建筑容量亦符合规范要求”中的规范是什么规范?请明示孙荣乾。

  政府官员必须改变我说怎样就怎样的长官意志习惯,而应该向百姓讲清法规怎样,事实怎样,这就是依法执政孙荣乾。尽管您很忙,尽管区长不可能懂具体专业,但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只是小学几何水平,您用一把学生尺加一只计算机,十分钟就可以有结论。您应该先听规划局在没有任何压力下的客观分析,再决策。而不要先决策后再让规划局想办法通过。否则既害规划局,也害您,更害政府的形象。再次忠告孙区长,有二道坎您绕不过,这坎并不是老百姓,而是法规和事实,前者是您无法改的,后者是用卷尺和计算机量出来的。

  本文作为《不服普陀区区长信访答复,请求市政府复查》(致俞书记信箱流水号为:201009100737334071信访件)的附件孙荣乾。

上海市普陀区孙荣乾区长信访答复的法律依据何在?:孙荣乾

  附件:普陀区精卫中心扩建项目若干数据的计算

  1、地块面积8325平方米(12.5亩×666平方米)

  2、建筑密度78.1%(6510÷8325)

   (门楼430平方米、门诊楼660平方米、办公楼900平方米、东北角建筑物360平方米、西南角病房860平方米、主楼即改扩建后的病房大楼3300平方米孙荣乾。以上共计6510平方米)

  3、容积率3.56(29720÷8325)孙荣乾,未计入地下车库514平方米

  (以下的乘数为楼层数孙荣乾,门楼430×3、门诊楼660×2、办公楼900×2、东北角建筑物360×3、西南角病房860×4、主楼即改扩建后的病房大楼3300×6.3,以上共计29720平方米)

  4、其他空地1823平方米[8325平方米×(100-78.1%)],停车位只有13个,消防车无法双向环绕,绿化干脆一根草也不要栽吧孙荣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