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征收 祸国殃民

  ——致全体人大代表的一封求助信

  各位代表:

  您们好孙荣乾!

  我叫朱巧兰,系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2185弄52号朱凤康的女儿,1970年被迫下放到江苏省盐城县插队务农,至今已经43年了孙荣乾。2012年7月,普陀区政府决定对新渡口含我已去世父母的私房予以征收。10月28日我接到妹妹电话:该房屋已被我哥哥朱炳臣弄虚作假一人代理兄妹五人与普陀第一房屋征收公司签订了征收协议,该协议未按知青政策对我作任何补偿。当日我就向普陀区政府孙荣乾区长发去第一封邮政快件,言明:该房屋属于我兄妹六人共同共有,征收协议应通知我等六人同时到场签订而未通知,我也未授权委托他人,该协议违反了国务院征收条例第25条,上海市政府实施细则第23条、40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而予撤销。没有答复。后又连续向韩正市长,市纪委、监察局,普陀区建委,房管局等单位发出7封快件,要求督促其改正。11月14日得到上海市政府的答复信:已转普陀区政府,直接与他们联系。我立即从700里外的盐城赶到上海,辗转在区政府、信访、纪委、建委、房管局、征收公司、法院之间。首问负责制变成了首问必推制,几个部门相互推诿,不了了之。听到最多的一句答复就是“到法院打官司”,其实早在11月上旬我和两个妹妹已委托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刁钰萍律师打过官司,该律师收了15000元代理费,奔波了2周,被法院告知不予受理,立案不成,无功而返。12月8日,我求见区长不成,向孙区长寄去第二封信,郑重声明:在未与我达成征收协议之前,该房屋依法不得征收与拆除。12月16日,该房屋被扒。我立刻约见征收实施单位普陀区房管局陆孜浩局长,遭拒绝。12月28日上午又到区信访室,除了将房管局的一页书面答复意见书复印件给我外,拒绝接待。当我要求按墙上载明的“不予接待的书面告知当事人”。要求给我一个书面意见,又遭拒绝,争执到11时,七个保卫人员如狼似虎强行将我抬出门外,在场的030643号警察视而不见,不予制止。晚上回家,看到该答复信上写道“根据第一征收事务所提供的材料,2012年11月19日朱炳臣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签约,朱巧兰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一”。我惊呆了,想不到该协议是我寄出快件后的第22天签订的。12月30日我找到该征收公司要求查看我的委托书,受阻。12月31日我又到房管局要求出示我的委托书并申请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辨别真假。这是最科学的方法,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还是遭到拒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就是征收者的真实写照。

如此征收  祸国殃民:孙荣乾

  为了与民争利,弱肉强食,政府事先组织得那样严密,上下、前后、左右、各部委办局、公检法司等已形成钢板一块孙荣乾。房屋被抢,从10月28日直至今日,奔波70多天,花费7000多元,一无所获,现已无路可走。如此征用,祸国殃民,受侵害的是百姓,政府通过征收、转让、开发、销售,利益最大化,;失去的是民心,得到利益的同时也得到了仇恨。联想到全国因征用房屋而引发的干群对立,矛盾激化,赴京上访的、自焚的、冲击政府机关、与武警发生冲突、流血事件等,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一切,到底谁是罪魁祸首?如今的征收机关与当年日本鬼子的抢光政策相比,有过之无不及,与清朝末年的圈地运动同父异母。公民的合法财产岂容肆意侵犯,我们就能甘受凌辱、甘受抢夺、甘当奴隶吗?身患脑梗的我真的变成“13点”。万般无奈,敬请人大代表在2013年1月27日的人代会上,将我的信相互转发,请求全体代表对一个下放知青双重的不幸遭遇给予人性化的道德援助。因为只有你们的援助才能改变我的命运。

  祝好人一生平安孙荣乾!

  上海下放知青:朱巧兰

  手机:18951550958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