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法医商场假人灵异事件,这个还是我来回答吧。
先自我介绍一下商场假人灵异事件,法医病理研究生毕业以来已经工作了十几年的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快到了不惑的年龄。这十几年中经我手检验的尸体数量,大概有小一千具之多,现在无论多么惨烈的现场或者尸体看到以后,也不会有多大的反应。
我想为什么法医不害怕商场假人灵异事件,无非有以下原因
第一、法医都是医学院校出身商场假人灵异事件,在学校的时候就会接触医学知识,也会上解剖学或者局部解剖学等学科,接触过尸体也就是“大体老师”,都上手解剖过或者接触过,虽然都是经过福尔马林浸泡的遗体,不是新鲜的,但是这可以算是基础。
第二、习惯成自然。因为工作的性质或者职业特点就是接触尸体,作为法医特别是基层法医,只要是非正常死亡的案子,无论是意外、自杀还是他杀,只要有人报警都要去检验,毕竟人命关天,就拿我来讲,一年评论下来检验将近一百具遗体,这里面有新鲜的有高腐的,有完整的有零碎的,有年老的又年轻的,有男的有女的,各种各样的死因,所以接触多了,自然而然也就适应了。其实,我真的没怕过遗体,可能比较适合这个职业。
第三、职责使然。其实无论什么状态的尸体,当你处在法医的角色来讲,面前的这具遗体只是工作对象,你做到不是怕,而是根据尸体现象判断是不是案件、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如果是案件还有推断致伤工具,还原案件的经过等等,根本没有时间会让你害怕。
可能很多人很奇怪,如果是高腐尸体,法医也不害怕吗,高腐尸体巨人观也很吓人,其实看多了就习惯了,就是面色发黑,面庞增大,眼睛突出,口唇肿大外翻,舌头伸出,所有巨人观面貌基本上都是一个样子,最让法医接受不了的就是尸臭,另外还有一些夏天时候野外被发现尸体,蛆虫在遗体上翻滚,谁看了都会恶心,法医也不例外。
为生者权,代死者言,作为法医,责任重大,且行且珍惜吧!对法医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谢谢!
《午夜凶铃》、《咒怨》和《夜盗珍妃墓》
先说《午夜凶铃》。其实也不算是童年阴影,因为最初看到这部电影是在2000年的夏天,碟片是同事借给我的。那时,我已经20出头。除了知道它是恐怖片之外,其他一无所知。电影开始节奏有点缓慢,随着记者进入度假村、借宿遇难学生们住过的房间,情节立刻紧凑起来。紧接着,便开始了与时间与死神赛跑的绝望感,直到山村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山村贞子是一个令人同情的存在。她生前遭遇了太多的苦痛与折磨,所以死后有强烈的复仇意志。这很符合东亚传统的怨灵诞生的逻辑。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但《午夜凶铃》最恐怖的不是山村贞子,因为读过原著小说的人,可能都会知道《午夜凶铃》本质上是一部科幻小说。
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是,在有限时间里(7天),跟死神赛跑。拿到录像带的记者,带着绝望的心情,去寻找真相。假如她不把录像带给下一个人,自己便会被诅咒而死。因此,记者会陷入死亡与道德困境之中。所以,这种绝望特别骇人。多说一句,松岛菜菜子饰演的女记者,一直是我心目中理想的记者,坚强、坚韧,在绝望的处境永不放弃。
《咒怨》同样也如此。
再说《夜盗珍妃墓》。这部电影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品的,讲得是民国年间一群盗墓贼夜盗珍妃墓的故事。电影融合了孙殿英盗墓、慈禧、珍妃还魂等惊悚元素。再加上影片时不时渲染一点尺度甚大的情色元素,让这部电影成为我看过最大尺度的国产恐怖片。
谢谢邀请。
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小区估计是惹到谁了,不然谁在小区入口摆花圈奏哀乐呀?这不是给人添堵么!
新闻是这样的。
1个月前,在万科金色家园住的业主发现,在该小区入户大堂进门处,有一家服装店,里面摆的都是棺材和花圈,正对着小区入户大堂,棺材四周摆放了4、5个花圈,棺材前面有三个小香炉,还有个专门烧纸用的盆,小区居民还发现,有时会有人在里面烧纸,还会奏哀乐。
好好的服装店设置得跟灵堂一样,业主们来来往往,看着也不好看啊。
这是服装店老板办丧事吗?
并不是。
据了解,这其实源自服装店老板娘张女士和万科的一场纠纷。
这家店铺是属于万科的,2013年10月,张女士租下这间店铺开设服装店,租期五年。
从2014年夏天开始,一到下雨天,店里四周屋顶就开始漏水,最初漏点很小,可是随着时间推移,漏水的地方越来越多,连仓库也开始漏,很多货品被雨水浸泡,损失严重,店里因为积水也无法正常营业。
张女士先后数次跟物业沟通,物业承诺会尽快维修,但始终未能修缮。
张女士说,为了开店,她投资了100多万,第一年效益较好,可是因为房屋漏水问题,后续几年生意惨淡,投资几乎打了水漂。
无奈之下,2017年年初,张女士将万科物业告上法庭,据了解,法院最终判决万科物业赔付损失3万元。
张女士对此并不满意,她表示除了货物损失还有多年经营损失,可是因为她在法庭上无法出具经营收益凭证,所以经营损失法院并未判决。
与此同时,张女士因漏水问题从2014年以后就拒交物业费,万科物业也将她告上法庭,据张女士说,法院最终判其应缴纳物业费约18万元。
因以上种种原因,张女士心中愤懑,所以才在店里摆上了“灵堂”,希望万科能够主动出面沟通,至少能够减免部分物业费。
听完张女士这么一说,确实感觉事出有因,这事其实你我他都遇见过,除了像张女士遇见的这件事,很多人还遇见小区卫生环境差,电梯总坏,小区财产被物业严重剥夺……
从表面上看,物业本来是业主的管家,但是现实生活中,业主和物业成了对立的关系,甚至是主仆颠倒,物业以“管理者”自居。
很多业主最反感物业的主要就是两件事:干收钱、不干事。遇见事,解决不了。每到这个时候,业主很无奈。物业后面“管理”两个字,必须去掉。这两个字总让物业公司有幻觉,认为自己就该凌驾于业主之上。
最郁闷的是,这种事找开发商也没啥用,我国70%的物业和开发商都有着“母子亲缘关系”,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的。
于是,为了能解决和物业的矛盾,势单力薄的张女士出了个下策:设灵堂。
这在我们生活中也常见。当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往往做出一些抗拒的动(设灵堂比较少见),更多的是拒缴物业费。双方接下来进入一个死循环,业主越是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越差,还容易遭到物业的报复,比如停水停电。
然而最后的结果,就是将事情越来越恶化,不仅灵堂摆在大门口,影响不好。而且更严重的是,本来物业欠了张女士3万多,结果因为停交物业费,现在张女士反欠了物业14万多。
所以说,在物业和业主之间,缺乏一个可以起决定性作用的职能部门。一方面可以调查前因后果,衡量双方的说法,另一方面协调物业和业主解决纠纷。双方谁是谁非,有一个评断。
这个职能部门既可以让物业公司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倒逼其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也能够让业主不至于失去理智,冷静解决问题。
改变这种现状,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另一方面需要完善业主大会制度,强化业主的权利意识,畅通维权渠道。对于横行霸道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应该理直气壮地“罢免”,就像主人辞退仆人一样。
不知道我的回答,你满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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