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南宁大学灵异事件。
我们先来看看事情都起因南宁大学灵异事件:
2017年8月南宁大学灵异事件,二楼业主为了方便爬到挡土墙上种菜,就在房子后院的边坡上搭了一个楼梯。
廖女士看见后,把情况反映给了物业,物业来到现场查看后,认为楼梯属于违章搭建,要求二楼业主拆除了南宁大学灵异事件。
接下来我们看看事情经过:
3月13日,二楼楼主家的玻璃棚上悬挂了三个白色布偶娃娃,娃娃上涂有红色的颜料,旁边的一个泡沫盒上还写着廖女士的姓名。
这样的行为带着强烈的暗示,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后来这些布偶娃娃的照片还被转发到了小区业主群里,然后迅速扩散到了网上,传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廖女士一家遭受了旁人异样的眼光,对他们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廖女士不得不向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上门劝导,对方仍不肯摘下布偶娃娃。
廖女士一家为了图清静,也为了不看这些布偶娃娃,不得不搬出自家的大房子,在外面租房子住。
无奈之下,廖女士向媒体求助。
随后,媒体找到了二楼的业主。
面对记者的提问,二楼业主不愿多谈,称挂出的,娃娃是晴天娃娃,用来防小人,属于个人自由,至于该行为是否与楼上的廖女士一家有关,是否与廖女士存在矛盾,该业主拒绝回答。
媒体又找到了小区物业,物业经理称,不知道上级领导是否有在处理此事,需要了解过后,才能给出回应。
最后,我们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表示,廖女士属于患病康复期,生活环境对她的身体健康有直接影响,二楼业主的行为,对廖女士产生造成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影响,甚至廖女士的名誉权造成侵犯,廖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自己家悬挂一些物品,没有对他人有明示或暗示的方式,那无可厚非,但如果悬挂的物体对他人有明示或者暗示,侵犯他人名誉和健康,不但不允许还违法。
对于南宁白色娃娃事件大家怎么看,欢迎到评论区留言探讨。
与其说广西大学教授夫妇教子无方,缺乏对孩子必要的陪伴。
而我个人更倾向于一些孩子其实生来就“人性本恶”
基因总会突变,并且后天的教育无法从根本上重塑一个人。
事件回顾:
2020年8月4日,广西南宁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为两夫妻。受害女子姓陈,系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导师。受害男子姓黄,系广西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犯罪嫌疑人则是他们的儿子黄某阳。
对于此事件的发生,究竟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呢?
我是这样认为的:
受西方教育的影响很多高知家庭出来的孩子出了国门,接受了西方的教育就渴望自由。
而这些孩子的父母从小就教育他们,海外有多自由,国内有多阴暗。
他们也只不过是接受父母从小灌输的教育观念罢了。
个人认为小孩子尽量不要在太小的年纪就出国。
不得不说,越是薄凉贫困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越懂得感恩。
现实生活中:
大部分普通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就成为什么样的人。
个别天性好的人,无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都会是一个好人。
而有些天性不好的人,无论你给他创造多好的条件?他都是一个恶人。
比如黄某阳。
假如父母纵有千般不对,都不是被杀害的理由。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父母不合格
但是他们的孩子也不见得个个是杀人犯,个个杀害自己的父母。
假如父母以不正确的方式对待你,但这绝不是你杀人的理由。
请不要再说什么父母有罪论,原生家庭的影响等等。
现在的网络上似乎存在着这样一股风气。
假如被害人有一点做的不对,似乎他们就活该被杀。
而杀人犯总是有苦衷的,应该被理解。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为什么不能冷静客观的,不带情绪的好好分析一下呢?
杀人犯性格有问题,谁挨得近谁倒霉。个人认为,黄某阳是典型的索取性人格和易怒易暴躁冲动性性格。
而这种人缺乏共性能力,是天生的恶魔。
刑法上有一种叫做“天生犯罪人”的理论。
大体意思就是有些人生下来就会注定犯罪。
并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是他的基因导致。
(被害夫妇案发现场)
现在这个社会总说,孩子难,孩子不容易,学业压力大。
而很少有人说中年人的不易,中年人的苦。
除了一些不配做父母的人,这世界上能够真心待你的也就只能你的父母了。
希望各位家长,在教育孩子好好读书时,不要一味的重视“才”,而忽略了“德”“孝”“廉”的教育,否则真的会酿成悲剧。
不得不说,黄某阳事件给我们的警醒就是:资源优越不能成为人心向善的助推力,反而成了邪恶堕落的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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