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贷款买房,男友知道后瞬间退婚,是基于婚后男方家庭主导地位的削弱、房产加名字的被动,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的考虑贷款买下了男朋友。
男方家庭主导地位的削弱俗话说经济实力决定家庭地位。女方婚前贷款买房贷款买下了男朋友,该房产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对该房产掌握主动权。
女方拥有个人房产则进退有据。进,婚后女方在家庭生活中有底气贷款买下了男朋友、有话语权;退,万一离婚的话女方还有自己的容身之处。有主见、能力强的女人通常为男人所忌惮,男方担心女方看不起自己,更担心婚后的家庭地位被削弱。
房产加男方名字的被动女方婚前买房,在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住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就算女方同意房产权证加上男方的名字,该房产必须还清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加名字贷款买下了男朋友。
如果该住房贷款金额较大贷款买下了男朋友,男女双方无力还清贷款,房产权证就不能加男方的名字。若女方不同意加男方名字,婚后女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女方的工资奖金等)还贷,男方既要负担家庭开支又得不到该房屋产权,这对于男方来说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女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只能获得部分补偿。
总结女方婚前贷款买房,男方知道后瞬间退婚,男方的做法欠考虑,男方可与女方充分沟通,若婚姻没有感情基础只有算计的话,那还是慎重结婚。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对题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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