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广场傍晚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案发时刚好是下班高峰期人流非常大,案发地是一处广场地铁站出口处不远,一名男子在路上持水果刀对路人进行攻击,一名无辜男子率先被捅,其他人看到了就报警,有一名男子拿太阳伞打算上去对峙,但是同样被捅伤清溪政府广场砍人。
特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清溪政府广场砍人,在警告凶凶者后对方并没有理会,还持刀打算攻击警察,同时还对路人进行攻击,特警看到警告无效后,情况特别紧急,于是果断开枪将行凶者击伤,让其失去伤人的能力后上去制服,同时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行凶者也同时被带去治疗,案件还在侦办当中。
行凶者行凶的原因目前不得而知清溪政府广场砍人,原因还在调查当中,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至于现在网上有很多各种猜测,其中认同感最高的猜测就是生活工作压力大不顺心,导致精神方面崩溃而进行报复社会性发泄,这种说法在网上是最普遍的,当然了这个也是猜测,还没有真正得到证实,所以不好说是不是真的这样。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该男子会不会是精神方面有问题,这种说法其实也是非常多的,有可能是精神方面有问题,或者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吸毒产生幻觉导致持刀行凶,这些都是目前最有可能的几种猜测,也是比较接近现实的,为什么不是寻仇呢,这个是有原因的,因为在大街上随机伤人并没有固定目标,所以排除以上三种之外的可能性清溪政府广场砍人。
对于这种没有目的没有目标的随机性伤人清溪政府广场砍人,这是最难防范的,因为这种人混迹在人群中,跟其他人并没有仇,也没有任何纠葛,但是却会突然间行凶,让人完全没有任何防备,所以这种情况才是最麻烦的,你根本没有任何防范的机会,随机挑选对象进行行凶,你怎么防范呢。
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路上被伤到的人才是最无辜的,而且警察果断的开枪对危险的犯罪分子进行制服,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这个处置方式非常的合理跟有效,没有拖泥带水而是果断的判断形势出手,对于这种危险非常高的嫌疑人,就是用这种方法才是最有效的。
回到犯罪嫌疑人这一变边,如果是工作生活不如意报复社会,那么这种人就应该严厉处罚,这种人才是最大的不安定的人,如果是精神有问题,那么家属要对这个事情拿出一个说法,至少在他精神不正常的时候送去进行专门的治疗而不是让这种人到处乱跑伤人,如果说是吸毒导致产生幻觉伤人,那么这个就更应该严厉打击,不过现实中一些过得不如意的人还有精神有问题的伤害无辜人的事件越来越多,需要引起警惕。
8月7日,吉林长春刘大妈(化名)在公园挖了200株桔梗,工作人员当场制止并要求留下,大妈情急之下挥刀抢夺,险些划伤作人员。
据了解,刘大妈前一天就因偷挖桔梗被工作人员制止,但考虑到是老人并未报警。
长春这家公园是供普通市民游玩观赏地方,桔梗是工作人员精心种植的,而不是野生没人管。
东北人都知道,桔梗既可以入药又可以做菜,所以大妈很早就盯上了这片桔梗。很多老一辈人年轻时受的苦太多了,平时能省则省,所以见到野外“没人管”东西不拿白不拿。
勤俭持家本应受到鼓励和尊敬,但刘大妈为了小家破坏大家的行为确实欠妥。这并不是小题大做,如果人人都学她,恐怕路边的路灯都被摘没了。更何况,公园为防治病虫害,经常给花花草草喷药,如果大妈误食,家属恐怕还会要求公园赔偿。
工作人员能够发现刘大妈偷挖桔梗并能积极制止,算是尽职尽责,但处置方法欠妥。
第一次发现老年人偷挖就应该喊来家属,一方面可以让家属约束老人行为,另一方面如果再出事也可以说清楚。
刘大妈之所以第二天还敢来挖,就是认为工作人员不敢拿老年人怎样,更何况她还认为东西是集体的可以随便拿。
所以,大妈才会认为有人“抢”她的劳动果实,挥刀反抗也是“自卫”。
贪小便宜吃大亏,倚老卖老让人嫌。
希望刘大妈家人能够好好劝劝她,如今是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所谓网开一面。如果工作人员报警,刘大妈肯定涉嫌盗窃和故意伤害罪,即使考虑年龄大不会被拘留和判刑,罚款也是肯定的。
当然,不罚款也可以,大妈既然身体健朗可以挖,那么应该罚她给公园补种1000棵桔梗,这样惩治效果也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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