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尘观咸阳持刀杀人案件,我来聊一聊。
“急救人员到场对受伤男子检查发现其已无生命体征”,意味着男子已经死亡咸阳持刀杀人案件。
媒体的视频报道中咸阳持刀杀人案件,外卖小哥杀人后,非常淡定,并没有逃离现场,甚至在原地吸烟等待。
究竟外卖小哥为何行凶,有说是因为差评,有说是因为取件发生纠纷,目前官方还没有进一步的通报咸阳持刀杀人案件。
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起凶杀案,有一名叫“周某”的男子遇害身亡咸阳持刀杀人案件。这个时候,我却在微博的评论里看到了很多声音。
有可怜外卖小哥的说:“我点外卖从不给差评,底层的生活,没有谁比谁更容易。”
人最基本的权力就是生命权,任何权利与生命权发生冲突的时候,都要退居其次。
人身安全应受到比人格利益、财产安全等更为优先的保护。
这是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但是我看到了如此多的人,完全忽视了一个生命的消逝,而去同情一个行凶者的生活艰难。
外卖小哥生活艰辛吗,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这个社会,普罗大众们,又有谁不艰辛呢?
办公室一族加班熬夜,各种脱发、抑郁、猝死;跑销售的磨破嘴皮,陪吃陪喝还被各种洗涮;清洁工早出晚归在车流中穿梭;烈日下砌砖、高空擦洗幕墙的工人;拼着命灭火救人的消防员;与亡命之徒周旋的缉毒警察;深入井下挖煤的矿工...
而且,很多危险程度高、劳动强度大的工作,收入还未必有外卖小哥收入高,甚至包括很多办公室一族。
所以不要总是以为自己站的很高,就摆出一副体恤弱者的姿态。大家都是靠劳动挣钱,没有谁比谁下贱,也没有谁比谁高尚。差异,无非就是劳动的价值回报率不一样。
既然是平等的,那么客户花钱购买了你的服务,你就应该按照服务规则来执行。
比如,你弄虚作假,该差评就要差评。并不是每个外卖小哥都那么纯情善良,人上一百,真的是形形色色。
只能说,现在谁都不容易,多一分理解宽容,大家一起共建和谐社会。
拿刀行凶故意杀人,这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这属于故意杀人罪,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至于要判刑几年?那就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处理:
第一,拿刀行凶故意杀人,情节一般,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拿刀行凶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三,拿刀行凶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对于这样的罪犯,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对于拿刀行凶,只有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那么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必须受到刑事追究。
男子妻子有了外遇,妻子情人被男子发现后,不仅不退出,反而威胁男子,让男子怀恨在心。
最终在仇恨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时,男子终于爆发,持匕首将妻子情人捅刺致死。
最终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经过这起案件发生在浙江金华,丈夫田某和妻子覃某结婚多年,但是两人的感情一直不太好,时不时会有一些争吵。在妻子覃某的心中,丈夫田某属于那种做事冲动、脾气不好、还比较小心眼的男人。
覃某因为生活琐事以及时不时爆发的争吵,想到了离婚,她跟田某提过离婚的事情,但是田某并不同意。
当婚姻生活中争吵出现并且变为常态的时候,往往就会发生感情危机,第三者也往往会趁虚而入。像很多影视剧作品以及现实例子一样,第三者马某闯入了妻子覃某的生活中来。
覃某一开始只是为了寻求感情的慰藉以及出轨的刺激感,却没有发觉这个第三者马某是一个非常难缠之人。自从覃某和马某在一起之后,马某就缠上了覃某,他时不时地会在丈夫田某不在的时候带走覃某。
事情发展到后来,覃某对于偷情的快感慢慢褪去,她内心深处也知道这样做对不起丈夫,对不起孩子,更对不起家庭。可是当她想要脱身之时,马某露出了真面目,他威胁覃某说,如果敢离开自己,就会杀掉她的丈夫和孩子。
当有一次丈夫田某发现了他们之间的苟且之事时,找到马某理论,谁知作为第三者的马某反而比丈夫田某更凶,直接拿着一把菜刀到他们家进行威胁,并且扬言要杀害他们的孩子。
田某非常害怕马某伤害孩子,所以内心深处对马某还是比较恐惧的,他也不敢激怒马某。只不过从这时候开始,他的仇恨就开始在内心深处积攒。
时间来到2019年10月10日,这天马某又将覃某带走,田某知晓后就驾车去到马某所在租房处寻找妻子,只不过到了那里之后发现房门紧闭。
晚上19时30分许,田某驾车返回途中,在某烤鱼店门口看到马某,积攒多日的仇恨在一刹那间爆发出来。他从车中拿出一把匕首,径直走到马某身边对其捅刺数刀。马某受伤之后挣脱逃跑,田某并未停止伤害行为,追上马某后又连续捅刺数刀。
最终,身中十几刀的马某倒在了血泊之中。看到马某倒下,田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而马某在被送医后,次日院方宣告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进入到检查审判阶段后,田某赔偿了马某家属5万元,取得了马某家属的谅解。法院综合各种因素,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田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罪该万死”的马某从法律层面来讲,马某“罪不至死”,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去剥夺他的生命。
从情理层面来讲,马某也算是“死得其所”,一个第三者,竟然如此猖狂,让大部分人觉得田某算是“为民除害”了。
虽然出轨这种事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但是作为第三者的马某,他好像表现得自己像是覃某的丈夫一样,那些肆无忌惮的行为,我想绝大部分男人都忍受不了。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马某涉足他人婚姻,并没有违法。可是那些威胁的言论,以及提刀上门的行为,都有涉嫌违法,只不过无论是覃某还是田某,都没有选择报警处理。
从道德层面上来讲,马某真的是没有摆正自己的“身位”,本身自己的行为就违反了伦理道德,本身自己就是理亏的那一方,却依然不知自醒,直到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田某赔偿给马某家属5万元就取得了马某家属的谅解,由此可见马某在其家属面前也就那样,甚至早已成为一个“累赘”,所以5万元就够了。
任何人的忍耐都是有限的,即使是欺负人也不要超过某个度,否则当老实人爆发的时候,恶人恐怕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引火烧身”的覃某马某死了,田某被判无期徒刑,和这两个男人都有联系的覃某貌似安然无恙,但是她却让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父亲,她也成为了杀人犯的妻子,甚至成为整个案件的“导火索”。
诚然,她和丈夫田某的感情不好,即使他认为田某身上有很多缺点,甚至于她曾经的确提出过离婚。但是这一切并不能成为她出轨的理由,她对于婚姻和家庭没有做到真正的忠诚。
说句不好听的话,即使出轨你也好歹找个正常理智点的人啊?偏偏沾惹上马某这样极端又自私的人,最终间接害了所有人。
并非有意吐槽覃某,不过整个事情总结下来,覃某就是最初的源头,如果没有她的出轨,后边的事情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自古红颜多祸水”这话用在覃某身上可能有点过分,可是“妻贤夫祸少”用在她身上还是比较贴切的。她害了马某,她更害了丈夫田某,她同时也害了自己。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我想她应该会守住自己的底线。
“冲动懦弱”的田某说田某懦弱,可能不少人觉得都提刀杀人了,怎么会是懦弱呢?不过这不叫勇敢,也不能洗刷他身上懦弱的本质,因为从一开始他懦弱的本质就表现无遗。
面对马某的威胁和挑衅,一开始他就没有做出有效的“反击”,唯一做的就是积攒仇恨。最终提刀杀人,不是血性,而是不理智的表现。
我说他懦弱主要指的是他和妻子覃某之间,既然自己和妻子已经没有感情,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闹的,这日子还有必要将就下去吗?勉强维持的婚姻,实在没有幸福可言。
但是面对妻子覃某提出的离婚请求,他拒绝了,这就是他懦弱的表现。大丈夫何患无妻,难道你离了覃某就活不了了吗?难道你的世界没有覃某这个地球就不转了吗?
这下好了,为了一个不值得的女人把自己送进监狱,真的值得吗?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田某走到如今的地步,不仅仅是因为妻子覃某的被判,也不仅仅是因为马某的嚣张跋扈,更多的是自身性格的问题。
许多人看到判决结果后,认为对田某的量刑过重。这样的看法无非就是个人心理在左右个人情绪而已,法律就是法律,成年人的一切行为都要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
田某原本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只不过从他拿起匕首那一刻起,他的角色就发生了转变,从一个受害者演变成犯罪者。即使事出有因,他依然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法不容情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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