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警官,全名任长春。他作为周乙的助手、最后被周乙设计由顾秋妍执行消灭。消灭他的原因是:他认出女地下党员孙悦剑是周乙的“表姐”,后孙悦剑被捕,如果任警官向上级汇报周乙和孙悦剑之间有联系,那么周乙必然暴露。为解决后患,周乙选择除掉他。
要理解任警官的死,先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1.家境一般 聪明优秀 工作认真负责
任警官第一次到特务科报到,周乙说你就是那个警校高材生。提起不抽烟,他解释说家里买不起,但买不起烟不代表赤贫。他表示父母是农民,勒紧裤腰带供他读书。这说明家境一般,但不太差,要不别说勒紧,就是勒折裤腰带也供不起。周乙回忆起第一次与他见面,表示看出他很聪明。实际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是任警官坚持搜查孙悦剑,使得她当时差点暴露,还是周乙出面解围,可见他对待工作非常认真。
2.本性善良 思想简单
在第一次枪毙犯人后,任警官陷入痛苦,周乙安慰他要学会遗忘从而原谅自己。但哪怕在特务科这种地方浸染了六年之后,任警官在跟周乙聊心里话的时候还是认为自己干的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他本性善良,有基本的善恶观。周乙第一次面试他的时候,问他有没有信仰。他说没想过,当警察就为了让家里不受欺负。周乙表示他通过了,可见他简单的思想是周乙能接受的,周乙怕想法多的,思想复杂的。
3.对周乙信任、崇拜 把周乙当大哥
周乙对他的恩惠以及温润的人格,使得任警官在警察厅只信任周乙。这也是周乙最后能对他消灭成功的原因。
那么周乙除掉这样的一个任警官到底对不对呢?
1.任警官被消灭的结局不冤
剧集一开始就演出了任警官枪毙犯人的片段,他手上是有血的。之后的六年,用任警官自己的话说,干得是伤天害理的事。从这方面来讲,这个结局对他来说是不冤枉的。
这也是剧集仁慈的地方。
2.就事件本身而言他是无辜的
但就孙悦剑被捕,周乙担心自己暴露这件事本身来说。任警官是一点主观恶意也没有的,他之前向周乙报告见到了“表姐”孙悦剑也是一番好意。而且孙悦剑的被捕,一直到周乙担心的恶果。他可以说毫不知情,他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周乙的事情。
3.他本性善良,有争取的可能
决定杀任警官的时候,顾秋妍提出他跟别人不一样,可否争取。周乙回答是有50% 的可能,但这时候冒险就是幼稚,必须除掉。这个决策过程是非常无情的,甚至有人因为此决策逻辑说周乙不是好人。
4.消灭他违背了人情
任警官对周乙的感情是很深的,跟他说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话。他把周乙当大哥,把自己珍贵的日本刀送给周乙,周乙收下的时候他露出开心的笑容。周乙让他为自己办事,他表示能为周乙办私事是他的荣幸。对于一个这样对自己的人,采取暗杀的方式除掉他,我觉得确实是对周乙内心的一种极大煎熬。
总结
周乙信奉的是“留下的就是最好的”的原则。出于这个原则,他除掉任警官当然是对的。但是这件事无疑也使周乙在内心深深的谴责自己,甚至到了让他需要自我麻醉的地步。在他俩的最后一次对话中,周乙说了一句话:这都是命吧。其实他内心知道这样不对,但又必须做。只能把“命”搬出来,希望自己能解脱痛苦,原谅自己。还有一句,他说:我对自己的前途也很迷茫。是啊,做了这样的事,他还是那个原来的自己吗?他所追求的精神世界,还存在吗?这个问题可能真是说不清的,《悬崖》这部剧优秀之处在于把主角所遇到的困境大胆的还原,实际周乙这个角色面对的矛盾还不止于此,最后的牺牲可能对他真的是一种解脱吧。
我是雪上长留马行处,见字如见面。
从这一起事件来看,极有可能是一次仇杀。
括悉,涉案白人警察沙文与黑人弗洛尼德都曾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一家拉丁酒吧俱乐部当保安,两人共事达17年之久,虽然沙文是兼职的,弗洛尼德是全职的,但要说两人不认识是不可能的。
弗洛尼德根本算不上什么罪犯,只是涉嫌使用20美元假纸币购物,店主报警后来了4名警察,虽然开始弗洛尼德有所反抗,但4名警察迅速将其制服并戴上手铐,在弗洛尼德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沙文还实施“跪脖锁喉”,明显是报复行为。
在弗洛伊德“我不能呼吸了”的求饶声和路人的劝解下,沙文仍跪压达8分46秒。作为一名警察,沙文肯定知道,一个正常人在锁喉状态下,5分钟必死无疑,显然,沙文的目的就是要置弗洛伊德于死地。
5月28日,沙文已被逮捕,检察院以三级谋杀罪起诉他,另三名警察也被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开除,事实证明,沙文的谋杀罪是成立的,最终会被判一级谋杀、二级谋杀、还是三级谋杀,这要看法医对死者的最终鉴定结果以及检查院是否能拿到他们之间有过节的证据。
我认为,这次事件只是他们个人之间的恩怨,还上升不到种族歧视的高度,由此引发美国22个州、33个城市的黑人反种族歧视的抗议示威活动,估计黑人组织另有诉求,不知各位认为如何呢。?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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