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典型的企业逼老员工自己辞职,结果玩栽了的案例尤可为。
某白酒老员工老王(化名)尤可为,因妻子患乳腺癌接受治疗,无人接送孩子,提出调岗,希望获得一个空闲点的岗位。结果某白酒公司故意把他调到高劳动强度的4号车间,想通过这种低劣的手段,逼老王辞职。
老王不服调配尤可为,去和董事长协商,结果发生争吵。公司紧接着以老王旷工为由,将老王辞退。老王不服,发起劳动仲裁,由此揭开了这个故事的大幕。
一、老王是谁?老王1971年生人,1990年参军入伍,1993年退役,1994年入职原安徽某白酒集团。2003年被调到某白酒酒业公司,任销售一职。2019年,老王提出“妻子患乳腺癌放化疗期间幼女无人接送”,希望调岗到公司旗下的污水处理站工作,并得到公司的调动介绍信。
但是污水处理站表示只接纳会开车的员工,老王因不会开车被拒之门外。不得已,老王申请调到东山窖泥车间,不想公司强行将其调到东山酒四车间。
二、某白酒酒业是什么来历?老王最初入职的是安徽某白酒集团,2002年白酒集团以持股51%,组建了安徽某白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安徽某白酒集团完成改革,国有资产退出。原公司包括职工,全部由某白酒酒业接手,某白酒从国企彻底变成一家民企。
三、老王和某白酒酒业发生了什么事?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审、二审的判决书看,故事还是相当精彩的。
2019年10月13日周日,老王正式被调到东山酒四车间工作。一天工作下来,老王发现4号车间繁重的体力劳动,自己48岁的身体已完全吃不消。当晚,老王打电话给车间主管老刘,申请第二天请假。
哪知老王之后接连几天都没有到车间上班,10月17日周四某白酒酒业以老王严重旷工3天为由,将老王开除。
老王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某白酒酒业支付赔偿金116150元及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周六加班工资18000元。
2020年5月26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某白酒酒业应向老王支付赔偿金116150元,驳回加班工资要求。(加班费问题,汪Sir猜测是因为过了一年的仲裁有效期)
四、某白酒酒业不服判决事后某白酒酒业不服判决,聘请了2位专业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老王则在街道居委会的帮助下,上庭答辩。某白酒酒业认为,公司依公司制度《员工违反厂规厂纪处罚管理规定》开除老王,不属于违法辞退员工,不需要向老王支付赔偿金116150元。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员工无故旷工,公司可以开除员工,但是公司要提供员工旷工的证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某白酒酒业提出,老王10月14-16日连续旷工3天,在10月17日开除了老王。但是老王10月13日晚上已经向车间主管请了10月14日的假,这里是有通话记录作证的。
也就是说,10月14日,老王并不是旷工,而是请假。就算15日、16日旷工成立,并未达到旷工3天,公司开除老王的理由就无法成立。
同时车间主管老刘称时间太久,记不起当时具体的对话内容,并没有坚决否认老王没有请假。基于疑点利益归于劳动者,法院裁决某白酒酒业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因支付赔偿金。
不过这次法院对赔偿金金额做了新的计算,认为工作年限应该按17年计算,因为老王之前在某白酒集团的工龄之前已经有了赔偿。此外工资基数调整为2323元。最终赔偿金=2×2323×17=78982元。
五、老王消失的3天去了哪?一审判决下来,老王的赔偿少了,某白酒还是要赔偿,双方都不服,都提起了上诉。老王提出赔偿金过少,工资基数应该按3525元。某白酒酒业提出开除老王是合法的,老王只是口头请假,并未提出书面申请。
案件先由辞退是否合法展开,如果合法就没有赔偿金一事了。某白酒酒业认为14日的假,老王没有提交书面申请,不能认定为请假。
闹到这一步,老王终于说出消失的那3天他去了哪。
老王称请假的这三天,并不是在家带娃,而是去了公司总部,与某白酒酒业公司领导协商工作调岗问题。14日老王在工会主席老周办公室协商,15、16日在董事长办公室协商,期间还因调岗事宜与董事长发生争吵。所以这3天,他不能算旷工,而是为了工作岗位,在总部协商。
但是某白酒酒业矢口否认,并拿出总部门禁记录,作为证据,称老王从未来过总部。法院认为,门禁记录并不能作为证明老王没去总部的证据,因为总部存在多个入口,门禁入口并不是唯一入口。
最后因为证据不足,法院驳回某白酒酒业申请的撤销一审判决的要求。同时法院认为,在劳动仲裁时认定的工资基数为2323元,一审时老王并未提出异议,故二审依旧维持原判,不予更改。
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某白酒酒业需要老王支付78982元赔偿金。
总结2021年4月6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宣判某白酒违法辞退26年老员工,应支付赔偿金78982元。虽然赔偿金有点少,但是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一审、二审,都是公证的。
从仲裁庭、一审、二审,员工老王以一人之力,力敌某白酒聘请的2位专业律师,最终获得胜诉。为我们广大劳动者做了表率,老王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愿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正义就会眷顾我们。不管企业做得多大,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应引起以下几点注意:
劳动仲裁有效期,为劳动者知道自己权益受侵害时的一年内。比如今天的加班费公司不给,过了3年再去要,就过了有效期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公司单方面制作就有效的。需要公示,通过全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大会讨论,签字同意才有效。本案仲裁时,仲裁庭就是以《员工违反厂规厂纪处罚管理规定》是无效制度,认定某白酒酒业属于违法开除员工。因辞退、降薪、工作年限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公司负举证责任。大部分证据只用公司负责举证,如果举不出来,疑点利益归于劳动者。学会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宁愿多主张,也别主张少了,判了之后说少了,就没办法了。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大家可以看我这篇文章《补偿金和赔偿金
》。作为劳动者,不要轻易妥协,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时候,就拿起来,不是说大公司就可以横着走,在中国得讲法律。大家如果对这个案件感兴趣,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案号为(2020)皖0604民初1393号、(2021)皖06民终170号,两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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