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改革是明朝和中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改革内容一条鞭法。
张居正的改革一条鞭法,又以一条鞭法对后世的影响最为重大。所谓一条鞭法,其目的在于就是简化税制、公平税负。自嘉靖初年始,条鞭之法在不同的地区、以不同的形式试行,到张居正改革时才得以在全国普遍推行,反映了这项政策实施的难度和实行的客观必然性。
一条鞭法的基本内容,《明史·食货志二》有简要阐述:“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意思是把一部分赋役计入田亩,合并诸项杂役,条编征收。一条鞭法有利于消除征税中的不合理现象一条鞭法;赋役征解由民办改为官办,简化了手续,减少了地方官吏渔利百姓的行为;赋税由来原来征收实物和力役形式改为征收白银的形式,标志着白银货币化的完成,反映了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张居正清丈田亩和推行一条鞭法卓有成效,挽救了明廷的财政危机。万历十年(1582年)时,“府库充溢”,“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积金四百余万”,成为正德以来国家财政最好的时期[1]。一条鞭法不仅解决了困扰政府的赋役不均、百姓苦于科则、中央财政征解困难的问题,也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打开了新局面。简化税制、公平税负、摊丁入亩等基本原则确定了此后中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著名经济史学家梁方仲先生高度评价了一条鞭法的历史意义,他说:“从公元十六世纪,我国明代嘉靖万历间开始施行的一条鞭法,为田赋史上一绝大枢纽。它的设立,可以说是现代田赋制度的开始……从此便形成了近代以至现代田赋制度上主要的结构”。
[1] 《明史纪事本末》卷61。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推行的,这条税收制度的推行,对我国的税收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条鞭法”推行的背景
通俗来说,在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之前,大明王朝一直推行的是老百姓生产什么就交什么的税收制度,比如说种粮食的交粮食,种水果的交水果,打渔的交鱼......
但这样的税收制度漏洞实在太大,因为这没有一个统一的衡算标准,这就给中间负责收税的那帮人提供了极大贪污便利,比如说种粮食的交粮食,他们可以说粮食质量不好,十斤只能算九斤;种棉花的交棉花,他们可以说棉花成色不好,十五斤只能算十斤......质量好坏的评定标准完全掌握在官员手中,而明代在历朝历代当中是出了名的工资低,老百姓多交的部分就成为了各级贪官污吏的外快。
长此以往,国家捞不到任何好处,而老百姓的负担也得不到减轻,白白便宜了中间那帮人。
实际上,这样的税收制度,不仅对老百姓无益,对官员来说也是没有好处的,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东西收得一大堆,却很少有银子,这就导致了国库存银长期不足,从而还影响到了官员们的工资发放,甚至还出现了发工资发一部分银子,再发一部分物资的现象,但是所发放的物资未必就是官员们所需要的,因此也极大地影响了官员们的生活水平。
在原先的税收制度于国、于官、于百姓都不利的情况下,改革就势在必行。
“一条鞭法”的内容
张居正正是看到了这样的弊端,因此他决定改革,所以才推行了一条鞭法,关于“一条鞭法”的内容,具体来说,就是不管老百姓生产的是什么,交税的时候全部都按一定的比率折算成银两交给国家。
这看似简单的一个政策,但是对国家、官员和百姓来说都是极大的便利,国家收到的是真金白银;对老百姓来说,虽然税赋不减,但也不至于反复受到无良官员们的折腾,说交多少就交多少;对官员们来说也是,国库银子充盈了,工资就得到了保障。
“一条鞭法”的影响
“一条鞭法”虽然简单,但却是一项具有极高政治智慧的税收制度,它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它的推行极大地提高了明朝的税收质量,对国家、官员、百姓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对我国的税收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我国税赋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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