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天方夜潭
你说的死刑犯有姓有名毛福梅,被枪决后死而复生,我没看到这件事的报道。你说的我只当你编的故事,让别人听,吸引眼球,吸粉的妙招。我本不想回答,但又想谬传不能再传下去,还是答下吧。
罪犯判了死刑毛福梅,结朿他的生命,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做好执行死刑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法院会有完整的方案,周密的组织,不仅法院以主要精力甚至全力以赴,而且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可能公安机关也要派出警力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现场指挥执行的法官毛福梅,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这个验明正身不是走过场,旁边有检察官现场监督。难道说从天上飞来个人冒名顶替,演一出现代版狸猫換太子一场大戏,好象不可能。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进行。据说死刑犯身后开枪的法警,离死刑犯距离很近,专往死刑犯的后脑勺或心脏射击,都是致命要害处,一枪鸣乎。连挣扎都不可能,还能活了,岂不怪哉?
如果法警枪法不准或心理紧张,一颗子弹打偏飞了,是有可能的。枪手不会只安排一人。现场指挥法官,还会指挥候补枪手继续向死刑犯身上开枪。开完枪,现场的人立即撤走吗?不可能。
还要由法医或医院有资质的医生,现场指挥法官,临场检察官共同验尸,对死刑犯最后确死无疑,无生还可能,抱着对法律认真负责,对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一一签名。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的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难道冒着犯罪弄虚作假,指挥法警不向死刑犯身上开枪,故意把死刑犯放了?否则的话,被枪决的死刑犯怎么还能活呢?枪决死刑犯不是演戏,变戏法,他被打死了,怎能还会活呢?死人变活人,打死我也不相信。
同时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舆论监督。难道他们也被蒙上了眼睛,来个假报道?
如果确有此事,那可是天下笑话。如果真有死刑犯枪决后又活的,怎么办?
把死刑犯抓住送看守所单独关押,仍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枪决。
对造成死刑犯枪决后死而复生的法院,检察院等相关责任人按渎职追责,轻者按渎职行为受行政处分,构成渎职罪的依法判刑。
谢谢邀请。
其实,郭晶晶母亲范玉梅,媒体报道不多,但是在我的理解里,她是一位识大体的女性,节俭朴素的女性以及拥有优秀家风的女性。
1,郭晶晶大婚没有头等舱和主桌的“识大体”
郭晶晶和霍启刚大婚,霍家在香港席开360桌,世界各国政要纷纷到场祝贺,约旦王子,赌王之家。。。香港媒体为了表明郭晶晶“没地位” 说霍家安排了经济舱,郭晶晶父母没有坐主桌,也没有上台致辞。
换了一般的小市民丈母娘,估计直接闹翻天了。可是郭晶晶母亲范玉梅,低调内敛,一句抱怨的话也没有。
范玉梅女士是相当识大体的,她会体谅霍家的背景,也会体谅郭晶晶怎样在一段豪门婚姻里好好的开头。
2,节俭朴素的过自己的日子
郭晶晶被叫做豪门清流,因为她的日常消费和普通人无异。
但是范玉梅女士也是这么做的。郭晶晶婚后,她还被拍到菜场买菜,讨价还价。有人说奥运冠军的母亲还要这样吗?但其实这种品质恰恰很珍贵,吃得起贵的,也能hold住最平凡的。
想想某位炫吃龙虾的女士,我大壳给我买的,半个月工资没了。是多么的凡尔赛?
3,指引郭晶晶的人生道路上,一路的家风优秀
郭晶晶5岁练习跳水,一开始自身条件不是很好,需要妈妈帮她压膝盖。运动员生涯的起伏,辛酸,伤痛。。。每一步都有范女士的功劳陪她走过来。
和霍少这么多年修成正果,一开始面对的舆论压力,也有范玉梅女士的正确引导。难能可贵的是,郭妈妈从来没有高调过一次,仿佛一位寻常的母亲而已。
父母是子女第一任老师,这句话真的对。我们的晶晶女神如此出色,一直是郭妈妈方方面面的榜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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