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原名为公孙鞅,因是卫国人,也叫卫鞅卫鞅变法。后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在商地称商君,所以又称商鞅。
商鞅崇尚法家学派,喜刑名法术之学卫鞅变法。学成后,曾于魏国任小吏不得重用。后商鞅至秦国游说秦孝公,主张变法图强。
孝公嬴渠梁继位前,秦国经历了几代争夺国君之位的动荡,国力大为消弱卫鞅变法。孝公继位后,外有魏国的压迫,内有旧贵族的纷争。
秦孝公颁布求贤令,急于富国强兵应对危局,商鞅的强国之术说服了他。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变法。
商鞅的新法,触犯了守旧派贵族的利益,但秦孝公全力的支持了他。公孙贾,是太子嬴驷(秦惠文王)的老师,因纵容太子犯法,而被商鞅施以黥刑。
公子嬴虔因触犯新法,被商鞅处以劓刑挖去鼻梁,随后闭门八年不出。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用严刑峻法打击旧势力,推动新法的施行。
秦孝公病逝后,太子嬴泗即位,是为秦惠文王。守旧势力反扑诬告商鞅谋反,商鞅终被车裂而死,灭全家。但秦国的新法保留了下来,为秦国的富强,最终灭六国一统天下,奠定了基础。
就如秦国变法离不开商鞅一样,韩国变法也离不开一个人,他就是申不害。
申不害,原来是郑国人,郑国被韩国灭了后,他便成为了韩国人,是战国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当时在位的韩昭侯任用申不害进行变法,史称“申不害变法”。
申不害主要在韩国进行了以下变法。
一、 加强国君专制统治
当申不害在韩昭侯的支持下,向诸位大臣表明要在韩国进行变法,这首先遭到了贵族侠氏、公厘氏和段氏的极力反对。申不害办事雷厉风行,借抓这三个家族族长之际,把三大家族的财富充实国库,并趁机收回了他们这些旧贵族的特权。
收钱、收权,这一系列的动作完成之后,韩国的政治局面焕然一新,权利都回归到国君一人手中,国家实力也随之增强。
二、普及“术”治
“术”在这里的意思是国君对臣下的统治方法,包括委任、监督和考核等。
其实可以这样简单理解,把国家比作一家公司,所以咱们拿“公司招人”来举例:
一个公司要招聘人才,首先考察他是否符合公司提出的任职要求,然后看对公司是否忠诚,在工作中是否勤恳,是否满足了公司的岗位职责要求,然后再根据这个人的工作表现再进行提拔或清退。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
有功劳就有赏赐,有能力就能升官,由此可见,“术”治大大提高了国家运行机制的行政效率和整体人才水平。
在“术”运行的过程中,申不害还强调,国家要暗中运用,而不让臣下知道。但是在没有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君能用权术对付臣下,反过来臣下亦然。
总之,申不害对于“术”的提出和施行,对于当时官员的考核任免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和积极意义。
三、整顿军队
申不害拿到韩昭侯授予的军权后,对军队开始了大刀阔斧地改革。
首先他将贵族的私军“收归国有”,而后将他们与现有国家的军队进行混编,最后统一对这整合之后的军队进行军事训练和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国家军队战斗力。
四、注重和鼓励生产力发展
申不害非常重视土地问题,他主张老百姓们多多地开荒种粮,毕竟农业才是国家根本。
他还借助韩国铁矿资源丰富的优势,重视民生产业,推动冶炼等手工业的发展,这直接造成了韩国日后发达的兵器制造业。
《战国策·韩策》中就有此记载:“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
结语
申不害变法也有一些弊端,比如“以君为本”的理念来治国,但韩昭侯一去世,韩国实力慢慢地回到了“解放前”,所以眼馋归眼馋,此变法并没有从根本上如“商鞅变法”般解决韩国内部问题,与之相比,其变法力度和覆盖范围还是比较小。
但这并不能泯灭申不害助韩国变法的积极意义,他做韩国丞相十五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运用“术”治加强了国君的专制统治,稳定了韩国政局,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军事战斗力,《史记》为此给予了他高度评价:“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所以,毫不夸张地说,韩国能在各诸侯国之间夹缝求生存,更跻身于战国七雄之列,申不害的功劳可谓居功至伟!
只是,“商鞅变法”没有了商鞅和秦孝公还是“商鞅变法”,“申不害变法”没有了申不害和韩昭侯却不再是“申不害变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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