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信息化社会,浙江杭州与四川安岳两地相距也有几千公里,发生了不尽相同的两个刑事案件,通过网络传遍了天下张灵甫杀妻案。
浙江杭州的是杀妻碎尸案张灵甫杀妻案。而四川安岳的是杀妻弃尸案。看来相同点都是把老婆给杀了。
现在的人们怎么了张灵甫杀妻案?不是有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说法,怎么能对在一块生活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的夫妻能下此狠手,人给活活杀死,还将碎尸万段,下得如此毒手,难道有多么大的深仇大恨?
这两个案子还处于搜集证据阶段,详细案情尚未明朗。
针对题主发问:“伴侣到底应该怎么选择”?本博认为既不可因噎废食,又不能草率行事。毕竟是案例中的事是极端的,并且也是少数。大多数人的婚姻还是幸福的。
现实社会中,唯独人的变化是难以琢磨的,也就是说是很难判断的。好人与坏人的转换就在一瞬间,谁也不知道Te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施使加害行为?
所以说,按照数学上有一说法或者定理叫大数法则。就是说绝大部分的夫妻关系还是正常的。千万不要将极端现象视为正常现象,社会上无数个家庭组成了我们所生活的和谐社会,使得人们安居乐业。对于市面上所产生的这种极个别现象,还是要辨证看待。(2020/07/28)
民国法律已公开明确一夫一妻制。只是自袁世凯开始就没有统一过,中央威德不立,北洋政府1915年颁布的所谓《民律草案.亲属编》当然无法落到实处,不仅之前的妾婢大量存在,新纳妾甚至娶两妻的“两头大“也层出不穷。
袁大总统都是一妻十妾。凭啥我不能纳妾?
换成蒋总司令也一样。正妻毛氏守祖坟,纳妾姚氏,再娶14岁的二房陈洁如。
然而,妾婢皆是身份低下者,不是强迫,就是明抢,或者买来的,实际地位等于奴隶。不管是法律层面还是传统思维,或者家庭背景,都远比不上正妻。尤其在老爷死后,有生育的妾婢还好一点,没有生育的妾婢多会被正妻驱逐乃至卖出去。
从具体身份来说,北洋所发布的民律不承认妾婢属于婚姻范畴,但明认妾婢的存在。而传统意识形态不承认妾婢拥有与妻的平等地位,所以妾婢权益无所保护,也因此,蒋总司令才能在1927年潇洒登报宣布与原配毛氏离婚,与姚陈解除同居关系。
1931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民法.亲属编》依旧不承认妾婢,因为正妻对应人是丈夫,妾的对应人是家长。而传统法律判例则称,妾非婚姻关系,而是家长的契约....。并又判例,正妻监督夫妾理属当然....。
所以,此时的民国法律已经在提及一夫一妻制度,比北洋法律公开允许妾婢进步一些。但依旧对纳妾行为表示默认。
1935年发生了著名的张灵甫杀妻案。
张灵甫最终在蒋夫人,张学良夫人等人干预下依旧逃脱了死刑,重要原因在于死者吴海兰并非张灵甫正妻,而是驻军广元娶的二房。虽然杀人也同样是重罪,但杀妾与杀妻对传统思维来说完全是两个概念。
可以坦率地说,就是这个案件令(城市)纳妾者大为减少。想来,张灵甫也为中国妇女的解放运动多少出了一把力。
正妻就是元配,也就是第一任老婆,是当家主母,地位很高。平妻,虽然也叫妻,但是地位类似于妾,只比妾高一点。
所谓平妻这一说法多出在商贾之家,像世家大族中时绝对不允许平妻出现的。若是平妻出现就乱了嫡庶尊卑,是家族败落的开始。古时候商人在多个地方置办产业做买卖,得找靠的住的人去管理,若说靠谱的就是自己的枕边人了,可是又不能让形同奴婢的小妾去管理,这个时候平妻就出现了,商人多娶一个妻子来帮助自己管理产业。
正妻、平妻虽说都带着妻字,但实际的地位是大大不同。古时候最讲嫡庶尊卑,只有第一任妻子可以被称为元配正妻,之后娶的都是妾,只是过的比较好一点的奴婢。而平妻虽说也是明媒正娶,但是和正妻还是差的远,也只是比妾室好一点。
首先只有正妻才是当家主母,掌握中馈,地位次于她的丈夫。平妻或许也有一定的管家权力但绝对及不上正妻。正妻在时所有妾室都要向正妻行礼,其中包括平妻,也要向正妻行礼。平妻也顶多是不用像妾室那样时刻侍奉正妻,在正室身边立规矩。即使是元配正妻死后,娶进来的正室也要向元配的排位行妾室礼,更何况平妻。
在正妻死后,平妻不能被扶正,他的丈夫会另外续弦娶以为正房夫人。正妻生的孩子是嫡子,平妻生的孩子也可以称为嫡子,但和正妻的孩子还是有区别的。
严格来说,所谓蒋系“军事集团”直到抗战胜利以后,全部正规军实行和完成“整编”才算真正形成,因为在此之前,要么是新军阀混战、要么是“合作抗日”(别跟联合抗日混为一谈),老蒋并未实现军政和军令的统一(八路军和新四军不计在内)。1946年整编工作完成后,授予番号的86个整编师(或军)至少在表面上,已必须服从南京“国防部”的调拨和指挥,可以视为一个军事集团了,其内部可框分为中央系、中央旁系和杂牌三大类。
所谓“中央系”,也就是从北伐时期的黄埔党军第1军发展起来的部队,北伐战争中发展较快,从1926年7月北伐开始时的三个师,到1927年9月已经扩充到九个师,遂分拆为第1军、第9军和第32军,分以何应钦、顾祝同和钱大钧为军长。这三军九师约20万人,是未来所有“中央系”部队的基本框架,然后就是不断的膨胀、拆分和新增番号,滚雪球一般壮大实力。
“中央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蒋“嫡系部队”,在58个整编师和28个未及整编的军中,其实真正的嫡系部队只有22个整编师和18个军,占比约为46.5%,我们熟知的五大主力当然尽在其中。嫡系自然也分派系,从大的系统来说,可以分为“土木系”和“非土木系”,土木系当然就是由陈诚控制的部队,比如整编第11师、整编第66师、第54军、第79军等等,由于陈诚是老蒋的头号红人,所以土木系的势力最大。
非土木系基本都是投靠何应钦来罩着的部队,但是又细分为大大小小若干派系,比较大的是胡宗南(比如整编第1师、整编第27师、第3军等)集团和汤恩伯集团(比如整编第85师、第13军等等),所以中央军最具实力的就是“陈胡汤”三大军事集团,因为胡宗南和汤恩伯实力扩大后,逐渐已经直接受命于老蒋,不完全依靠何应钦的照顾了。
另外还包括杜聿明的第5军系统(第5集团军为代表)、王耀武的第74军系统(第四方面军为代表)、郑洞国、卫立煌的远征军系统(新一军、新六军、第11和第20集团军为代表)、小蒋的青年军系统等等。这些小的系统也会出现了部队交叉隶属的情况,总之肯定有一个以上的靠山,否则那是混不下去的。比如阙汉骞第54军,既是土木系的基本部队,也曾经属于远征军作战序列。
所谓“中央旁系”,也可以称为老蒋的“半嫡系部队”,也就是在北伐时期、中原大战时期、抗战时期逐渐失去独立性、从而投靠老蒋的原杂牌军,这些部队经过黄埔系的改造和渗透,成为中央军的一部分。比如中原大战蒋军胜出时,全部70万军队中有30万都是此类部队,仅有40万人才是真正的嫡系。
北伐时期投靠的主要是闽军、浙军、孙传芳五省联军、张宗昌直鲁联军的一些部队,比如第74军的第57师,那就是原张宗昌的部队。中原大战期间投靠的主要有湘军、鄂军、豫军、陕军、西北军等等,而抗战期间被中央化的有粤军、黔军、东北军等等,所以到了解放战争时期,上述地方杂牌军已经没有了军事领袖,失去了地方军队的独立性,依附中央军嫡系而存在,此类部队大约有20多个整编师(或军)。
比如粤系的余汉谋部队,基本可以视为半嫡系部队,其所属的第64军、第65军在1948年转隶给黄百韬的第七兵团,虽然所部官兵仍以粤系为主,但是考虑到黄兵团的派系属性、以及上述两个军服从命令的情况,确实可以划入中央军旁系了。再比如派到东北的第49军、第53军,原来都是东北军部队,后期已经基本“中央化”了。
举几个大家不太熟悉的例子,整编第15师原来是豫军、整编第17师原来是陕军、整编第28师是原来的湘军,这些地方军的军事领袖们,比如刘镇华、杨虎城、何键等,要么被解除了兵权,要么完全投靠了老蒋,所以部队也就交出来了,高级军官均由南京方面任命,中下级军官保留自己的属性。
所谓“杂牌军,就是”经过抗日战争时期的削弱、打压和吞并,到1946年整编时仍然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地方派系军队,其显著标志在于,有自己的军事集团领袖、军队人事不完全服从从南京“国防部”的任命,自成一体有小圈子。包括李宗仁白崇禧的桂系(整编第7师、整编第48师、第46军等部)、阎锡山的晋军(第34军、第61军等部)、川军(这就比较杂乱了,比如整编第20师)。
势力较小但是仍然保持独立性的还有西北“马家军”,比如整编第81师和整编第82师,云南龙云和卢汉的滇军,比如第60军和第93军等部;傅作义从晋绥军中分化出来的“绥远系部队”,比如第35军;陕西邓宝珊的一部、原盛世才军队被改编的一部等等,除此以外,还有若干地方杂牌军组建的骑兵军、暂编军等等,比如新疆的骑兵第5军和傅作义的暂编第3军等等。
可以说,老蒋的这个“军事集团”那真是派系横生五花八门呐,由于对中央军旁系、杂牌军队不那么放心,所以蒋军在各个战略区基本都是三类部队的“混搭制”,以中央军嫡系为骨干,同时也遂行监视旁系和杂牌的任务。我们以杜聿明较早带到东北的九个军为例,它们当时均隶属于东北行辕的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指挥。
中央军嫡系部队:新一军、新六军、第13军、第52军、第71军,中央军旁系部队:第49军、第53军,杂牌的滇军:第60军和第93军,杜聿明基本是以中央军嫡系的五个军为作战主力,以中央军旁系的两个军担负交通线掩护和纵深预备队,以杂牌的两个军为后方守备部队。所以蒋军在每次战役的排兵布阵时,都要考虑这些杂七杂八的派系关系,极大影响了作战效能。
及至三大战役期间,蒋军的中央军嫡系部队基本在东北、华东和西北就歼以后,中央军旁系和杂牌军就放羊了,那么这个所谓的军事集团的覆灭,也就是时间问题了,其中起义和投诚的,大多为中央军旁系和杂牌军部队,这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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