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主要注意一个问题,即该离婚判决的作出法院所在国与我国是否有相关的条约或司法协助协定白百何首发声承认离婚。如果有,则以该条约或协定所规定的方式处理。如果没有,则要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办理。
  

以上问题较有普遍性白百何首发声承认离婚。客观地说,涉外离婚案件所涉及的细小问题要比国内案件多很多,而往往让案件进展不顺利的就是出在这一点、那一点的小问题上。涉外离婚其实并不比国内离婚要困难和复杂多少,只是程序上要繁索一点,多数情况下案件本身并不难。有关立案方面的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全,个人的感受是,立案前要尽可能熟悉各国的私法,只要能顺利把立好案,就成功了大半。
  

1白百何首发声承认离婚。围绕委托人的权益出发,选择管辖法院。是选择国内起诉,还是国外法院起诉。这要求对各国法律有一定程度精确地掌握。

2。作好公白百何首发声承认离婚、认证手续。最好在国外有合作伙伴,以节省委托人办理案件的时间和金钱。

3。培养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白百何首发声承认离婚,适应办案的需要。
  由于涉外案件当事人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度,这就要求有一个外语人才加盟的的婚姻律师团队。

4。要了解各国的生活习惯以及思维方式。由于当事人来自国度不同,在谈判时,需要注意当事人所处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思维定式。

在立案时,如果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申请人应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外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原告为申请人的,人民法院应责令其提交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同时应由申请人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被告为申请人,提交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公证、认证有困难的,如能提交外国法院的应诉通知或出庭传票的,可推定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为真实和已经生效。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民法系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及财产关系。自然人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单位,做为自然人的最为基本的关系之一即为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产生为自然人之间建立起夫妻关系,从而给予夫妻关系产生诸多权利和义务。各国无不把婚姻的缔结与终止作为民法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范畴。
  自然人既然因婚姻关系成为夫妻双方,也因离婚而结束双方的婚姻状态,从而将双方的婚姻状态恢复到缔结婚姻之前,为各自重新缔结新的婚姻做好准备。

现今的社会早已结束了封闭自固、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人在世界各国进行着快速的流动、迁徙,从而也为不同国籍人之间缔结婚姻状态创造了条件。
  不仅是不同国籍人的婚姻缔结成为可能,同一国人在异国生活并缔结婚姻也很正常。同样,在国籍以外的国家夫妻双方通过司法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状态也成为经常出现的法律现象。

由于婚姻关系是一种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婚姻关系的产生、存在、和终止和自然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密切相关,同时婚姻关系的产生、存在、和终止一般也不会对原居住国的司法管辖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一般承认在国外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各国一般也对在国外解除婚姻关系采取宽泛认同的司法态度,在不违背本国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均予以认可,只不过认可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