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要说清楚为什么会选择一个 选举人团制度 来选举总统,又是一篇论文的长度。简单的说,当年(近200年前),一人一票选举做不到美国选举人制度是怎么回事;由州长投票被否决,只剩下由国会议员投票,或选举人团这两个方式二选一。最后,认为选举人团制度,比国会议员选更加贴近民意,也相对减少国会议员对总统的箝制。而且,当时两党政治还没有成形,总统、副总统未必是同一党的。
美国现行的总统选举制度就是这个:选举人团制度美国选举人制度是怎么回事。
选民投票的时候,表面上投的是政党提名(也有少数独立候选人)的候选人,而实际上选出来的是各选区的选举人代表美国选举人制度是怎么回事。
虽然大选投票当天,基本就知道谁拿了多少票,但,全国得票最多的不一定当选,而是要去算全美50州+华盛顿特区的 选举人票 候选人拿了多少。谁超过270张,谁当选。
这就是为什么2016年希拉里赢了特朗普300万票,但却在选举人票上,反输给特朗普,而落败!
因为,各州选人票的算法,不是一人一票总数均分,而是赢者全拿,即使总票数只赢一票(除了两个州外)。
赢著全拿的制度,造成了在很多州的小胜,比在几个大州的狂胜,更有机会赢得总统宝座,因为选举人票的积少成多。
而这个538张选举人票,就是按照全美国各州联邦众议员席次+联邦参议员席次的总数出来的。
例如全美最大的加州有54张选举人票,就是因为加州人口多,有52席联邦众议员,2席联邦参议员,而最小的德拉瓦州,只有1席联邦众议员,2席联邦参议员,所以德拉瓦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众议员席次依照人口算,最少一州一席,联邦参议员每州两席,不管大小州)
当大选投票完成以后,这些选举人团的代表,也就是 选举人团,要在12月的某一天,去州政府完成投票,投给自己承诺代表的政党(或独立)候选人,然后各州统计选举人票的票数,按照各州的规定,将该州的选举人票数,报给国会。再由国会去统计各州的选举人票数,然后宣告谁当选总统、副总统。
当然,大多数都在选举当天晚上,或是一两天之后,媒体都算出来了票数,但回想一下100多年前,没有网路、甚至没有电话的时代,选举结果是无法立刻得知的。
选举人代表 当选以后会不会反悔?背信?的确有,但很少,也还没有发生过因为选举人背信而改变结果的。
选举人团制度好不好?
这是争论多年的各有利弊。
因为,如果一人一票,那总统候选人基本只要在加州、德州、纽约州、佛罗里达州等几个大州竞选就够了!那些小州根本就无关紧要了!
选举人团的制度,让小州,主要是数个或多个中小州能成为关键州,真正决定胜负的地方,不会只是那几个大州。
至于底下那些胡说八道有钱人控制选举,这就不值得一驳了!
美国总统大选中计算候选人所得的票得分两种:选举人票与普选票。
普选票就是所谓的一人一票,选举人票则是按州分配的。
以特朗普与希拉里2016年11月揭晓的总统大选为例:
在选举人票上:特朗普获得306张选举人票大胜希拉里所得232张选举人票。
在普选票上:希拉里获得59814018张普选票小胜川普所得59611678张普选票。
希拉里在普选票上虽小胜特朗普约200万张普选票(考虑到美国的人口基数不能算赢得多),但却导致了其选举人票上的大输,而输掉了大选。
也就是说,在美国的总统大选中,普选票的多少并不能最后直接决定总统的归属。普选票还必须再折算为选举人票才能最终确定总统宝座花落谁家。
整个联邦合计有538张选举人票,其构成方式如下:
50个州不论人口多少,每个州都有2张固定选票,首都华盛顿特区则有3票,即为103张票。余下435张票按每州的人口数分配,人口越多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也越多。不过相对来说,人口小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比例高于大州。这种设计方式,主要是为了平衡州权,使得大小州在联邦中的权利取得相对的平等。
以希拉里赢得普选惨败于大选为例。
她赢的普选票可以说基本上都集中在人口第一大州加州。以60%多比30%多领先了川普足足28.3%。所赢得的这28%的加州普选票就相当于200多万张。但问题是加州的普选票分配制度是“赢家”通吃制度,希拉里在加州哪怕只赢了1万张,其效果也与赢200万张没有任何区别。
也就是说,希拉里在其他州所得的普选票总体与特朗普是差不多的。
但问题是特朗普赢的十分“经济不浪费”:
他以多12万票拿下佛吉尼亚州,多7万票拿下宾夕法尼亚州,多2万7千票搞定威斯康星州,多1万2千票几乎仅仅0.3%的优势通吃密歇根。这四个州加起来仅比希拉里多出20万普选票,却赢得了这四个州总计的75张选举人票。这一来一去,两者就相差了150张选举人票。而希拉里最后输的是70多张选举人票。
因此虽然希拉里拿下了最大票仓加利福尼亚州的55张选举人票,但在3个关键州——
佛罗里达州(29张选举人票)丶俄亥俄州(18张选举人票)和宾夕法尼亚州(20张选举人票)都败给了特朗普。这三州本来按预计应是希拉里有望赢得的。所以人们说她流失了67张选举人票。
另外要注意,各州在选举人票的分配上,普遍采取了“赢家通吃”的制度,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采用众议员选区方式。这种方式的计算稍微复杂一些,在此不赘述。
除上述基本制度外,还有许多繁琐的特殊情况下的计算方式,在此也不一一赘述。
由此可见,美国的这种选举人团的设计制度保护了小州的权利,避免其声音直接被大州覆盖掉,使得小州的诉求也会成为重点争取的对象。其中包含了甚为科学的博弈智慧。
假如没有这种选举人票,美国也像一些第三世界的西式民主国家那样直接采取由普选票的简单多数决定的制度,那么随着一次一次的大选,大州的力量将越来越强势,小州的声音将会边缘化。这将最后导致各州强者恒强,弱者恒弱,发展会极度不平衡,从而必然使得美国逐步走向分裂。
由此可见,对于美式民主崇拜者,不可不深入学习其选举人团制度的设计初衷。不少国家天天议会打架而不能干事,归根结蒂就是其制度设计不合理所造成的。
政治制度的设计,其实是一项精密工程,有如飞机或汽车发动机的制造,其实是颇具技术含量的。若万一设计不慎,是极容易发动不起来乃至至爆炸的。与其如此,还不如从从普通柴油发动机开始,哪怕从只能拖动一部拖拉机开始,一步一步走向完善而来得切实可靠而实际。
所以,每个国家都得走自己的路,东施效颦是行不通的。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