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失败了,但是它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第一次实践尝试巴黎公社运动。

巴黎公社是巴黎工人在1871年3月18日革命后建立的无产阶级政权。世界历史上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巴黎公社运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尝试。

  巴黎公社开创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适合于建立社会主义而实现劳动解放的国家制度。
马克思认为,“公社以其审慎温和著称的措施,只能适合于被包围城市的情况。……它所采取的一些特殊措施只能表明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的发展方向” 。
  在给多梅拉·纽文胡斯的一封信中(1881年2月22日),他重申公社不过是“在特殊条件下的一个城市的起义,而且公社中的大多数人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者。”  尽管公社不是一次社会主义革命,但马克思仍强调指出它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 。
  在马克思看来,决不应把公社看作是教条主义的模式或未来革命政府的方案,公社是一个“高度灵活的政治形式,而一切旧有的政府形式在本质上都是压迫性的” 。
  列宁坚持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强调指出,公社以这种方式为“无产阶级专政”作了初步准备巴黎公社运动;这种专政,正如巴黎公社所表明的是一种能使大多数选民(如工人)对所有机构,包括强制性机构,实行前所未有的控制的国家,是一种最适合于建立社会主义而实现劳动解放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