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乌台诗案对于苏轼的文学生涯来说是好是坏?

就苏东坡的文学生涯来说,是好事乌台诗案。

所谓“乌台诗案”,那御史台诗案,又因其罪状为诗作,故名乌台诗案。

北宋神宗初乌台诗案,王安石推行新法,也称“熙宁新政”,而以司马光为首的官员则反对变法,苏轼因新法在某些地方损害了百姓利益对新法有些想法,虽未站在反对变法的立场,却为变法派所不容,其诗文中也多见谈论新法的语句。

宋神宗支持王安石全面推行新法的时候,苏轼人在四川眉山。王安石被皇帝授为参知政事,全权主持新法的施行,成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全面推行“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等等九项新法。公元1069年二月,苏轼启程返回开封,于途中收到到了一些新法的“反馈”,因所见者多为负面反映,因此在对新法保持了怀疑的态度。

苏轼返回开封,不过是对新法的施行有些不同看法,但在他向神宗皇帝上了四个奏折后,便被坐实了“反对派”的身份,其中除第二个《谏买浙灯状》被准许外,《议学校贡举状》、《上神宗皇帝书》、《再上神宗皇帝书》皆如石沉大海。

被变法派误认身份后,不久,谢景温便指控苏东坡在以官船运送其父苏洵灵柩回四川时,在船上贩卖私盐牟利,在诬告不果后,谢景温又上疏请皇帝将其安排至一小县城做判官。皇帝以为其与变法派矛盾不可调和,又实在爱惜其才华,遂将其迁出京城,至杭州做通判。离京后,苏轼辗转于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做地方官近十年。

苏轼做这几年地方官,政绩是非常卓著的。做通判时,他匡扶正义,为百姓称道,遂被拔擢于密州任太守。密州任上,苏轼同百姓一起经历了蝗灾,战胜饥荒,颇为自得,写下了《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此后,又调到徐州任太守,任中,徐州北五十里处黄河决堤,徐州城岌岌可危,苏东城挽了袖子亲自下场抗洪,歇息在抗洪棚子里,近月卓绝“苦战”后,终于抗住了这次洪灾,皇帝以其功绩,重赏于他,其功震动朝野。

此事引来变法派的关注,功劳太过惹眼,小人妒忌丛生。以御史台中丞李定、舒亶等人为首,自《苏子瞻学士钱塘集》中挑选出一些“诋毁”新法的诗词,罗织了“欺君犯上”、“讥讽大臣”、“诋毁圣上”、“反对皇上拔擢新人”、“乱取士之法”、“亏大忠之节”等近三十条罪状,将苏轼告到神宗皇帝跟前。

神宗震怒,着御史台详查此案。将苏轼自湖州抓回京城下狱,几乎定下斩刑。因苏轼方才高著,又有多方相保,神宗本人惜其才华,又有宋太祖赵匡胤不杀文臣的规矩在前,这才将其贬谪黄州,挂了个团练副使的官儿,并明令其“不得签书公事”。

当然,这里要提一下,王安石本人不曾参与此事,“乌台诗案”实为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借变法之机排除苏轼这个异己的。

春风十里桃花醉1:你好!

衷心的感谢你邀请我回答“谁的作品中记录了乌台诗案?”我以为自然、当然应该是你的作品中记录了乌台诗案啦!不然,你怎么可能想得起隔山隔水,通过今日头条网络平台问我这样一个好像很冷门的问题?你说呢?

你肯定比我清楚,乌台诗案发生于元丰二年(1079年),当时御史何正臣等人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随后又牵连出大量苏轼诗文为证。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据《汉书·薛宣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野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由此得名。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苏轼,自然要为他鸣冤乡屈,当然也想为苏东坡翻案、洗清罪过。既然如此,我好心提醒你、好意关照你,不利于帮助苏东坡洗清冤案的内容千万不要记述。

请你千万千万要记住,不要弄错掉呢哟?苏轼好福气啊,隔着多少代人,还有你愿意帮他力挺……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苏东坡的命运与李白何其相似,才华卓绝,屡不得志。而苏东坡的命运比李白更惨,有心报国,无力回天,最后连自己的小命都差点不保,这才是真正的“斯人独憔悴!”

乌台诗案:乌台诗案对于苏轼的文学生涯来说是好是坏?

在“乌台诗案”差点要了苏东坡命的那首诗,是他的《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其二》,诗曰:“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这首诗大约写在1078年或1079年之间,苏东坡时任湖州太守,当时,杭州秀才王复张医于乡间,悬壶济世,救苦百姓,享誉一方,苏东坡大概在杭州任职时结识王复,遂成好友,王复家有两株百年桧树,树干笔直,直入云霄,就连根都是直的,苏东坡此诗赞扬了刚正不阿、光明磊落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