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请,其实题目是有问题的,韩非理论厉害不错,可是并不代表他就比李斯厉害李斯是怎么死的。理论厉害的韩非并不代表,奸诈和狡猾也高于李斯,在政治上有作为的多数是厚黑学集大成者。
一个人的厉害除了理论李斯是怎么死的,还要有出色的思辨能力,而韩非患有严重的口吃,在当时社会现实下,这对他很不利,除此之外,韩非的情商也不是很高。
韩非从韩国到秦国,秦始皇费了很大的劲,根据司马迁的说法: “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是怎么死的!’李斯曰:‘此韩非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
什么人能让秦王愿意陪着去死,韩非是也,未见其人,只看其书,就发出了如此感慨,同时做出了行动,“急攻韩国”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韩非。
秦国从商鞅变法后遵从法制,这个法制一定是能顺应秦国现实的法制,而韩非的所讲的法到底适合不适合秦国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韩非子 五蠹》中是五类这样的人:学者(战国末期的儒家);言谈者(纵横家);带剑者(游侠);患御者(依附贵族私门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工商之民。
除了这个,还有防八奸:1、同床;2、在旁;3、父兄;4、养殃;5、民萌;6、流行;7、威强;8、四方。
刚入秦国不久,这些观点很显然冲击到了以李斯,姚贾为首的权贵利益,要想实现政治抱负,你得先站稳脚跟吧,韩非并没有做到这点。
司马迁的《韩非列传》中说:“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当然司马迁写韩非之死,中又说了: “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除了司马迁的的记载,战国策里还有一段,韩非和姚贾冲突的记载,事实上说明了,韩非和当时的姚贾,李斯们已经有了矛盾冲突,这场冲突中,韩非处在了下风。
韩非的法学在事实上,冲击了整个秦王周边大臣,你这是要管理群臣的节奏啊,这就是韩非的悲剧。
秦王的大局是一统天下,需要的是大量的人才,而你韩非触及到了“人才”们的根本利益,在现实社会中也往往如此,有能力者往往会被排挤,成为牺牲品,公司也罢,国家也罢,往往大局为重。
可能秦王开始也只是想吓吓他,而根据《史记》的推断,秦王后悔了,而韩非已经死了,到底是不是李斯用毒药害死了韩非,那就不得而知了。
与其说韩非死在了李斯手里,倒不如说死在他的“对手们”手里,权贵阶层并非一人,从韩非一个没落的贵族说起,他初到秦国,肯定受到秦王重要,难免引起猜疑嫉妒,再加上他又立排重臣,已经卓尔不群。
与其说韩非死在了李斯手里,倒不如说他死在了秦王手里,韩非是个人才,秦王又不傻,可是这样的人才不符合现在秦国发展的需要,牺牲你一个,成就千万人吧,可以一说韩非是一个政治牺牲品。
韩非理论再厉害,他也无法做到李斯那样权贵,他不懂得权斗,而权斗本身在古代政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理论厉害就只能著书立传,上朝堂争斗,只能落个牢狱之灾。
韩非悲剧是必然的,即便没有李斯,也同样如此,大家说是不是这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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